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探索] 若有心想事成這個法門 佛佗為何不教?
原文恕刪
原po問「為何佛陀不教心想事成的法門」?
根據我浸淫佛教和新時代後,我的答案是:
「能不能心想事成根本就不是佛陀要解決的問題,這根本不是祂的『問題意識』。」
我們回到佛陀=希達多太子的背景去看,會發現祂根本就是個「富二代」,有錢有勢地位
高,還有隔壁國家的正妹公主當老婆,就物質的角度來說,爽得不得了。
可是祂依舊感到煩惱。為什麼?
祂發現就算滿足了物質生活,人依舊還是會感受到苦,還是會感受到空虛。
所以佛陀要解決的「問題意識」是「苦」,這個「苦」是心靈層面的。
在新時代的大師中,我記得奧修也有類似的說法,奧修偏好收有錢人作為門徒,理由是窮
人困於物質生活,而尚未能夠體察到內心的空洞。
他說:
「因為一個窮人總是在寄望,他尚不知道富裕為何物,不懂挫折是什麼,若是他沒有對財
富挫折過,他如何超脫得了?有時候也有窮人來找我,但是他來是為了某個我無法提供的
東西,他要的是成功。他的兒子找不到工作,他要求我『奧修,請祝福他。』他的妻子生
病了,或是他的生意賠錢,這些都是窮人的徵狀,他所求的是俗世裡的東西。當一個富有
的人來找我,他有錢、有員工、有房子、有健康,他擁有一個人可以擁有的一切,於是他
忽然發現到,沒有一件事能令他滿足,於是他開始尋找神。」
(奧修自傳,生命潛能2003,頁242)
所以心想事成,對佛陀來說可能是個蠢問題,因為祂發現人的本質可能是,就算事事都心
想事成,煩惱和苦都還不會止息。用奧修的說法,「心想事成」是個窮人的問題,是物質
層面還沒被滿足的問題,而真正的問題還是在心。
新時代高靈們的確提供了許多「心想事成」的法門,以提出「吸引力法則」的亞伯拉罕為
例,祂要人們專注於自己想要的事情,並發出振動,其核心原理仍與心的力量有關。
但我個人更傾向賽斯的說法,祂認為看似不好的是事情,會給我們生命更深刻的體驗,祂
以自身的轉世為例,淪為妓女的那一世是祂學到最多東西的一世。而這些,都是「更大的
自我」主動所作的選擇。
而我個人也認同,痛苦之所以存在,是為了讓人更加地感受這世界的深度。
最後我用村上春樹在「聽風的歌」中改寫尼采的話做結:
「白晝的光,如何能夠了解黑夜的深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5.143.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ewAge/M.1422853650.A.FF6.html
推
02/02 13:33, , 1F
02/02 13:33, 1F
※ 編輯: white555 (211.75.143.234), 02/02/2015 13:55:40
推
02/02 14:48, , 2F
02/02 14:48, 2F
推
02/02 14:50, , 3F
02/02 14:50, 3F
推
02/02 15:04, , 4F
02/02 15:04, 4F
推
02/02 16:17, , 5F
02/02 16:17, 5F
→
02/02 16:33, , 6F
02/02 16:33, 6F
→
02/02 16:33, , 7F
02/02 16:33, 7F
推
02/02 18:45, , 8F
02/02 18:45, 8F
推
02/02 19:20, , 9F
02/02 19:20, 9F
推
02/02 19:56, , 10F
02/02 19:56, 10F
推
02/02 20:34, , 11F
02/02 20:34, 11F
→
02/02 20:35, , 12F
02/02 20:35, 12F
→
02/02 20:37, , 13F
02/02 20:37, 13F
→
02/02 20:38, , 14F
02/02 20:38, 14F
推
02/02 22:01, , 15F
02/02 22:01, 15F
推
02/02 22:15, , 16F
02/02 22:15, 16F
推
02/03 09:53, , 17F
02/03 09:53, 17F
→
02/03 09:53, , 18F
02/03 09:53, 18F
→
02/03 09:53, , 19F
02/03 09:53, 19F
→
02/03 10:37, , 20F
02/03 10:37, 20F
推
02/06 11:12, , 21F
02/06 11:12, 21F
→
02/06 11:13, , 22F
02/06 11:13, 22F
→
02/06 11:16, , 23F
02/06 11:16, 23F
→
02/06 11:17, , 24F
02/06 11:17, 24F
→
02/06 11:17, , 25F
02/06 11:17, 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