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矯枉過正的菸害防制法
※ 引述《genbin (笨 阿宅 胖子!!!)》之銘言:
: 害或不害的其實很主觀
: 而且並不見得有害就該在法律上被禁止
: 不然的話核電廠只怕第一個要遭殃
這段怪怪的,較完整的說法應是,一個有害的物品應
視其有害程度加以適度的限制。
核能發電從原料、設備到廢棄物都被要求要有嚴格管
制。
: 大抵上需要用法律管制的 是考慮其"外部性"
: 抽菸的人不會考慮對他人的為害
: 養豬戶不考慮污染水源的後果
: 所以有些東西確實是需要管制
: 否則後果就是污染由大家承擔(如大陸沙塵暴)
這段基本上ok
底下也怪怪的
: 菸的危害相較之下很小
: 不太可能危害整個里 或者是危害幾年
: 只是它隨處都可能見到 難以避開
: 所以主要考量應該是吸菸者跟在附近的人
: 簡單的考量方式為:到底有多在意
: 吸菸人的自由v.s其他聞到菸味的人的不爽程度
反菸者提出了吸菸有害健康的「科學報告」
吸菸者提出了吸菸但長壽的實例
主觀嗎?或許並不那麼完全地主觀
反菸者提出了菸害防治的要求,並非只是單純情緒
上的不爽,若在討論菸害防治時,僅認為反菸者僅
是不爽過了頭,建議先去瞭解反菸者為何反菸,不
然對於討論政策無益。(不過,現行的菸害防治法
讓很多吸菸者不爽應是事實)
: 我的想法是 在沒有菸害防治法時 並沒有硬性規定禁菸
: 所以這個自由的市場是很好的觀察工具
: 以網咖來說 不禁煙的網咖吸引吸煙的客人
: 而禁煙的網咖理論上可以吸引到討厭煙味的客人
: 所以說 在幾乎所有網咖都不禁煙的時候
: 只要開禁菸網咖 就可以吸引到許多客人 甚至願意付較高的費用
: 又考慮到大部分的人都不抽菸
: 禁煙網咖應該會大為盛行才是 只是看起來為何相反?
: 理由大概就是:其實大部分人沒有那麼在意
個人推測的理由:
1.純禁煙網咖少(部份網咖有分吸菸區、禁菸區)
2.泡網咖的族群中吸菸人口佔比高
3.對於偶爾上網咖的人而言,或許認為少量不會有影響
4.人們對菸害的認知不足(以前,我認為只要不吸到白白的煙就沒事
,最近才知道,事情沒這麼簡單)
: 不抽菸的人頂多就進網咖時抱怨一下
: 也不會想跑去找一間禁菸的網咖
: (倒過來想 抽菸的人大概不會想待在禁菸的地方)
: 但是這用法令強制的時候就完全不同了
: 人多勢眾的一方佔了上風 直接用"禁止"的方式處理
: 這樣當然讓許多人快意 但讓少數人非常困擾
: 用一個"誇張"的例子來說(請容許我誇張一下)
: 如果通過一條法令:原住民財產全部充公
: 由於原住民佔少數 大部分的人很開心 可以少繳些稅
: 所以是有可能通過的 如果人們夠野蠻的話...
這個例子,對反菸者來說,不只誇張還不適當,因為對他們來說,
限制吸菸者的吸菸自由是在保護他們,讓他們活更久,是搶500還
50000。
: 當然禁煙新法沒有這麼極端
: 我支持可能有小孩的地方要禁菸(餐廳,網咖)
: 但我認為也該有不禁煙 但是就18禁的餐廳跟網咖
: 這個法令在保護人的同時 應該還是可以開放些選項的
: 不過台灣的政客的傲慢 制定出了更像是校規的法律
如前文所說,反菸者於菸害防治新增的部份,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總的來說,大大在第一句即表明觀點,
「菸的有害無害為『主觀』」
認為有害的人菸就會對其「有害」
認為無害的人菸就會對其「無害」
所以,個人覺得本文仍只是試圖說服人們菸害防治法過了頭,
但對反菸者並無法產生正向交流,只是形成另一個對抗的聲音!
: 這個法令看起來無疑是矯枉過正
: 但我想"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 台灣人很懂這一套 就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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