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桃園航空城條例草案

看板Policy作者 (木頭)時間16年前 (2008/04/20 21:5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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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ku7777 (zaku)》之銘言: : 重申,如果是國家徵收,那也就算了,如果特區真的有需要這塊地,那也算了, : 機場特區需要什麼地就徵到什麼範圍, : 就如同 科學園區 一樣, : 本來設立這種東西,就是會帶動周邊地皮上漲,那有用條例去阻止地價上漲, : 這種掐人民脖子的事,一定會出問題, : "得"與"應"的差別在此,特區大可劃大範圍,把用得到用不到的地皮全部劃入, : 如果機場特區真的能成功用到那麼大的地皮,或許可以將功折罪, : 用不到就是養蚊子,土地所有人只能乾瞪眼 我猜測是因為竹科在徵收上面吃過虧 新竹科學園區三期開發 http://www.hsinchu.gov.tw/urbanplan/modules/result/ result/detail.asp?Planid=3 當初竹科沒有一次徵收到位 到後來徵地變得很困難 雖然地是私人的 他不想賣你也不能強迫 但實際上原本是低價的山坡地因為竹科關係 地土反而藉機坐地起價(釘子戶?)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以前二重地區也被畫在竹科三期裡面 結果被規定自此不能蓋房舍、不能修建住宅 這當然也是蠻橫不合理的 (可是講白了 沒有竹科 這塊地大概跟現在苗栗某個山坡一樣罷了) 所以後來南科就直接選台糖 而且是一次收了1000公頃 沒有徵收私有地問題 也沒有分段徵收困擾 一次到位 但畢竟桃園那塊地沒有這個條件... 看大家站在什麼立場啦! 選擇對財團有利的方案 講好聽是積極營造投資環境 講難聽就是圖利財團 選擇對私人財產有利的方案 就像你說的 本來設立這種東西 就是會帶動周邊地皮上漲 地是我的 你想要就花更多錢買 也沒啥不對 雖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可以硬來 但現在對象畢竟是財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9.13 ※ 編輯: mooto 來自: 59.105.99.13 (04/20 22:11)

04/20 22:48, , 1F
我覺得這篇提及的 園區的徵地經驗可能是條文設記考量的一部份
04/20 22: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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