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27442的[公告]警告、禁言

看板ONE_PIECE作者 (艾維森)時間7年前 (2018/04/02 23:08), 7年前編輯推噓29(3910457)
留言506則, 1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givemorning (morning)》之銘言: : 想問一下 : #1QfG4V3S是我的文章 : 此判決是說frojet的連噓行為有影響到該文章人氣 : 也就是影響到我的權益 : 剛好我記得以前海賊板就有個道歉條款 : 如果今天我主動提出和解 : 也就是「權益受影響的人不介意/原諒被告」 : 這樣的判決還有效嗎? 我是沒去仔細看什麼程序 光依判決的內容與引用的板規 我都覺得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反駁 尤其是將推文數歸零的行為 根本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剩餘能討論的部分 只剩下加重處分這一塊而已 加重處罰看是指 禁言結束後再犯 屬於累犯才要加重處罰 還是只要有被禁言 次數達到標準就加重處罰 再來g大你要救援frojet 減輕的他禁言天數我是沒什麼意見 但是看了你一些推文我是覺得有點怪 1. 和解可減輕或免除罰則 是被歸納在引戰條文中 A-4-2裡 當然就只能有引戰相關的才能用 不然前陣子出現免洗ID 一直在文章底下貼商業連結 這樣是不是只要發文者原諒他 板主就得從輕發落? 2.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當你講這句話的時候 你知道上一個這麼做的人 他現在的下場是什麼樣子嗎? 3. 文章人氣(評價)只影響作者而已嗎? 推、噓也是影響一個文章的曝光度及討論度好嗎? 若某一個看板 每分鐘就有10篇文章產生 在沒有任何的評價之下 你要如何在短時間內 從600百篇內找出 10篇最popular的文章? 這不靠人氣(文章)評價來去篩選 根本辦不到 如果要問文章人氣會影響一般使用者什麼地步 那就是「錯過」議題關注的機會 沒人可以保證使用者他一直在在尋求問題的答案 說不定就藏在那"不起眼"的文章或推文裡 但就是因為沒有文章人氣 使用者就有很大機會錯過那篇文章 你最後還提出發錢推爆的例子 來說明這也是一種變形的連推行為 我是覺得八竿子完全打不著 反而還說明文章人氣的重要性 重要到需要用錢來讓大家關注他的文章 如果你今天說有人發錢 要鄉民去指定的文章 把文章噓爆或推爆 這種說鬧板或情節重大 誰會反對? 最後,板規又臭又長 很多地方寫的文謅謅 敘述句子的能力不夠好 變成每個人解讀都不同 希望新板主能重新修正一下語句的表達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40.1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22681731.A.F62.html ※ 編輯: aiweisen (111.248.240.189), 04/02/2018 23:10:23

04/02 23:22, 7年前 , 1F
可是就結果論來說 他補推之後我的推文數也有恢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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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22, 7年前 , 2F
就是根本不會影響到使用者利用推文找文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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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25, 7年前 , 3F
他噓我的時間到補推回來不到10分鐘,我不相信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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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25, 7年前 , 4F
到多少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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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0, 7年前 , 5F
規定本來就是死的,不需要去針對某個曾經胡搞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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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0, 7年前 , 6F
,對事不對人,這也是我對這裡大部分人很失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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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0, 7年前 , 7F
,恨一個人可以恨到好像500年一樣,看來我還是去找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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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0, 7年前 , 8F
腳底板有三顆痣的人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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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1, 7年前 , 9F
累積罪行加重判決,邏輯ok,不過「一次」加滿三、四個禁
04/02 23:31, 9F

04/02 23:31, 7年前 , 10F
言和警告,「一次」來達到加重標準,說這樣是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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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1, 7年前 , 11F
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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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2, 7年前 , 12F
這些判罰,還很多是翻舊文,重審舊判決,版主自己糾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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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2, 7年前 , 13F
根本超級不公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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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35, 7年前 , 14F
一次就讓你判罰587天,從來也沒看過誰被這樣判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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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1, 7年前 , 15F
就我的文(大量連噓)和duck大的文(大量連推),都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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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1, 7年前 , 16F
重影響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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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1, 7年前 , 17F
而givemorning你的文是連推又連噓,負負得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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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1, 7年前 , 18F
看起來沒有嚴重影響人氣,但是連推和連噓是事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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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1, 7年前 , 19F
且現在是「推噓失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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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3, 7年前 , 20F
你的文就結果來說沒有嚴重影響人氣,是因為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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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3, 7年前 , 21F
人氣的行為」來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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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3, 7年前 , 22F
那我刪掉他的推文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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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3, 7年前 , 23F
屬於雙重影響人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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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4, 7年前 , 24F
就好像有人如果po文,發現自己可能po了一個廢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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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4, 7年前 , 25F
,一樣可以用修改 彌補的方式來達到不違規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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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5, 7年前 , 26F
我如果刪掉他的推文,就可以恢復到沒有違規的狀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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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7, 7年前 , 27F
可是一般來說不能任意刪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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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7, 7年前 , 28F
刪推文不是違反板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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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8, 7年前 , 29F
我沒差啊 刪推文才7天(吧) 而且他一定不反對,不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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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48, 7年前 , 30F
也可以先征求他同意再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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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0, 7年前 , 31F
我怎麼想到豹頭說「不給錢 就不算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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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3, 7年前 , 32F
不過判決出來後再刪其實要改判也說不過去啦,說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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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3, 7年前 , 33F
還是要表達我的讓步+和解,至於你們是否權益也有受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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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3, 7年前 , 34F
響,這點就給版主去評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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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4, 7年前 , 35F
其實我想到的是「貧僧願意一命換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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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6, 7年前 , 36F
看得出來 但看樣子板主要交接了 給新板主煩惱去吧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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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6, 7年前 , 37F
有個win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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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23:57, 7年前 , 38F
那邊雖然寫交接yes,可是代理板主還是在位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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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0:09, 7年前 , 39F
應該有不少人是看推噓數來看文章的
04/03 00:09, 39F
還有 427 則推文
04/04 09:48, 7年前 , 467F
連噓上我也覺得他當下是惡意的,而事後補上連推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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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49, 7年前 , 468F
種程度的縮減影響(影響範圍: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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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50, 7年前 , 469F
我自己是覺得4~8分鐘影響不大 但這當然是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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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9:50, 7年前 , 470F
應該也有人是覺得這4~8分鐘很嚴重無可減免刑責吧~
04/04 09:50, 470F

