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見解] 內湖開發案 慈濟內部說法
※ 引述《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之銘言:
: ※ 引述《wil891607 (~白蚓~)》之銘言:
: 什麼叫 "名目上是;現實上不是" ........
: 如果 地目上是保護區 那他的預定用途 就是保留地
: 現實上被挪作他用 就代表有地方出錯
: :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那邊是保護區?
: : 原因:因為在內湖由台北縣改規劃為台北市的時候,台北市政府剛升格為直轄市,所以把
: : 所有還沒有都是計畫的土地全部規劃為保護區。也就是說,在當時的規劃,整個內湖全部
: : 都是保護區。
: 什麼叫 "在當時的規劃,整個內湖全都是保護區"??????
: 不才在下我 是從小就在內湖土生土長 長大的人
: 我在內湖生活了接近 40 年了 看著小時後奔跑的田埂
: 一塊塊良田變成住家高樓....兒時景像不復追憶..........
: 難道這些田地全都是你口的保護區
: 你要不要去找找看 當時內湖的地圖 再來砲這些連你自己都搞不清楚的事
「保護區」不是「生態保護區」,北市劃設為保護區只是說
暫時不開發而已,不代表永久不開發,比如說今天的關渡平
園大度路以北就是保護區,維持農業使用以後再開發。同樣
的,現在規劃的北投科技園區,本來也是保護區,現在開始
解禁市地重劃了。
以內湖來說,民權東路六段靠三總的四期重劃區,內科的六
期重劃區,本來也是都保護區,不能建房子只能農業使用,
後來都整塊開發了。所以說關鍵不在於保護區能不能解禁,
而是劃成保護區的原因。
慈濟那塊地,劃為保護區的原因為兩個:山地的部份因為坡
度過大,北市認定永久不能開發,所以劃保護區。平地的部
份因為是溜地(填湖而成的土地),所以認定不能蓋。山區坡
度過大的地北市現在鐵定是不准開發的,慈濟只想要把溜地
變更地目為建地,環保團體則傾向把兩塊地當作同一塊,不
能分開來看待,雙方主要的爭議在於此,而不是保護區不保
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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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據有朝鮮,已歷三世,國險而民附,此可用為援而不可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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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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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是我舉例錯誤,謝謝更正。
不過內湖四期重劃區本來是保護區,這是千真萬確的事。那
邊連水田都很少,幾乎都是林地與旱地。另外,溜地變建地
也是很常見的,內湖一期二期重劃就有不少溜地變建地了,
比如說東湖路永泰金城社區(肯德雞那棟)本來就是溜地。
※ 編輯: lulalla 來自: 112.104.91.135 (12/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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