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金光] 對離職員工的公告..

看板Palmar_Drama作者 (大嘴二號)時間8年前 (2016/01/05 18:54), 8年前編輯推噓26(26031)
留言57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sun8 (popo)》之銘言: : 金光多媒體聲明公告 : 金光布袋戲·2016年1月5日 : 近日因網路FB與各大布袋戲論壇上,有已離職員工發表對於本公司的一些個人言論,其 : 中不乏不正確、不實、立場偏頗之訊息,此行為不但嚴重違反個人職業道德,更有涉及透 : 漏公司營業資訊以及名譽、商譽、個人毀謗之嫌疑,以上資訊皆由本公司法務代表【德律 : 國際法律事務所】存證,金光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天地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將保留一 : 切法律追訴權。 :                       :                            金光多媒體國際有限公司 : http://0rz.tw/W683B 為何到最後會變成是討論法律追訴權這個名詞 XDDD 我用google看了一下,發現很多人個別從不同角度來解釋這五個字 本屍也算法律人,但就不透漏職業了,請也不要私信來問我你家其他的法律問題(跪) 至於這五個字(算上"保留"是七個),希望大家就以最寬廣的角度來理解即可... 法律,就不用多加解釋了,就指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像金光這類離職員工事件 應該很難會有行政法上的問題 追訴權,先講"訴" 提起民事案件,叫做起訴,輸了要上訴,都有個訴字 所以可說民事案件之開始從起訴開始 民事訴訟,就有一個"訴"字 一般刑事案件,因告訴、告發、自首等開始 告訴,也有一個訴字,刑事訴訟,也有一個"訴"字 所以,簡單來說,追訴的"訴" 當成是訴訟的意思即可,同時包括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 再講"追訴權" 如果一定要咬文嚼字,"追訴權"三個字出現在刑法第80條 是在規定刑事犯罪的追訴時效 舉例: 如果我故意殺人,我只要能逃30年,就免訴 (不是無罪喔,是免訴,但其中區別就不說明了,有興趣自己研究) 但是其實我不希望板友咬文嚼字 我認為比較好的解釋是,"追"可以理解為"追究"的意思 所以,追訴權,可以理解為"追究並且提起訴訟之權限"就好了 最後講"保留" 提起訴訟的權限,有些是可以被拋棄的,大部分的民事上權利都可以 刑事告訴權沒有拋棄的問題,但告訴乃論之罪,在一些時間點上可以撤回告訴 撤回跟拋棄不同,不同之處,也是讓有興趣的人去研究,不多說 刑法第80條的追訴權是法定的時效,沒有拋棄與否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就算不特別強調"保留",也不等於拋棄 所以,只是唸起來順而已 ======== 以上 希望我不會被認為與本板無關被桶.....orz 我實在沒有想到看布袋戲2x年還會順便在板上解釋這些 希望能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61.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lmar_Drama/M.1451991252.A.83B.html ※ 編輯: ptc2 (61.230.161.155), 01/05/2016 18:54:52

