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27442的[公告]警告、禁言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3(41推 28噓 200→)留言26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givemorning (morning)時間7年前 (2018/04/03 12:32), 7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補充一下. 剛看到板規有一條. ==. C-5 〔微罪不罰或微罪減免的範圍〕. Ⅰ 贈送價值品衝文章人氣,但打錯價值品名稱,經確認與大家認知. 有實際落差時,警告二隻。. Ⅱ 因手機操作不當,誤發文章或推文違反板規時,經當事人澄清後,. 改記警告一隻或不處罰. Ⅲ 除另有規定外,違反板規,判決未公佈
(還有1213個字)

推噓29(39推 10噓 457→)留言506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aiweisen (艾維森)時間7年前 (2018/04/02 23:08), 7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是沒去仔細看什麼程序. 光依判決的內容與引用的板規 我都覺得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反駁. 尤其是將推文數歸零的行為 根本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剩餘能討論的部分 只剩下加重處分這一塊而已. 加重處罰看是指 禁言結束後再犯 屬於累犯才要加重處罰. 還是只要有被禁言 次數達到標準就加重處罰. 再來g大你要
(還有692個字)

推噓14(25推 11噓 142→)留言178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givemorning (morning)時間7年前 (2018/04/02 13:45), 7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問一下. #1QfG4V3S是我的文章. 此判決是說frojet的連噓行為有影響到該文章人氣. 也就是影響到我的權益. 剛好我記得以前海賊板就有個道歉條款. 如果今天我主動提出和解. 也就是「權益受影響的人不介意/原諒被告」. 這樣的判決還有效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還有104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