Re: [構想] 關於公投
※ 引述《bullfrogtwn (牛蛙)》之銘言:
: 我想,您的意思可能是,
: 必須強迫有公投權利的公民都要投票(同意,不同意,無意見),
: 這個是不錯的想法,事實上我也想看看這種情形投出來會是什麼結果。
你搞錯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要避免公投被胡搞
所以應該要得到更多人民的支持才進行提案
而不是政黨操弄人民
就得到提案
: 許多意見都是需要經過社會討論公評的,
: 加拿大法語區的獨立公投,幾年就會被提一次,
: 除了公投法本身的限制之外(同一議題幾年內不得提出),
: 沒有人認為這是浪費資源,
: 事實上我認為沒有公投的選舉才是浪費資源,
: 公共政策的意見必須有廣大的民意討論,
: 每次的選舉都可以在選候選人之外,給公民討論公共事務的機會,
: 這次高雄市小班制公投沒有趕上總統大選相當可惜,
: 沒有綁選舉的公投案,事實上會造成更大的行政成本負擔,
: 也會使得投票率大大地降低。
我認為小班制要不要公投
還有需要討論的必要
目前社會對於小班制有很大的爭議嗎?
這應該只是政府執行的問題
為何一定要透過公投才行呢?
我想不出小班制為何一定要有公投的理由
我不太了解的是
政府有規定班級的人數嗎?
還是說不進行公投
就不能縮小班級的人數?
能不能告知一下
為何小班制一定要公投的理由啊?
: 民主國家可以行使三個政治權,
: 選舉、創制、複決
: 公投是對於創制和複決權行使直接民權,
: 創制和複決目前是以代議制度為主要,
: 公投的成案主要是彌補代議的不足,
: 我們這樣講好了,
: 陽光法案目前遲遲不過,
: 我們其實可以用公投強迫政府提案,限期立法院通過,
: 只要把要爭議的法條拿來公投,行政和立法機關就必須執行,
: 這才是公投比較正面的效用。
如果是對人民有必要的政策拿來公投
那也是可行的
問題是配套措施還是要想好
否則也只是讓人民淪為政客政治鬥爭的工具罷了
: 投票是某種方式的表達意見,
: 當然在公投法裡面,不投票比投不贊成票更具不成案的能力,
: 某些團體為了要使之不成案,可能就會開始污名化公投,
: 而為了要成案,可以為公投法開例外(澎湖的博弈公投)...
: 基本上就是那些立法的人在亂搞,
: 這個時候人民唯一的武器也只有公投。
想表達意見
也表達些有意義的東西啊
像那種要不要買反飛彈的公投
是啥有意義的公投啊?
那種公投讚成與反對都一樣
這樣還需要表達意見嗎?
: 這個理論上來講應該叫做複決權吧(個人不是專門,有錯請指正),
: 已經在實行的政策,
: 因為立法院內部有重大爭議,
: 行政機關才會利用公投來行使複決權。
: 事實上我並不贊同行政機關自行舉行公投,
: 公投法也有相關的限制,
: 以買飛彈的例子,陳水扁應該要解散國會,
: 讓立法委員重新選舉,
: 但是他知道解散國會之後,民進黨可能會輸更慘,
: 正好公投法可以拿來練練兵,
: 一個「行政機關」的公投竟然就拿出來了 @@"
: 我可以很肯定的和你說,這個公投的確是亂搞,
: 他的連署會過純粹是因為這是民進黨動員的提案,
: 公投案有大的政黨支持,會成案的機會很高。
: 但是不能因為要打壓這個政黨,
: 就再去更加限制一般民眾的公投權益,
: 有點因噎廢食。
那能不能提一下
如何不在加限制的情況下
防止有人亂搞呢?
目前你們所謂的"高門檻"
都無法制止有人濫搞公投了
那這種高門檻還稱的上是高門檻嗎?
只看到一堆人認為公投要投
可是對於無意義的公投確視而不見
一昧的護航
這種行為就真的是民主了嗎?
讓人操弄
投一些沒義意的公投
這叫民主?
我不認同
: 這 ... 有點硬坳吧 ... XD ... 沒關係,可能您打字太快無法表達出您的意思,
: 我嘗試來理解您的想法:
: 小班制對不生小孩的還是有意義,
: 因為投票的人以前有受過義務教育,
: 可能他對班級人數有些意見,
: 也很有可能他是不生小孩的老師,
: 或是他的朋友是老師,他可能覺得老師的工作太重。
: 教育是百年大計,當我們罵李遠哲教改失敗的時候,
: 這只是嘴泡,
: 但是當我們有權利(公投)可以改變的時候,這就要慎重了,
: 我們的言論會比較不會嘴泡,而是真正的公民參與,
: 去分析政策的得失利弊,進而做出選擇,
: 這就是成熟的民主公民所應該做的,
: 也是政策版最主要的目的。
前面我提過了
我想知道為何一定要公投
才能進行小班制?
