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財產來源不明的法案

看板Policy作者 (景仁)時間17年前 (2008/08/24 02:41),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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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是香港人,談一談自已所知道的事情吧. 首先是財產來源不明罪,其實是針對公務員,尤其是警察. 因為六七十年代的香港貪污成風. 消防員去救火有一句說話 「有錢放水,沒錢散水(離開)」 警察甚至公然向黑幫收「片」,簡直就像出薪水一樣, 定時就會在你的辦公卓上出現. 財產來源不明,那就非常簡單, 你於二十年前當公務員,薪水是每月三千元, 你就算不吃不喝,也沒有理由戶口中有三千萬吧. 就算是中彩票,也該有記錄下來吧.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不是有些大大所想,變成莫明奇妙的以財入罪. 王聖人說的設立廉政公署,其實是不可行的. 因為廉政公署的首長,全名為「(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 是由港督任命的,當年港督不涉及香港政治,超然於整個體制以外. 但1997後,香港特首涉及政治愈來愈深,現在廉政專員全都變成了快退休的公務員, 例如羅范椒芬,原任教育常次,但因為開罪家長,開罪教育界被調為廉政專員, 然後因為被指干擾學術自由而辭職,但轉過眼後就當選人大代表. 台灣任何政府機關也被政黨干涉介入那麼深, 連司法院也是看民意,看政黨權力平衡當官. 要有一個完全中立的機關去當廉政公署,是不可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68.169.85

08/24 03:11, , 1F
就是我PO的法律那篇文章
08/24 03:11, 1F

08/24 03:13, , 2F
法律本身就事政治的產物,何來脫離政治?
08/24 03:13, 2F

08/24 09:30, , 3F
樓上k大如果當街把身邊的人放倒然後接著把肉剮下來叫賣,
08/24 09:30, 3F

08/24 09:30, , 4F
我想結果應該很脫離政治(茶)
08/24 09:30, 4F

08/24 09:33, , 5F
不過這種是所有特性是監察的制度都有的問題.
08/24 09:33, 5F

08/24 09:34, , 6F
^文內提的這種
08/24 09:34, 6F

08/24 09:35, , 7F
大體上是個良心事業Orz
08/24 09:35, 7F

08/25 00:19, , 8F
特推最後一段。
08/25 00:19, 8F

08/25 00:22, , 9F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08/25 00:2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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