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的護士稱職嗎?處置妥當嗎?
根據你的敘述, 交替畏寒然後高燒, 加上尿液檢查
你父親應該是有泌尿道的感染
針對泌尿道感染, 輕微可以用口服抗生素, 必要時要使用點滴給予抗生素
由於父親友癌症病史, 有膀胱造口, 也有糖尿病
免疫力相對正常人是比較不好的
再加上過去也有類似病史
所以醫師判斷要使用點滴給抗生素是沒錯的
但是除了抗生素之外,
看似無用的生理食鹽水對於感染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泌尿道感染)
畏寒和發燒往往是家人最最擔心的
但是抗生素和生理食鹽水都不是萬靈丹, 無法馬上見效
一般臨床的做法,大多給予症狀治療, 讓病人不要太不舒服
畏寒時加點被子,高燒給退燒藥或是睡睡冰枕
等待血液或是尿液培養後, 再視情況調整抗生素
文中提到醫師是在提醒之後才開了抗生素
或許當時有更加緊急的病人, 有很多可能, 這不予置評
而護理人員是必須要有醫師的醫囑才能執行
而且急診往往是醫護人力不足
所以需要家屬去領藥回來才能施打抗生素
其實就流程上來說, 護理人員並沒有大失誤
到了病房,施打胰島素問題
因為每家醫院規定習慣不同, 所以也不方便多下評論
但是如果家屬真的不會施打胰島素
其實可以詢問醫護人員正確方法^^
文中你concern的點是態度問題
態度這種東西就比較自由心證
每個人感受不同,
如果過程真的讓你們不太愉快,
申訴真的不失為一個管道
或許這對你們來說是單一事件
如果把事情再宏觀一點看現今台灣醫療體系
急診醫護人力不夠
醫師護理人員照護品質自然就會變比較差
病房也是同理可證
舉個例子來說
美國在病房護理人員:病人=1:4
(根據版上說法,這部分非我的專業, 所以無法證實)
但是台灣往往是白天1:7-8, 大夜甚至1:15-16
雖然護理人員是輪三班,但是大部分都是早早到,晚晚下班,往往比想像的工時還要多
再舉住院醫師來說
在美國,1984年,一個健康的18歲女大學生Libby Zion,
在康乃爾醫學中心住院醫師與實習醫師疏失下發生藥物交互作用而死亡。
美國紐約州在1989年通過Libby Zion law,
嚴格限制住院醫師的duty-hour(not working hour)
一週工作不能超過80小時,或超過24小時連續工時
如發現違反規定,將對醫院開罰。
但是在台灣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跟美國住院醫師比起來, 往往是超時工作
超時又超過量的工作負荷
醫療品質自然會低落
部分醫護人員因為壓力大也容易變得態度不佳
試想會從事醫護人員, 當初誰不是懷抱滿腔理想抱負
但是理想抱負在連續睡眠不足和超量的工作負荷後,
也很容易就這樣漸漸消磨殆盡
這也是為什麼護理人員在部分醫學中心的流動率很大
或許最終您可以經過申訴後
院方會有公關處跟您道歉
督導會關切當初口氣態度不適當的人員
而該人員必須摸摸鼻子在休假日找時間寫報告書
但是這樣的事會不會一再發生呢?
是很有可能的, 因為大環境從來不曾改變
我不是說因為醫護人員超時超量工作
病人家屬就必須概括承受醫護人員的壓力或是情緒
而是在這樣的醫療環境
當初那些滿懷熱忱的醫護人員也是很努力在掙扎的
在有限的人力和體力下試圖維持最基本的照護
這無論是對醫護人員或是病人都是很無奈的
對於病人安全也是很不理想的
: po文不可在不適場所 善用措辭,不可讓相關人員有不適感
: 以及團結力量大
這樣的說法其實不太好啦^^"
其實現今醫護/醫病/護病關係緊張
媒體上訴訟新聞從沒少過
所以也出現防衛性醫療/護理的情況
醫師說都是護理人員的錯,護理人員說都是醫師的不是
病人訴訟一開口就是天價,告醫師,告護理人員
(怎麼沒有病人要告這個畸形的醫療環境呢?!)
為什麼現在的環境會變得如此病態, 其實也是一言難盡阿
最後也希望大家能平息怒火...
如果大大真的要投訴,能針對病態的醫療體系多著墨
或許未來能有改變醫療環境的一天吧...
或許哪天您的家人可以不用再面對這樣的窘境了...
或許哪天不用你怪我,我怪你,你告我,我破產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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