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路權與交通發展
※ 引述《Duarte (Ocm)》之銘言:
: 3. 機車行駛車道的問題
: 台灣的公路設計者似乎先天歧視機車, 先天認定機車一定亂鑽, 機車比較低等,
: 如果把每一個車種視為同樣的用路等級, 實在沒有道理機車不能行駛內側車道.
: 當然, 機車駕駛也應該把自己當成 "一台汽車" 一樣的, 不應該去鑽洞.
: 這些都算是路權觀念可以包含的範圍, 但是竊以為台灣離此概念還有幾十年的差距.
其實 台灣道路規劃 如果把機車道標示出來
或許可以慢慢改正這種習慣
其實可以把目前汽車的車道畫成三線道
汽車的二線道 畫成六線道
規定汽車需使用三線道 機車使用一線道
在路上設置監視器取締 超車不得侵犯對方車道(與對方在同一線道上)
變換車道必須開啟方向燈5-10秒(依據最佳狀況設定)
這樣變換車道最少需要5秒以上 就可以避免機車 蛇行超車
劃線道的好處是 有一個執法規範
機車在鑽的時候 可以很明確是亂鑽 不是合理的超車
其實交通問題 只在於執法的態度與規範的合理性
台灣的問題在於 太多不合理的規範 造成違法成自然
例如不合理的速限,不會妨礙交通的地方也畫紅線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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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亂源在媒體與政客
媒體與政客會成亂源的原因在教育
關心教育 支持教育改革 才是擺脫此混亂的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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