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生與死?
好吧!就說說我的觀點吧!
當然,關於生、死的問題,是有很多種不同的理論的。創造說、進化論、輪迴說....
等等,每一種理論都試圖提出一套對於生死過程進行的理論基礎。而在所有的理論中都承
認一件事:生與死都是生命的一種表現。
當然,這裡我們不討論什麼是生命,這個問題在社會科學領域理已經吵得沸沸揚揚了
,倫理學中更有多如牛毛的討論。我們不在此特別界定生命的範圍,就以一般的「生命」
來討論。
在討論生死之前,先讓我們承認「生命」的存在。什麼?你不相信?那請按<-,跳出
去吧!本文不是寫給僵屍看的。承認了生命的存在後,我們至少可以找到三個不同的....
狀態:生命發生的狀態、生命持續的狀態,以及生命喪失的狀態。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的確,在生命型態的整個過程之中,前面所提到的三
個基本狀態,主要是就我們可觀察到的做出陳述。至於生命喪失時刻之後的過程呢?則深
深埋藏在死亡此一事實的地平線之下,不能觀察,也無從觀察。無論是自然科學,或者是
哲學,我們都無法做出一個強有力的推論,來說明死後世界的存在,或者是說,死亡的狀
態並不是生命過程的終點。我們主要的推論是邏輯性的。Phaedo裡的回憶說當然有很大的
缺陷,然而,當我們只知道生和死的相對性時,又豈能以絕對性來否證蘇格拉底的「生
-->死與醒-->睡」的比喻呢?蘇格拉底到最後把問題拋給了對邏輯,對靈魂不滅的信仰,
這也是此後我們一直不斷遵循的腳步,死不是什麼,而是你相信什麼。
回到問題的原初,我們必先知道什麼是生,才有可能演繹出死亡。生的狀態才是我們
能觀察到的。但是,足以成為夠資格的觀察者都隨著生命的自然過程而死去了。因此,其
實我們對「生」或是「生命」的完整歷程,其實一無所知。的確,我們擁有諸多定義,法
律上的,醫學上的,社會學上的乃至於人類學上的。這些定義都不曾解釋生命的意義,而
僅就其狀態特徵做出陳述,而死亡是所有的定義唯一的終點,因此,我們能瞭解,死亡的
剎那也就是我們能觀察的終點。
看來我們唯一所具有的工具,就是語言的邏輯。如果我們把「生命」一詞的定義限制
在生命發生以致於生命持續的狀態時,「死亡」是確知的終點,但並不包含在生命的範圍
之中。因此,「死」就是絕對的句點。所謂的「死後」對被描述的生命主體是沒有意義的
。由這個觀點看來,「死」並不是一種生命狀態,而是生命主體在生命喪失之後與其他人
之間的關係。死亡是個黑洞,它無止盡地吞噬所有通往這個主體的感情、關係,而死亡的
事實又引發了新的感情與新的關係。像是包圍在黑洞周邊的物質向外散發輻射一般。這也
是當下我們在不特定立場上,對死亡的認知。
所以,我們會對親人的離去流下傷痛的眼淚,因為,我們知道,那裡有著永久的空白
,一塊無法填補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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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洋蔥時怎樣可以不流淚。」你問我。
「不望著它就行了。」
不望著會令你流淚的東西,那是唯一可以不流淚的方法。
當我想哭時,我就不望你。
~~荷包裡的單人床,張小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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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philiu 來自: 61.219.23.68 (03/3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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