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職務發明 & 談權利金 & 掛名問題
Eddycurrent(原PO) 回信給我,
由於Eddy.是在校年輕人,對於他的發明與參與只想獲得適當的利潤回饋,
要與廠商談有關未申請專利權的發明的合約,
建議需要找學法律和有寫過合約的律師,
而未來相關機器的賣出數量查核的方法,應與廠商討論一併寫入合約之中,
而律師費,二萬元以上是正常的。
而建議 Eddy. 可以由學校技轉中心或育成中心介紹,有合作的律師,
而看可否與律師討論部份律師費,有回饋金之後再先提撥律師,
甚至未來律師也可以一併得到機器授權回饋金。
例如:
律師費,Eddy.先付 一萬元,
未來專利申請成功,再請廠商給三萬元,一萬元當律師費,
或直接寫機器賣出授權回饋部份,可以寫成一台機器要 20元~200元之間,
一半授權金給律師。
這樣一來,律師會幫忙想如何寫好機器售出查核方法,也是解決律師費用的問題。
而建議每台機器的授權金不能低到 Eddy. 想的兩元,太低了,
整個合約的律師費就不只了,應該 20元以上,或者 200元左右會比較適當。
※ 引述《eddycurrent (鐵心)》之銘言:
: ※ 引述《magamanzero (qqq)》之銘言:
: : 重點不在於權利金高低 重點是廠商會老實跟你說他賣了幾台?
: : 這個世界是很黑暗的 企業做假帳彼此互相欺騙都是常有的事情
: : 所以還是勸你回到務實的方向來討論這個問題
: : 板上有很多大大 可以提供你不完美 但是至少可以得到一點補償的方式
: : 想賺大錢... 難度很高..
: 既然連賣幾台,都這麼難知道真正數量的話。
: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在「申請人為公司,發明人是我」的前提下,得到最大利益?
: 1.如果真的就像板上前輩所說,
: 這家公司的文化是:RD們都被壓榨的連姓名權都沒有
: 那我不是他們雇用的員工,沒有包袱,要如何利用這個優勢談判?
: 這種公司常見嗎?
: 南港園區、竹科、南科那些公司會這樣搞嗎?
: 2.是否因為無法得知實際生產數量,
: 所以對發明人來說,權利金一次買斷,比計量權利金更有優勢?
: 3.有哪些書籍在談這些東西呢?一般專利入門書籍應該不會講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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