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非職務發明 & 談權利金 & 掛名問題

看板Patent作者 (Taro)時間12年前 (2012/03/11 14:2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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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ddycurrent (鐵心)》之銘言: :   小弟之前修一門課,教授提到之前和工廠合作遇到的問題, : 拖了幾年都無法解決,導致概念無法商品化。我在期末報告提出 : 新方法,同時解決成本和技術問題。這個月就要到該公司展示原 : 型機,並申請專利。 估計你為研究生,自行申請專利,則智財還是要和學校討論出比例, 也可以考慮和學校研發單位合作這部份的申請專利和談判。 發明人並無獲利之應得份,需要明文合約談出比例。 :   該種類機器在台灣大賣場價錢約4萬(米國售價 USD 2k), : 加入我發明的新功能後,台灣終端售價大概會提高1~2K。該公司 : 是外銷代工大廠。 : 1.一般的老闆真的有那麼厲害,發明那麼多東西嗎? :  老闆不是都談生意的? 員工發明是屬於公司的智財,獨資公司,則就是老闆的。 : 3.以該產品價錢來說,如果我要求每生產一台使用這個技術的機 :  器,就要付我台幣2元權利金的話,會不會太低? 3. 如果有權利金成果的話,這都是談判來的。 不然就是老闆賺太多,分一點甜頭給你吧了。 如果競爭技術掌握在你手上,而你和該公司無雇員身份和技術合作合約的話, 建議你去找基金成立公司,先去申請專利後再請律師和該公司談, 以公司角度去談,應可以把你的發明人角色利潤最大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74.92

03/11 15:40, , 1F
談判能力在這後段比重很高,應佔50%以上吧
03/11 15:40, 1F

03/11 15:41, , 2F
market - > tech -> nego -> value
03/11 15:41, 2F
文章代碼(AID): #1FN4GNol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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