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探索] 若有心想事成這個法門 佛佗為何不教?
要比較新時代的「心想事成」法則與佛教的「業力觀」,首先必須要搞清楚這兩者的內涵
分別是什麼。
先來說佛教的「業力觀」。
一個最重要的前提,佛教是緣起論(或稱因果論)不是宿命論。
聖嚴法師說:「佛教不相信定命論,但是相信因果論。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已造的因
加上現在的因,可以改變它的結果。」(學佛群疑,東初出版,頁71)
昭慧法師對把佛教混同成宿命論有更嚴厲的批評:
「然而宿命論也是最容易被混淆到佛教之中的思想——不但非佛教徒時常誤以為佛教奠基
於「緣起」的業力論等於宿命論,連許多佛教徒都不自覺堅持這種似是而非的觀點,動不
動用「業障」或是「定業」一類消極的想法,放棄當作種種倫理實踐以爭取美好前途,挽
回惡劣命運的努力。其實佛法不但不等於宿命論,而且反對宿命論,原因是:命運是宿作
與現作的綜合。」(佛教規範倫理學,法界出版,頁59)
一般而言,因果是可以改變的,但在佛教中被視為特例的,是被稱為「定業」與「重業」
的。
聖嚴法師說:「但是佛說:定業不可轉,重業不可救。所謂定業,是造了及大的惡業,如
五逆——(中略)。因為這些行為不僅造成他人生命的喪失,並長久影響社會的安定,所
以必須受報。」(學佛群疑,東初出版,頁71)
但無論如何,「定業」與「重業」就是特例,這種業的獨特性在於過大的惡業或善業造就
了結果的不可逆性,但非常例。
所以所謂「神通不敵業力」的例子,目犍連(感謝版友指正)面對的可能是已經不可逆
的定業,但一般而言,佛教認為只要增加善的因子,不讓惡的因子有機會發芽,基本上
是可以改變因果的。
如果因果不能改變,佛教就落入了宿命論。
而關於「心想事成」,我這裡舉亞伯拉罕的「吸引力法則」:
「當你愈來愈了解吸引力法則,你就會更想要用心引導自己的思維,因為你明白,不論你
要不要,你心裡想什麼,你就會得到什麼。
把思維投注在某樣事物上,就會把具有相同振幅的事物吸引到你的體驗中,毫無例外。當
你想到你想要的某樣東西,透過吸引力法則,思維將變得愈來愈強烈,也愈來愈有力。當
你想到你不要的東西,吸引力法則也會開始吸引,負面思維將變得愈來愈強烈。思維愈強
烈,吸引力的力量愈大,你就愈有可能體驗到那樣的東西。」
高靈亞伯拉罕並沒有去討論業力問題,祂只純粹闡明吸引力法則的原則,即「想好的就吸
引好的,想壞的就吸引壞的」,並以此觀點解釋人類在人生中好壞的遭遇。祂的說法相對
簡單易懂。
有回應佛教業力說的高靈是賽斯,賽斯基本上主張「信念創造實相」,和「吸引力法則」
有類似之處,但賽斯的架構更為複雜。「信念」可不是淺層的自我意識,而是進入到潛意
識、內我部份的,可說是一個人看待世界的有色眼鏡。
賽斯視信念和當下為最重要的,祂甚至反對因果的說法。因為賽斯主張時間並非線性式的
。祂指出時間與空間其實並不那麼真實,只不過是人類三次元世界的基本假設。
賽斯這麼說:「轉世的理論是意識心以直線方式所作的詮釋。一方面它是極為扭曲的。一
方面是當意識心與它所了解的實相遊戲時,所創造的詮釋。但照一般用語而言,並沒有作
為懲罰而必須償付的業報,除非你相信自己犯了必須補償的罪。更廣義地說,也並沒有因
與果,雖然在你們的實相裡,這些是基本假設。」(《個人實相的本質》,賽斯文化,頁
237)
那麼,針對人類的苦難,賽斯怎麼解釋呢?
祂說:「在每齣戲裡,對個人與全體而言,都設定了不同的難題。」(《靈魂永生》,賽
斯文化,頁69。)
又說:「設想你目前的自己戲裡的演員……你和每個其他的參與者創造了道具、布景與主
題;事實是,你們編寫、製作並演出整齣戲。」(《靈魂永生》,賽斯文化,頁66。)
因此,賽斯的說法是,看起來「心想事不成」的難題,其實是「更大的自己」刻意設下的
,所以沒有業力的問題,一切都是那個「比自己更大,但也是自己」的編劇所寫的。
就這部份,賽斯所提供的方法就是透過覺察自己的信念,來了解「更大的自己」的意圖(
賽斯通常稱這個自己為「全我」或「存有」),任何的苦難或困境都是有目的的,是要讓
我們在這物質實相中學習、體驗。
因此賽斯的法門不是超過業力,而是根本無視業力,認為業力說是個扭曲。
持平來看,佛教的「緣起論」(因果論)是佛陀對於人類三次元實相的透徹觀察所歸納出
來的原則,這原則不脫出賽斯說的「基本假設」,但較符合人類的經驗法則。
賽斯則提供了一個不同的觀點,教人把焦點放在自己的信念上,並提出「時間非線性」的
大膽說法,供人參考。
而亞伯拉罕的說法基本上和賽斯相似,只是更簡潔,就是「想好得好,想壞得壞」。
從廣義來看,這種以思想為因,外境為果的理論,不也符合了佛教因果的說法嗎?(善有
善報,惡有惡報)
PS:不過佛教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也常常被打臉(好人沒好報),所以通常都要但
書「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但這要討論下去又是另一篇了……今天先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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