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國民年金的繳納

看板Policy作者 (開著門說要閉關)時間15年前 (2009/01/09 23:47), 編輯推噓5(505)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我有疑問(舉手XD) 國民年金遲繳好像有十年的期限(不過會給你加利息...) 那......可以一輩子都不繳嗎? 大不了以後老了不要領國民年金? 如果不繳,過了幾年,之後找到工作保勞保或公保,會有影響嗎? 要不要繳很猶豫,煩請了解的人指點一下 ※ 引述《jhin (diver)》之銘言: : 我今天特地去社會處詢問國民年金的相關事情, : 然後拿到一份國民年金的保費減免資料, : 裡面寫著... : ============================================================================= : 家庭總收入 / 全家人口 : (1)平均每人每月未達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98年14490元者)。自付額337元 : ^^^^^ : (2)平均每人每月達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98年19320元者)。自付額505元 : ^^^^^ : @全家人口計算範圍包括: : 1.申請人 2.配偶 3.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4.同戶籍之其他直系血親或兄弟姐妹 : 5.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 @但有不得在台灣地區工作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 ^^^^^^^^^^^^^^^^^^^^^^^^^^ : 失蹤....等情形者不計入全家人口數。 : 備註:有工作能力但未就業者之收入計算標準如下表: : 年齡 16~19歲(未就學或讀夜校) 20~54歲 55~64歲 : 工作收入 17280 21153 17280 : ^^^^^ : ============================================================================= : 連沒有工作的人都要以收入2萬1計算耶... : 假設有個家庭2個55~64歲的父母外加一個2X歲的小孩都沒工作, : (17280*2+21153) / 3 =18571 : 3個人每個月都還要各自繳自付額505元(還沒資格用自付額337元的優惠咧) : 還有後面那串"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不計入全家人口", : 那些外國配偶還不算人咧 硬生生被抽掉一個分母。 : 唉...現在2x歲找不到工作就很度爛了, : 居然還搞個國民年金出來要我繳... : 都沒薪水了 我拿啥去繳阿 要我去搶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95

01/11 15:47, , 1F
好像會有滯納金的
01/11 15:47, 1F

01/11 15:49, , 2F
公法的消滅時效是5年
01/11 15:49, 2F

01/11 15:52, , 3F
應該不是10年
01/11 15:52, 3F

01/11 15:53, , 4F
但是行政機關,不會讓自己的請求權罹於消滅
01/11 15:53, 4F

01/11 15:59, , 5F
政府的政策一旦透過法律來表現,人民想要不買單都很困難
01/11 15:59, 5F

01/11 16:08, , 6F
看到一篇有關於國民年金的新聞
01/11 16:08, 6F

01/11 23:04, , 8F
謝謝你
01/11 23:04, 8F

01/16 17:54, , 9F
可以都不繳不過老了要加要從25補繳加利息,好處是可
01/16 17:54, 9F

01/16 17:54, , 10F
以和勞保的年資並計。
01/16 17:54, 10F
文章代碼(AID): #19Pt5wcM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9Pt5wcM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