04/04 10:02, 7年前 , 471F
我覺得真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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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5, 7年前 , 472F
lice0225完全依照板規判決沒有違反版規,天數也是板規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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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6, 7年前 , 473F
的,這樣要lice0225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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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7, 7年前 , 474F
我想他們只是在討論某條文(這條文會影響部分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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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7, 7年前 , 475F
lice判的很ok阿~天數加總A+B+C+D,yg跟pp只是在討論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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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8, 7年前 , 476F
就像有些人能接受,有些不能;不能接受者就會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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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08, 7年前 , 477F
我想,能接受者就不用去干預他們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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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13, 7年前 , 478F
只重視合理不在意合情,遲早步上過去各種歷史的後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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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15, 7年前 , 479F
法理情 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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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17, 7年前 , 480F
lice耶xd 辛苦了~
04/04 10:17, 480F

04/04 10:28, 7年前 , 481F
情理法適用在護衛隊,法理情請看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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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28, 7年前 , 482F
謝謝各位~
04/04 10:28, 482F

04/04 10:30, 7年前 , 483F
我並沒說哪者特別重要,事實上不適度兼顧就是遲早會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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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32, 7年前 , 484F
#1QHkM4gt(one_p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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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32, 7年前 , 485F
看吧~非當事人不得檢舉,no4前版主也中招了,根本就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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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32, 7年前 , 486F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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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32, 7年前 , 487F
永桶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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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0:32, 7年前 , 488F
這段時間多少受害者啊,而且違反兩個c7已經可以觸發c10
04/04 10:32, 488F

04/04 10:32, 7年前 , 489F
永桶的隱藏劇情啊!
04/04 10:32, 489F

04/04 10:34, 7年前 , 490F
更宏觀的說 pp是單純討論而以,並非為了幫f減刑
04/04 10:34, 490F

04/04 10:35, 7年前 , 491F
我自己觀感是某g板友是為了f而去討論法
04/04 10:35, 491F

04/04 10:35, 7年前 , 492F
什麼no4前板主?我在這精華區沒看到他有這裡前板主身分?
04/04 10:35, 492F

04/04 10:36, 7年前 , 493F
然後某些板友也是為了f討論法(不過是上面相反就是XD)
04/04 10:36, 493F

04/04 10:36, 7年前 , 494F
額阿阿你插到我了=3=
04/04 10:36, 494F

04/04 10:37, 7年前 , 495F
看錯看錯 是其他板的版主 sorry拉~~
04/04 10:37, 495F

04/04 10:37, 7年前 , 496F
抱歉抱歉,不過都在推文就是會插來插去的啊= =
04/04 10:37, 496F

04/04 10:38, 7年前 , 497F
因為frojet桶太多前板主了...不小心把NO4當成前板主...
04/04 10:38, 497F

04/04 10:41, 7年前 , 498F
不太懂no4有什麼理由會被你誤會成是這裡前板主?
04/04 10:41, 498F

04/04 10:42, 7年前 , 499F
nicetree aiweisen 都被桶,我以為no4也是
04/04 10:42, 499F

04/04 10:45, 7年前 , 500F
照這樣看來有可能會被你當成前板主的名單還挺多的= =
04/04 10:45, 500F

04/04 10:47, 7年前 , 501F
真的...msun也是前板主嗎?! (PP1877你好壞壞喔><)
04/04 10:47, 501F

04/04 10:48, 7年前 , 502F
別害偶阿 到時候一堆前板主私訊偶 偶就居居了
04/04 10:48, 502F

04/04 10:54, 7年前 , 503F
前任不是近乎完美示範了 情理法 了嗎?
04/04 10:54, 503F

04/04 10:58, 7年前 , 504F
樓上,你講話好實在喔...
04/04 10:58, 504F

04/04 13:12, 7年前 , 505F
當初那些永桶的板規設定有瑕疵吧......
04/04 13:12, 505F

04/09 00:01, 7年前 , 506F
你的眼睛背叛你的判斷了嗎?
04/09 00:01, 506F
文章代碼(AID): #1QmaU3zY (ONE_PIECE)
文章代碼(AID): #1QmaU3zY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