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alk] 心理保險的可能性?
先針對原po的文章回應
※ 引述《octopusy (gg)》之銘言:
: 我今天在想
: 現在主要保險都是保財務的損失
: 那如果是心理上的損失呢?
這是一個有趣,也很值得討論的提問:)
原po已設定了「保險」,主要是用在「失去/損失」的基礎上討論
: 像是離婚的受傷
: 保個離婚險,離婚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也算是心理創傷的一個補償
: 目前的醫療險著重於重大疾病、意外上
: 讓這些人得到保險金減輕他們的財務負擔
: 如果針對不同的心靈創傷或是疾病
: 推出保險的商品
: 比如得了憂鬱症,可以有一筆保險金
我會質疑這點,試問「心理」困擾如何界定?
伊卡大使用Bio-psycho-social model界定,也只是「一種界定方式」
這是在臨床精神醫學體系很常用來討論的模式,看似包山包海XD
剛扯遠了,回到原po立場,
請問「心理困擾」能夠分門別類嗎?分門別類不正是DSM or ICD在做的事情嗎?
若這樣的觀點成立,「人」就被「物化」,甚至「商品化」放在
名之為「保險」的商品販賣架上待價而沽了
這時會衍生的問題就是
「病」的比較...諸如:你的病跟我的病誰比較嚴重?誰保的錢多...諸如此類
: 這樣應該可以降低負面情緒的程度
: 家庭創傷也有保險金來平衡內心的痛
: 因為在心靈受創下,卻有財富的增加、增加經濟生活的保障
: 一正一反,傷害的衝擊就不至於那麼大
: 對於創傷後的病情可能有緩和的效果
: 如此買精神保險也許也是個預防精神疾病的方法
: 況且精神疾病很可能會導致經濟能力的降低
: 如此買這樣的保險也是有他財務損失的保障
: 大家看法如何呢?
這裡的因果推論很恐怖,建議在下這種定論之前最好再沉澱一下......
如果「損失」---「給錢」,就可以「降低損失、補償平衡」
那為何我們還是可看到許多在此脈絡下仍舊層出不窮的「問題」、「爭端」呢?
: 保費很難算,但也許還是有方法把這些東西標準化,算出適當的保費跟定出理賠的標準
在思考「保險」是否必要這的論題,基本上原po的思考是有意義與值得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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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2:1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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