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看板Policy作者 (準備好了~*)時間16年前 (2008/04/20 17:38), 編輯推噓9(9029)
留言3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24 (看更多)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首先我門要搞清楚, 桃園機場是在跟什麼競爭 不是別的國家怎麼做, 我們就得怎麼做, 不然就會輸, 就會落後. : >我直接挑重點出來說, 要充分授權 就要有充分的監督 : >你覺得交給中央政府使用不好, 會有虧損, : >但合法合理, 最後還是會透過立法院結算, 這個國家的制度就是這樣 : >一個特別條例就要跳脫國家體制 成何體統 : 首先就是這個條例哪裡跳出國家體制了?? 權責制衡的體制, 行政院負責行政, 立法院負責監督. 特區條例就是行政院左手行政, 右手監督, 哪裡沒跳出國家體制. 立法院可以隨時修改特區條例沒有錯, 但是為什麼一開始就要把監督的權力給行政院? : 政府提供了那些土地, 變成功法人的, 公法人所有的土地還是政府的啊?? : 何時變成私產了, 該機構當然可以處分那些土地, 土地要是賣掉了 : 會變成現金啊, 現金還是政府的啊. 難道政府不能賣土地嗎? : 所以你擔心的是"賤"賣國土, 而不是賣國土本身啊 : 就算沒有這個條例, 政府還是可以賣國土啊. : 國土賣的價錢好我就贊成啊, 我一點也不反對民進黨賣國土啊 政府要賣土地當然可以, 得依照土地法進行, 不存在七人董事會/行政院長說要賣就可以賣這種詭異的事. : 這個法本來就是要設立一個特區, 老實講 : 立法院本來就只有扯後腿的功能, 根本沒有建設的功能 : 無論是行政院想做好事時扯後腿, 或是行政院想做壞事時扯後腿 : 行政院想做壞事, 立法院也只能扯後腿, 根本無法改變行政院做事的方向 : 今天這政見是馬英九提的, 當然就是馬英九負全責啊 : 搞爛了就是他四年後下台罷了, 今天整個國家中 : 只受行政院監督的機關法人基金會xxx, 多的是 : 我們要看的是結果, 四年後如果桃園機場的運量, 轉機人數 : 等等外國投資真的都近來了 : 這董事會要圖利多少私人, 要如何搞利益輸送, 我是一點都不在意的 : 如果沒有, 那就是馬英九下台一句話嘛.. 很簡單 你的思維就叫跳脫國家體制. : : 。 採購: : : 這個園區是用來對外貿易的,不適用我國採購法也不足為奇 : >這種巧門可以開? : >要對外貿易哪些範圍, 哪些程度, 都可以明定, : >短短一行排除政府採購法就可以通過, 這跟小夫要八百億治水預算有什麼不同? : 問題是, 小夫要了八百億元走阿, 桃園機場有要任何補助嗎?? 實際上並不算有. : 桃園機場只是把原先每年固定被政府吸走的81億回歸自己使用罷了 : 為何一個每年賺81億的機場, 要改善第一航廈遙遙無期 : 不就是現在的行政體系搞出來的嗎? : 其他的機場要排除政府採購法也行阿 : 只要政府不出錢, 他們能自己生的出錢嗎??? 如果這個條例有這麼簡單就好, 你有看過條例全文嗎? : >條例本身到底是要促進機場發展, 還是發展特區條例? : >朱縣長嘴巴說的是前者, 身體推的是後者. : >條例要促進就業, 卻排除本國勞工須佔60%的限制, 這樣真的能促進就業? : >還是外商白領, 本國勞工都做清潔工? : 條例就是要發展特區, 很明顯啊 : 理由 ? 因為韓國在發展特區啊.. : 今天台灣的勞工制度是否合理, 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 桃園選出來立委民代縣長都支持了 : 我不知道什麼高雄市的立委在幫桃園勞工擔心什麼? : 今天如果桃園機場特區發展起來了, 失業率不增反降 : 那證明特區這個政策才是對的啊, 應該全國修法跟進啊 : 如果實行失敗, 那再修改桃園機場特區條例啊 : 反正受害的也只是桃園當地人, 自作自受罷了. 拜託一下, 這不是在玩模擬城市. : : 。