01/05 18:57, , 1F
所以民事有些權益沒討回來 反而會被認定自動放棄?
01/05 18:57, 1F

01/05 18:58, , 2F
最後2句就是重點 就算不特別強調"保留",也不等於拋棄
01/05 18:58, 2F

01/05 19:12, , 3F
所以說不排除提告就好了
01/05 19:12, 3F

01/05 19:15, , 4F
哈哈 也就是說那個"保留"基本上是有點"多話"的XD
01/05 19:15, 4F

01/05 19:17, , 5F
既然不能不保留 何必強調要保留 @_@?
01/05 19:17, 5F

01/05 19:18, , 6F
只是講得比較文言好聽一點而已吧XD
01/05 19:18, 6F

01/05 19:19, , 7F
聽起來比較厲害可以嚇人
01/05 19:19, 7F

01/05 19:21, , 8F
而且保留聽起來就是我隨時可以告你超可怕,但其實過追溯
01/05 19:21, 8F

01/05 19:21, , 9F
期就不能拿同一件事出來告了
01/05 19:21, 9F

01/05 19:22, , 10F
其實如果講成保留法律"告訴"權,才是較適當的
01/05 19:22, 10F

01/05 19:22, , 11F
很有幫助喔 看布版長知識阿XDD
01/05 19:22, 11F

01/05 19:22, , 12F
替換成保存期限就知道了 你說我放棄我手上這包泡麵的保
01/05 19:22, 12F

01/05 19:23, , 13F
存期限 他也不會就瞬間壞掉
01/05 19:23, 13F

01/05 19:23, , 14F
沒錯喔 追訴只有國家在用的 一般人只有告訴權
01/05 19:23, 14F

01/05 19:23, , 15F
魔世釣出中文、歷史系,地面釣出佛學、哲學系,公告釣
01/05 19:23, 15F

01/05 19:23, , 16F
出法律系,下一站是?XD
01/05 19:23, 16F

01/05 19:24, , 17F
說我保留我手上這包泡麵的保存期限...就算不說也還是在阿
01/05 19:24, 17F

01/05 19:24, , 18F
本板臥虎藏龍
01/05 19:24, 18F

01/05 19:24, , 19F
喔喔poke大神比喻!
01/05 19:24, 19F

01/05 19:25, , 20F
泡麵XD
01/05 19:25, 20F

01/05 19:25, , 21F
又是泡麵XDD
01/05 19:25, 21F

01/05 19:25, , 22F
基本上,保留法律追訴權只是在恐嚇你而已,沒有任何法律
01/05 19:25, 22F

01/05 19:25, , 23F
效力,追訴權就是事情發生了你要不要計較而已,時間過了
01/05 19:25, 23F

01/05 19:25, , 24F
就自動失效,不會因為你嗆了保留追訴,而讓失效日延後
01/05 19:25, 24F

01/05 19:25, , 25F
所以過保存期限就不能吃了 = 過追訴期你不能告了
01/05 19:25, 25F

01/05 19:26, , 26F
如果金光有上市就輪到學商的登場
01/05 19:26, 26F

01/05 19:29, , 27F
想到路基亞大大分析霹靂上市那篇我是各種看不懂www
01/05 19:29, 27F

01/05 19:30, , 28F
是說l大爆了那麼多料都沒聽霹靂公告說保留追訴權啊
01/05 19:30, 28F

01/05 19:30, , 29F
跟金光的爆料到底差在哪裡
01/05 19:30, 29F

01/05 19:33, , 30F
差別在他不是員工?霹靂要先抓內鬼?
01/05 19:33, 30F

01/05 19:34, , 31F
差別那些掛對霹靂就不痛不癢 真的會出事的路奇亞大也不會
01/05 19:34, 31F

01/05 19:34, , 32F
直接講出來
01/05 19:34, 32F

01/05 19:35, , 33F
保留不就是在期限內,我隨時會告
01/05 19:35, 33F

01/05 19:35, , 34F
換言之就是請你不要再挑釁我,我已經有告人的打算
01/05 19:35, 34F

01/05 19:39, , 35F
因為加了保留比較能嚇嚇不懂的人啊
01/05 19:39, 35F

01/05 19:40, , 36F
地門系跟山海系、法律系都出來了,下一個是什麼XD
01/05 19:40, 36F

01/05 19:43, , 37F
法官助理對嗎?
01/05 19:43, 37F

01/05 20:12, , 38F
01/05 20:12, 38F

01/05 20:15, , 39F
幹不要拖我出來啊 我裝死裝這麼久了
01/05 20:15, 39F

01/05 20:33, , 40F
趕快推 不然人家以為我看不懂
01/05 20:33, 40F

01/05 20:50, , 41F
是裝死蠻久了.. 噴射機一直叫陣lu大也不出來 XD
01/05 20:50, 41F

01/05 21:01, , 42F
小角色我沒興趣啦
01/05 21:01, 42F

01/05 21:15, , 43F
幸好我乖 有聽阿LU嬤的話沒折 不然換我哭哭 再次謝謝阿
01/05 21:15, 43F

01/05 21:15, , 44F
LU嬤
01/05 21:15, 44F

01/05 22:05, , 45F
亂掰的板上找就二篇,亂掰跟是不是員工根本沒關係
01/05 22:05, 45F

01/05 22:07, , 46F
不要說霹靂沒反應,板友對於亂掰的文章也沒反應還當真
01/05 22:07, 46F

01/05 22:09, , 47F
文章推文都找得到,等有空再來整理.看到底是爆還是掰
01/05 22:09, 47F

01/05 22:29, , 48F
簡單說就是個主張罷了
01/05 22:29, 48F

01/05 22:31, , 49F
霹靂對幻想文沒反應這樣(?
01/05 22:31, 49F

01/05 22:42, , 50F
霹靂對網路有反應的話 這次就出手幹掉金光了
01/05 22:42, 50F

01/05 22:42, , 51F
嗄嗄嗄嗄 霹靂都公告了 金光竟然還在睡
01/05 22:42, 51F

01/05 22:43, , 52F
你看金光會不會再被幹一個兩眼翻白
01/05 22:43, 52F

01/06 06:20, , 53F
我一個推文就講完的竟然還討論這麼多,跨丟鬼
01/06 06:20, 53F

01/06 06:30, , 54F
刑事告訴雖然不能拋棄,但是告訴乃論之罪在鄉鎮市公所調
01/06 06:30, 54F

01/06 06:30, , 55F
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即不得提出告訴、自訴
01/06 06:30, 55F

01/06 11:10, , 56F
泡麵表示:幹!又是我!?
01/06 11:10, 56F

01/06 17:48, , 57F
這篇正解!
01/06 17:48, 57F
文章代碼(AID): #1MYw3KWx (Palmar_Dram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Yw3KWx (Palmar_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