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看板Policy作者 (文亞南)時間16年前 (2008/04/20 16:24),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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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exboo (準備好了~*) 看板: Policy 標題: 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條例比較 時間: Sun Apr 20 03:58:06 2008 首先我門要搞清楚, 桃園機場是在跟什麼競爭 一個由美西飛往香港方向(比如說越南)的班機 可以經過東京轉機, 可以經過韓國轉機, 可以經過桃園轉機 那這班機到底有什麼理由要經過桃園轉機 如果國際線都經過桃園轉機, 那台灣的人口雖少 還是能經營出很大的航空業規模 就如同亞特蘭大雖然只是全美第9大城 但卻是目前最大的delta航空的總部與轉運中心的所在 而相反的費城人口比亞太蘭大多, 卻沒有任何公司在那設轉運中心 今天韓國仁川是韓國政府刻意用政策營造出來的轉運環境 人家光是機場就5000多公頃, 整個特區22000多公頃 桃園機場是在跟這種東西競爭, 為何特區的稅率獲得優惠 因為其他的機場人家有優惠, 為何桃園機場外勞不受基本工資限制 因為其他的機場外勞不受基本工資限制. 如果今天全國人民希望台灣輸掉這場轉運中心的競爭 那當然桃園機場什麼都不做, 擺爛就好 反正中華民國要出國的人怎樣都要經過桃園機場, 否則難道要坐船嗎? 那外國人要進入台灣怎樣都要經過桃園機場, 機場在爛再貴都沒關係 以後乾脆桃園只飛上海, 台灣人要出國都直接飛往上海, 再轉運到世界各地就好 我很不喜歡分段回文, 但是你的文章質疑太零碎了, 所以我也分段回答 >我直接挑重點出來說, 要充分授權 就要有充分的監督 >你覺得交給中央政府使用不好, 會有虧損, >但合法合理, 最後還是會透過立法院結算, 這個國家的制度就是這樣 >一個特別條例就要跳脫國家體制 成何體統 首先就是這個條例哪裡跳出國家體制了?? 從一開始就擺明了是由行政院監督的, 只不過由交通部下的民航局, 或是台灣省下面的 桃園縣 變成直屬行政院的一級行政法人, 到底哪裡不受監督了. 立法院可以隨時修改特區條例, 那不是就監督到這個單位了 這是百分百政府出資的公法人, 有跟達震那些單位一樣嗎?? 難道郵局也不受立法院監督, 中華電信也不受立法院監督嗎??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關於航空園區條例,我還是跟之前持一樣的看法 >: 我覺得該條例不成熟 「法人化」「公司化」只有概念,沒有實際運作架構 >: 至於許多所謂「特權」說 我覺得,以「園區」的角度來看 >: (條例草案頗長、又是影象檔貼不上,我挑幾個話題項目來講 ) : 。科學園區是「直接把地徵收了公有」 再租出去的 : 航空園區因為占地大、機場周邊已經有很多倉儲物流業有私有地了 : 科學園區是挑空地,地主賣給你沒差;機場週邊的倉儲業的地是有在營運的 : 既然將來就是希望倉儲物流業進駐,怎麼可能開辦前先把人家工廠徵收呢? : 那麼,說什麼「買賣土地要管理局同意 是不尊重自由財產權」的 : 科學園區開辦前就直接徵收、進駐後也可以依規定把你逐出園區 : 你的設備廠房依市價收購、你提出的計劃管理當局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接手做 : 有比較尊重嗎? 就好像板主刪文一樣,不適合的企業進來了不趕走行嗎? >科學園區土地是國家的. >航空園區是政府無償提供使用土地, 並且該機構可以價構公有地, >價購後, 就變私有不動產, 該機構董事會就可以處分這些資產. >差別非常明顯, 如果你不能接受民進黨賤賣國土, 為何可以接受國民黨幹這種事? 政府提供了那些土地, 變成功法人的, 公法人所有的土地還是政府的啊?? 何時變成私產了, 該機構當然可以處分那些土地, 土地要是賣掉了 會變成現金啊, 現金還是政府的啊. 難道政府不能賣土地嗎? 所以你擔心的是"賤"賣國土, 而不是賣國土本身啊 就算沒有這個條例, 政府還是可以賣國土啊. 國土賣的價錢好我就贊成啊, 我一點也不反對民進黨賣國土啊 : 。法人收益的部份,上面有特別提到,科學園區的收益也是國科會專款專用的 : 給政府單位操作「或許」比較保險,但,或許不會: >政府操作再差都有相應機制, 交給七人董事會決定, 權責制衡在哪? >行政院長指派就算是監督制衡了嗎?? >這個特別條例排除了立法院制定的法律, 卻只要行政院的監督, 有這麼好的事? 這個法本來就是要設立一個特區, 老實講 立法院本來就只有扯後腿的功能, 根本沒有建設的功能 無論是行政院想做好事時扯後腿, 或是行政院想做壞事時扯後腿 行政院想做壞事, 立法院也只能扯後腿, 根本無法改變行政院做事的方向 今天這政見是馬英九提的, 當然就是馬英九負全責啊 搞爛了就是他四年後下台罷了, 今天整個國家中 只受行政院監督的機關法人基金會xxx, 多的是 我們要看的是結果, 四年後如果桃園機場的運量, 轉機人數 等等外國投資真的都近來了 這董事會要圖利多少私人, 要如何搞利益輸送, 我是一點都不在意的 如果沒有, 那就是馬英九下台一句話嘛.. 很簡單 : 。 採購: : 這個園區是用來對外貿易的,不適用我國採購法也不足為奇 >這種巧門可以開? >要對外貿易哪些範圍, 哪些程度, 都可以明定, >短短一行排除政府採購法就可以通過, 這跟小夫要八百億治水預算有什麼不同? 問題是, 小夫要了八百億元走阿, 桃園機場有要任何補助嗎?? 桃園機場只是把原先每年固定被政府吸走的81億回歸自己使用罷了 為何一個每年賺81億的機場, 要改善第一航廈遙遙無期 不就是現在的行政體系搞出來的嗎? 其他的機場要排除政府採購法也行阿 只要政府不出錢, 他們能自己生的出錢嗎??? >條例本身到底是要促進機場發展, 還是發展特區條例? >朱縣長嘴巴說的是前者, 身體推的是後者. >條例要促進就業, 卻排除本國勞工須佔60%的限制, 這樣真的能促進就業? >還是外商白領, 本國勞工都做清潔工? 條例就是要發展特區, 很明顯啊 理由 ? 因為韓國在發展特區啊.. 今天台灣的勞工制度是否合理, 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桃園選出來立委民代縣長都支持了 我不知道什麼高雄市的立委在幫桃園勞工擔心什麼? 今天如果桃園機場特區發展起來了, 失業率不增反降 那證明特區這個政策才是對的啊, 應該全國修法跟進啊 如果實行失敗, 那再修改桃園機場特區條例啊 反正受害的也只是桃園當地人, 自作自受罷了. : 。至於 「其他機場喪失財源」 : http://www.tssdnews.com.tw/?FID=6&CID=9961 : 桃園機場一年盈餘也才70億 : 這個條例裡,園區要把(提撥公積金後)盈餘25%上繳中央 25%給地方 其他才能自留 : 而且,其他機場一年虧損總合不過 17 億 對中央政府來說只是一點點錢而已... >別忘了政府還要編預算給這個行政法人怪獸 >不但收的錢變少, 還要編預算給它, 還享一堆特權, 搞什麼東西. 政府補助預算的部份, 要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啊 第二十二條有啊, 另外補助的預算要受立法院審查啊 要提升桃園機場的國際經爭力, 本來就是要砸錢啊 要嘛就是政府完全放棄乒拼國際轉運中心的想法 要嘛就是政府要出錢的, 否則難道蓋高速公路政府不用出錢 挖雪山隧道政府不用出錢 何必用那種有色眼光看待能提升政府競爭力的事 : ------------------------------------------- : 最後,我支持航空園區公法人化、財政人事獨立 : 這個草案 看完了我並不覺得有哪裡是「不該有的權限」 >如果要的是特區, 要的是國中有國, 當然看不出來哪裡權了. >政府該有的監督制衡, 這個條例裡面有嗎? >簡單的一句話, 排除各種稅法, 又要逃脫立法院的監督, >這種機關難道不會是第二個韃震? 