難到不公投
就不能小班制了嗎?
我認為
要提公投的人
請提出明確的理由
讓大家了解他的提案非得公投的理由
不公投就不能做
一味的只是想惡搞公投
來展現所謂的民主
是很可笑的
: 這個原因同軍購公投,
: 這算是國民兩黨政爭又牽拖到一般人民,
: 正確的作法是總統解散國會,重新選舉,
: 而我還是會鼓勵民眾去投票,
: 因為公投無罪,而我很希望每次選舉都能有一些不錯的公投題目可以討論,
: 我國公民民主素養尚待教育,
: 能有多一些經驗總是好的,
: 當然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公民,有自己的意見不去投公投票,
: 我當然也給予尊重,
: 畢竟這幾次的公投有許多接近是「政府提出」,已經違反公投法的原則,
: 最後都是搞到兩黨政爭的情況,
: 實在是公投的負面教材,
: 但我仍是要強調,不要因噎廢食,我們人民反而要自主提出更多公投案,
: 別讓公投成為政黨角力的舞台。
那如何防止公投成為政黨角力的舞台呢?
目前的公投無法制止政黨角力這種惡劣的行為了
在無法讓政黨角力的行為消失之前
我不認為公投有存在的必要
有些人面對政黨的角力還不認錯
一昧的只想投票
這種行為是對的嗎?
: 雖然這個公投的發起人以及發起目的都不單純,
: 但是也有許多人思考過了所謂的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問題,
: 能夠引發全民討論,如果能有更多人像您這樣獨立思考,那這次公投雖然不好,
: 但也作到了讓公民思考政策的效果。
如果了解台灣不能入聯合國的前因後果
就會知道這些公投根本就不該辦
台灣人欠缺思考
真的是很糟
: ok 那就讓公投成案給大家討論吧 =_=a -->結果還不是要辦公投?
不一樣啊
辦公投的錢是國家出的啊
提案是自已想辦法啊
不是每件事都值得提案的
: 我不知道您心目中理想的公投題目是什麼,
: 如果您願意分享,我想我們可以討論的更清楚。
: 我對之前國民兩黨提的公投題目都非常不滿意,
: 唯一覺得還可以的公投題目是高雄是的第一號地方公投,
: 我認為這次的公投是個里程碑,
: 因為這是第一次不是因為政治鬥爭而提出來的公投案。
: 全國性公投我認為可以提個陽光法案,
: 把有爭議的法條都拿出來公投,並且要求行政立法機關確切立法。
我認為理想的公投題目就是對全國人民來說非常有爭議的
例如統獨公投
: 有些在人民裡面沒爭議,但是到立法院爭議就很多,
: 有些人民認為很重要,但是到立法院卻是躺了十年都還沒審議,
: 我理想中的公投,就是要投這些議題。
: 大家都認同的東西,可是當時國會國親新無四政黨為多數,
: 並不認同,而或是雖認同但不作為,或是暗中反對,
: 這是可以公投的,
: 但是因為公投的目的其實是民進黨為了對抗國民黨,(事實上是政爭),
: 這個問題仍要遵循憲法以解散國會較佳,
: 而不是訴諸公投,而且我再次強調,由行政機關發起的公投是有問題的。
: 您會認為這些公投不可取我也同意,
: 但我持的理由和您有些許的不同。
: 以下我做個簡單的總結:
: 1. 民進黨所主辦的公投都相當有爭議,
: 由執政黨來提公投,基本上就失去公投的意義,
: 將政治鬥爭交由全民承擔,這是相當不負責任的。
: 2. 公投對民主國家是相當重要的,我仍保持鼓勵公投的態度,
: 這是公民社會中,公民實際參與討論公共政策最直接有效的管道,
: 可惜公投法仍有許多缺失,由高雄市小班制公投來看,
: 我認為
: (1)公投應該必須要綁選舉,
: (2)執政單位有太多技術性干預的空間,
: (3)政策並沒有非常廣泛的討論,也沒有眾所周知
: (4)人民對政治評論很熱衷,台灣的環境對公民政治參與還很不成熟
: 3. 我個人仍持鼓勵公投案的信念,甚至於我很想在版上票選心目中最佳的公投案,
: 看能不能從這個公投案從提案到成案都能親身參與,
: 否則好的政策再這裡只能嘴泡,實在很可惜。
我認為目前台灣目前沒有公投存在的空間
不管藍綠
都只想把公投當工具
真正有理想的人也無從插入台灣的政治
除非把藍綠砍掉重練
不然就是出現第三政黨
不過也很難啦
希望未來有奇蹟出現
不然台灣的公投永遠只會是政黨角力的工具
不會是人民民主的工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67.245
推
02/08 17:44, , 1F
02/08 17:44, 1F
難到你認為現在的台灣有機會擺脫藍綠嗎?