至於 「其他機場喪失財源」 : : http://www.tssdnews.com.tw/?FID=6&CID=9961 : : 桃園機場一年盈餘也才70億 : : 這個條例裡,園區要把(提撥公積金後)盈餘25%上繳中央 25%給地方 其他才能自留 : : 而且,其他機場一年虧損總合不過 17 億 對中央政府來說只是一點點錢而已... : >別忘了政府還要編預算給這個行政法人怪獸 : >不但收的錢變少, 還要編預算給它, 還享一堆特權, 搞什麼東西. : 政府補助預算的部份, 要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啊 : 第二十二條有啊, 另外補助的預算要受立法院審查啊 : 要提升桃園機場的國際經爭力, 本來就是要砸錢啊 : 要嘛就是政府完全放棄乒拼國際轉運中心的想法 : 要嘛就是政府要出錢的, 否則難道蓋高速公路政府不用出錢 : 挖雪山隧道政府不用出錢 : 何必用那種有色眼光看待能提升政府競爭力的事 桃園機場繳庫假設只有原本的 25%, 政府編給機場的預算哪裡來, 是不是排擠到其他機場的預算? 拼建設跟放任怪獸完全是兩碼子事. : : ------------------------------------------- : : 最後,我支持航空園區公法人化、財政人事獨立 : : 這個草案 看完了我並不覺得有哪裡是「不該有的權限」 : >如果要的是特區, 要的是國中有國, 當然看不出來哪裡權了. : >政府該有的監督制衡, 這個條例裡面有嗎? : >簡單的一句話, 排除各種稅法, 又要逃脫立法院的監督, : >這種機關難道不會是第二個韃震? : 行政院監督啊, 馬總統監督啊 : 達震是行政院都監督不到, 因為行政院持股不到50%好嗎 : 本來就不一樣, 機場特區是百分百持股 你以為行政院/馬總統會"監督" ?? : : 只是相對照 科學園區管理條例 : : 不難看出來 許多「辦法」這個條例裡只有寫「董事會通過、交行政院(交通部)同意」 : : 並沒有寫出要怎麼做 : : 算是不太成熟的草案 : : 但,這也是因為台灣沒辦過航空園區、推案政黨又急於展現招商成效 : >這個條例根本不是黨版, 是請顧問寫的, 顧問的角度是遠雄集團還是全民利益?? : >立委反對沒那麼單純, 表面話是講給一般人聽的, 如果條例沒問題, 會故意去擋?? : 反對的理由很簡單, 民進黨是未來的在野黨 : 本來就是要盡量縮現行政院權限的 : 國民黨那些委員 : 他們只是國民黨的行政院長沒上任 : 沒有用選區利益去疏通他們, 看了就噁心的一群人 : 你以為高雄正修工專畢業的侯彩鳳反對的理由真是為了桃園縣的勞工??? : 要是這些大義凜然的理由真的成立 : 520後他們就不會因為哪邊幫她蓋一座橋, 哪邊幫她蓋一盞路燈而贊成了 : 他應該剃頭明志, 反對這條例到底才對 要酸去別版酸. : : 以上,看完了兩個草案,我覺得關於桃園機場園區「國中之國」的說法 : : 算得上是謠言吧 : >可以發落地簽, 可以設立醫院學校, 可以處分土地, 可以自訂稅法規費 : >哪一點不像國中國????? 不然你的國中國是怎樣才算??? 獨立的民意機關嗎??? : >那機場條例真的不算, 因為這個條例壓根就是要排除民意機關的監督. : 落地簽証是桃園要經營轉運中心一定要做的 : 沒有轉機簽證, 大陸旅客無法經由桃園飛往北美, 越南旅客無法經由桃園轉飛北美 : 你可以想像這特區是機場免稅商店那一區的放大版 : 我是支持的. 這不只是為了桃園好, 也是為了中華民國好 : 至於稅率我說過了, 是為了跟韓國香港等地競爭 : 如果桃園機場特區的經營結果是正向的 : 那是整個台灣依該要改制度, 畢竟他們實驗成功了 轉機簽證跟特區想發的簽證完全是兩種東西. 特區要做的不僅僅是轉機. 這部分我沒有反對, 只是得再更細膩一點 而不是一行條文就要所有權力. 最後還是重複 不是別的國家怎麼做, 我們就得怎麼做, 不然就會輸, 就會落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1.151.227

