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連消防員也要投訴我們!!
各位急診前輩辛苦了
所謂的EMT=緊急救護員
目前有以下4種
EMTN (開放給民眾 護理人員 了解急救員工作內容)
EMT1 訓練時數40小時(民眾 義消 替代役)
EMT2 訓練時數288小時(消防員較多數)
EMTP 訓練時數1千多小時(最高階急救員 訓練成本高所以稀少)
以較多數EMT2來說
想要在288小時內教完新手 基礎醫學 病理學 生理學 IV技術 5項固定技術...等
其實是一件很趕的事情...造成學理不熟
因為不會影響薪水以及對救護工作不認同
考照時部分消防員學習意願低落 大都臨時抱佛腳
EMT較普遍問題是"經驗不足" 不了解自己的作為對病人重要性
救護佔消防業務80% 是相當沉重的業務(出勤次數多 糾紛多 責任大 體能負擔大)
---2人搬運病人下樓---
背沉重的急救包 還要安全+小心+快速(女生跑救護...很辛苦)
---酒醉路倒---
吐在你車上 邊發酒瘋亂打人 而且又不能不處理
---精神病患---
衛生所只營業到5點 深夜要EMT判斷精神病患是否就醫?不能用約束帶?
警察不想跟車? 店家報警說喝茶的客人是神經病?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
流浪漢...等人 沒錢掛號 叫救護車送急診不用錢?隨叫隨到?
---家屬問題多---
對處置質疑?
現場處置是延誤就醫?
要照顧患者又要顧家屬(案例:病人接出來後 家屬有癡呆自鎖家中出不來)
---面對未知病人 情況---
需要足夠的判斷力 ...但你很難得知病人有無HIV 或疥瘡
消防員人力也很吃緊
在市區 白天跑消防業務+值勤+訓練 如果晚上有值救護班
絕對會睡眠不足
部分的消防員認為"救護是衛生署丟出來的爛缺" "我們是消防署 不是救護署"
希望能夠將救護獨立出來 畢竟"回歸專業"才是王道
在美國救護是一個獨立的單位
而台灣消防包辦所有災害救護處理+為民服務
改名為"災害防救署"就有用?
災害預防~~~消防沒有權限管理其他單位 造成各單位對災害防範不重視
一堆事都丟給EMT(消防員) 可以有多專業?
某學長做消防6年了 到去年才發血糖機(偏遠單位)
經費有限~人力有限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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