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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ent ]
討論串[問題] 非職務發明 & 談權利金 & 掛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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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之前修一門課,教授提到之前和工廠合作遇到的問題,. 拖了幾年都無法解決,導致概念無法商品化。我在期末報告提出. 新方法,同時解決成本和技術問題。這個月就要到該公司展示原. 型機,並申請專利。. 因為申請專利的費用和時間我負擔不起,所以口頭上同意該. 公司為申請人,小弟只要掛發明人就好。後來有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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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你為研究生,自行申請專利,則智財還是要和學校討論出比例,. 也可以考慮和學校研發單位合作這部份的申請專利和談判。. 發明人並無獲利之應得份,需要明文合約談出比例。. 員工發明是屬於公司的智財,獨資公司,則就是老闆的。. 3. 如果有權利金成果的話,這都是談判來的。. 不然就是老闆賺太多,分一點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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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跟L大的回文都很有道理 請參閱. 發明人的認定 提供一個例子供你參考. 甲教授發想一概念C 組成元件為A及B C的效果較A及B個別使用時之效果高上一千倍. 甲教授請其研究生乙將A及B予以結合 以成為C 那乙能不能名列發明人. 美國MPEP中記載的判例說不行 原因是乙僅為代工 而未參與發明. 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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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一個費用試算的網頁. http://www.sdr.ebiz.tw/Patent/Administration/AD_05.htm. 算出如果維護10年的話,費用是47000,看起來還好。. 但是如果該機器外銷,是否所有有銷售的國家都要支付專利維護費用?. 如果申請人是我自己,我都要負擔這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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