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接下來會報初等公務人員考試嗎?
※ 引述《xmil (=.=+)》之銘言:
: 我今天去了高雄市三民區的兵役課問了負責的小姐~
: 依他的反應是沒有收到上面這公文~
: 所以情況應該都還是跟之前我所發表的那篇一樣~
: 此外他今天給我看了之前版友說過的要修改的草案~
: 其中有幾點比較不一樣的~
: 1.草案中說國家考試不能用於延徵了~
: 以後這條文會從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中刪除掉~
: 2.以後的升學考試一律延到11/15~這一條我還有仔細看了一下~
: 草案中也沒有提到說有限畢業那年才能辦理~不過會加上年齡的限制~
: 用碩士考試延的要26歲以下~博士的我沒注意到@@||
: 3.關於預官的那條在草案中沒什麼改變~所以也許還是可以用吧(?)~
: 不過先提醒的是~這草案正如前面版友說的~
: 還在立法院等著三讀中~
: 所以不會那麼快實施~
: 我只是把我今天看到的先跟大家分享一下~
: 大家加油吧~!!
可是我剛剛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 這草案可能不需要經過三讀 因為他不是法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A0030133
中央法規標準法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修正)
第 2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 3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
標準或準則。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是規定在徵兵規則的附件中 按上列條文應屬命令
目前的徵兵規則是依行政院(89)台內字第35721號令修正發布 似乎真的沒有經過立法院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sp?B2=%AAu%A1@%A1@%AD%B2&FNAME=D0040001
對照兵役法(必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sp?B2=%AAu%A1@%A1@%AD%B2&FNAME=F0040001
則是由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199351號令修正公布 可明顯看出不同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F0040001
兵役法 (民國 94 年 12 月 14 日 修正)
第 34 條 經徵兵檢查,適於服現役者,依國防部所定兵額徵集入營服役,以每
年一月一日為正規入營期,必要時得另定補助入營期;適於服補充兵
役者,其徵集程序,除不入營外與現役同。
適服現役之人數有餘或不足時,依常備兵、補充兵之順序,按抽籤號
次徵集之。
徵兵規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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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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