04/20 18:10, , 1F
事實上現在就是落後阿, 開放一塊區域實驗一下是會怎樣
04/20 18:10, 1F

04/20 18:11, , 2F
有什麼理由證明現在的制度是正確的???
04/20 18:11, 2F

04/20 18:11, , 3F
也許完全放任完全無政府才是正確的, 不是嗎
04/20 18:11, 3F

04/20 18:16, , 4F
有些疑問,行政院右手執行左手監督,但立院監督行政院不是
04/20 18:16, 4F

04/20 18:17, , 5F
嗎?為何說咷脫國家體制呢?
04/20 18:17, 5F

04/20 18:18, , 6F
04/20 18:18, 6F

04/20 18:18, , 7F
開放一塊可以, 明定出來, 特區條例就是沒有明定.
04/20 18:18, 7F

04/20 18:19, , 8F
想要的權力無限大 卻不用踏進立法院一步
04/20 18:19, 8F

04/20 18:19, , 9F
立法院監督行政院 行政院賴皮 立法院能有什麼積極作為?
04/20 18:19, 9F

04/20 18:19, , 10F
但行政院長還是得入立法院呀
04/20 18:19, 10F

04/20 18:20, , 11F
一開始就不該把監督的權限給行政院, 就沒有這個問題
04/20 18:20, 11F

04/20 18:20, , 12F
換句話說, 為什麼這個機構的監督權不留在立法院?
04/20 18:20, 12F

04/20 18:21, , 13F
嗯~這到也是~
04/20 18:21, 13F

04/20 18:22, , 14F
那立法院又由誰監督呢?? 三立嗎?? 還是樁腳呢?
04/20 18:22, 14F

04/20 18:23, , 15F
立法委員就監督不過就是要行政資源安撫罷了
04/20 18:23, 15F

04/20 18:23, , 16F
04/20 18:23, 16F

04/20 18:25, , 17F
LORDJACK如果你無法信任立法院, 你為何能信任行政院/馬囧?
04/20 18:25, 17F

04/20 18:26, , 18F
立法院是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所以囉~
04/20 18:26, 18F

04/20 18:34, , 19F
總統也是直接選出來的阿, 我選擇相信行政權不行嗎
04/20 18:34, 19F

04/20 18:35, , 20F
不如你說說為何由立法院監督的結果一定會比行政權監督
04/20 18:35, 20F

04/20 18:36, , 21F
執行的結果來的好. 有任何數據或是資料支持嗎?
04/20 18:36, 21F

04/20 18:36, , 22F
說來說去不過就是跟現有的體制, 分贓結構不同而以罷了嘛
04/20 18:36, 22F

04/20 18:37, , 23F
那我選擇新的分贓體制, 並相信這樣會比較好不行嗎?
04/20 18:37, 23F

04/20 18:37, , 24F
我個人覺得會不以立院監督的本意應該是希望能專業化
04/20 18:37, 24F

04/20 18:39, , 25F
讓其執行也讓其負責,立院有時會變得綁手綁腳
04/20 18:39, 25F

04/20 18:43, , 26F
請打開中華民國憲法. 好不好是一件事, 體制是一件事
04/20 18:43, 26F

04/20 18:44, , 27F
要講立法院監督的好處 一大堆我推不完 如果你只是討厭
04/20 18:44, 27F

04/20 18:45, , 28F
立法院現在的分贓制度, 為什麼還要接受新的分贓制度 ?
04/20 18:45, 28F

04/20 18:46, , 29F
因為這樣才會有弊案,然後才能政黨輪替啊v( ̄︶ ̄)y
04/20 18:46, 29F

04/20 22:03, , 30F
這是很有趣的事 其實行政院跟立法院我都不相信 XD
04/20 22:03, 30F

04/20 22:03, , 31F
可是有些人或許立場會改 XDD
04/20 22:03, 31F

04/22 19:18, , 32F
推你這篇
04/22 19:18, 32F

04/22 19:18, , 33F
很多人不懂的體制的重要...
04/22 19:18, 33F

04/22 19:19, , 34F
覺得"自己人"做什麼都沒關係 破壞體制也無所謂
04/22 19:19, 34F

04/22 19:19, , 35F
這種想法很可怕 也很悲哀
04/22 19:19, 35F

04/22 19:19, , 36F
足証台灣的民主離成熟還非常非常遙遠
04/22 19:19, 36F

04/22 20:04, , 37F
奇怪, 就是看現在的體制有問題, 才要改的啊
04/22 20:04, 37F

04/22 20:04, , 38F
難道現在的體制沒問題???
04/22 20:04, 38F
文章代碼(AID): #182myLa4 (Polic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24 篇):
文章代碼(AID): #182myLa4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