我是希望有這一天啦
可是很明顯不太可能了
→
02/08 17:45, , 2F
02/08 17:45, 2F
→
02/08 17:47], , 3F
02/08 17:47], 3F
一個一再被惡搞的公投
是堪用在那裏呢?
而且
這本來就是政治問題
想要分開
有那麼容易嗎?
→
02/08 17:47, , 4F
02/08 17:47, 4F
→
02/08 17:48, , 5F
02/08 17:48, 5F
擺在眼前的事實就該去正視
而不是把他忽略掉
遇到問題就是該解決
而不是當做看不到
有人惡搞公投,就該防止這些人惡搞
不然一再被惡搞
這對台灣的民主是情何以堪呢?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8.161.67.245 (02/08 18:16)
→
02/08 17:50, , 6F
02/08 17:50, 6F
推
02/08 17:53, , 7F
02/08 17:53, 7F
推
02/08 18:32, , 8F
02/08 18:32, 8F
→
02/08 18:34, , 9F
02/08 18:34, 9F
→
02/08 18:35, , 10F
02/08 18:35, 10F
→
02/08 18:35, , 11F
02/08 18:35, 11F
→
02/08 18:37, , 12F
02/08 18:37, 12F
→
02/08 18:37, , 13F
02/08 18:37, 13F
→
02/08 18:39, , 14F
02/08 18:39, 14F
→
02/08 18:40, , 15F
02/08 18:40, 15F
推
02/08 18:51, , 16F
02/08 18:51, 16F
我很好奇耶
我從公投的內容
來討論公投有沒有錯
是那裏不對了?
如果公投這個政策是對的
為何會提案出一堆不適當的公投啊?
就是因為政策錯誤
才導致一堆不三不四的公投出現啊
憑啥把公投的內容和公投的政策分開啊?
看不懂你們的邏輯是啥
→
02/08 19:09, , 17F
02/08 19:09, 17F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8.161.67.245 (02/08 20:32)
推
02/10 23:17, , 18F
02/10 23:17, 18F
→
02/10 23:19, , 19F
02/10 23:19, 19F
→
02/10 23:20, , 20F
02/10 23:20, 20F
→
02/10 23:21, , 21F
02/10 23:21, 21F
→
02/11 20:04, , 22F
02/11 20:04, 22F
→
02/11 20:04, , 23F
02/11 20:04, 23F
→
02/11 20:05, , 24F
02/11 20:05, 24F
→
02/11 20:07, , 25F
02/11 20:07, 25F
→
02/11 20:07, , 26F
02/11 20:07, 26F
推
02/12 15:21, , 27F
02/12 15:21, 27F
→
02/12 15:22, , 28F
02/12 15:22, 28F
→
02/12 18:16, , 29F
02/12 18:16, 29F
→
02/12 18:17, , 30F
02/12 18:17, 30F
→
02/12 18:18, , 31F
02/12 18:18, 31F
推
02/12 22:06, , 32F
02/12 22:06, 32F
→
02/12 22:07, , 33F
02/12 22:07, 33F
→
02/12 22:19, , 34F
02/12 22:19, 34F
→
02/12 22:20, , 35F
02/12 22:20, 35F
→
02/12 22:21, , 36F
02/12 22:21, 36F
→
02/12 22:21, , 37F
02/12 22:21, 37F
→
02/12 22:22, , 38F
02/12 22:22, 38F
→
02/12 22:23, , 39F
02/12 22:23, 39F
→
02/12 22:23, , 40F
02/12 22:23, 40F
→
02/12 22:25, , 41F
02/12 22:25, 41F
推
02/13 09:53, , 42F
02/13 09:53, 42F
→
02/13 12:52, , 43F
02/13 12:52, 43F
推
02/13 17:39, , 44F
02/13 17:39, 44F
→
02/13 18:37, , 45F
02/13 18:37, 45F
→
02/13 18:37, , 46F
02/13 18:37, 46F
推
02/13 19:08, , 47F
02/13 19:08, 47F
→
02/13 19:08, , 48F
02/13 19:08, 48F
→
02/13 19:09, , 49F
02/13 19:09, 49F
→
02/13 20:37, , 50F
02/13 20:37, 50F
→
02/13 20:37, , 51F
02/13 20:37, 51F
→
02/13 20:38, , 52F
02/13 20:38, 52F
→
02/13 20:38, , 53F
02/13 20:38, 53F
→
02/13 20:39, , 54F
02/13 20:39, 54F
→
02/13 20:40, , 55F
02/13 20:40, 5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構想
1
1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7 之 17 篇):
構想
10
55
構想
1
1
構想
1
1
構想
14
44
構想
16
117
構想
4
8
構想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