行政院監督啊, 馬總統監督啊 達震是行政院都監督不到, 因為行政院持股不到50%好嗎 本來就不一樣, 機場特區是百分百持股 : 只是相對照 科學園區管理條例 : 不難看出來 許多「辦法」這個條例裡只有寫「董事會通過、交行政院(交通部)同意」 : 並沒有寫出要怎麼做 : 算是不太成熟的草案 : 但,這也是因為台灣沒辦過航空園區、推案政黨又急於展現招商成效 >這個條例根本不是黨版, 是請顧問寫的, 顧問的角度是遠雄集團還是全民利益?? >立委反對沒那麼單純, 表面話是講給一般人聽的, 如果條例沒問題, 會故意去擋?? 反對的理由很簡單, 民進黨是未來的在野黨 本來就是要盡量縮現行政院權限的 國民黨那些委員 他們只是國民黨的行政院長沒上任 沒有用選區利益去疏通他們, 看了就噁心的一群人 你以為高雄正修工專畢業的侯彩鳳反對的理由真是為了桃園縣的勞工??? 要是這些大義凜然的理由真的成立 520後他們就不會因為哪邊幫她蓋一座橋, 哪邊幫她蓋一盞路燈而贊成了 他應該剃頭明志, 反對這條例到底才對 : 以上,看完了兩個草案,我覺得關於桃園機場園區「國中之國」的說法 : 算得上是謠言吧 >可以發落地簽, 可以設立醫院學校, 可以處分土地, 可以自訂稅法規費 >哪一點不像國中國????? 不然你的國中國是怎樣才算??? 獨立的民意機關嗎??? >那機場條例真的不算, 因為這個條例壓根就是要排除民意機關的監督. 落地簽証是桃園要經營轉運中心一定要做的 沒有轉機簽證, 大陸旅客無法經由桃園飛往北美, 越南旅客無法經由桃園轉飛北美 你可以想像這特區是機場免稅商店那一區的放大版 我是支持的. 這不只是為了桃園好, 也是為了中華民國好 至於稅率我說過了, 是為了跟韓國香港等地競爭 如果桃園機場特區的經營結果是正向的 那是整個台灣依該要改制度, 畢竟他們實驗成功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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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變成公司的機場,權力實在太大了,給他一大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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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自定稅率... 說實在的。這比鐽陣公司還要更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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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要不是鐽陣的爭議性太大,其實我也考慮過類似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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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的是,連我自己都想要擺脫行政與立法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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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方法與鐽陣差不多,分散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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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不受監督的怪物出現,就隨便我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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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稅率... 要行政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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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贊成鐽陣的 只不過當初股權跟人事的爭議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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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只是為了不受監督的手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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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沒有問題呀,不然誰要去壓?邱義仁自己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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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得更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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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與回扣其實是內心一個標準,這可以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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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要繞過某些規定才有上下的空間,不論買 或是 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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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鐽陣當手套,有些模糊的地帶會比較容易打得通關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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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火買賣實在很難光明正大,不是每一件都是跟美軍辦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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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多合作案都是見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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