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alk] 心理保險的可能性?

看板PSY作者 (加油)時間15年前 (2010/10/03 10:0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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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針對原po的文章回應 ※ 引述《octopusy (gg)》之銘言: : 我今天在想 : 現在主要保險都是保財務的損失 : 那如果是心理上的損失呢? 這是一個有趣,也很值得討論的提問:) 原po已設定了「保險」,主要是用在「失去/損失」的基礎上討論 : 像是離婚的受傷 : 保個離婚險,離婚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也算是心理創傷的一個補償 : 目前的醫療險著重於重大疾病、意外上 : 讓這些人得到保險金減輕他們的財務負擔 : 如果針對不同的心靈創傷或是疾病 : 推出保險的商品 : 比如得了憂鬱症,可以有一筆保險金 我會質疑這點,試問「心理」困擾如何界定? 伊卡大使用Bio-psycho-social model界定,也只是「一種界定方式」 這是在臨床精神醫學體系很常用來討論的模式,看似包山包海XD 剛扯遠了,回到原po立場, 請問「心理困擾」能夠分門別類嗎?分門別類不正是DSM or ICD在做的事情嗎? 若這樣的觀點成立,「人」就被「物化」,甚至「商品化」放在 名之為「保險」的商品販賣架上待價而沽了 這時會衍生的問題就是 「病」的比較...諸如:你的病跟我的病誰比較嚴重?誰保的錢多...諸如此類 : 這樣應該可以降低負面情緒的程度 : 家庭創傷也有保險金來平衡內心的痛 : 因為在心靈受創下,卻有財富的增加、增加經濟生活的保障 : 一正一反,傷害的衝擊就不至於那麼大 : 對於創傷後的病情可能有緩和的效果 : 如此買精神保險也許也是個預防精神疾病的方法 : 況且精神疾病很可能會導致經濟能力的降低 : 如此買這樣的保險也是有他財務損失的保障 : 大家看法如何呢? 這裡的因果推論很恐怖,建議在下這種定論之前最好再沉澱一下...... 如果「損失」---「給錢」,就可以「降低損失、補償平衡」 那為何我們還是可看到許多在此脈絡下仍舊層出不窮的「問題」、「爭端」呢? : 保費很難算,但也許還是有方法把這些東西標準化,算出適當的保費跟定出理賠的標準 在思考「保險」是否必要這的論題,基本上原po的思考是有意義與值得討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09.50

10/03 22:11, , 1F
沒錯
10/03 22:11, 1F
文章代碼(AID): #1Cf-I4fZ (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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