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95學年度研究室分配重要通知
謝謝君雅小妹妹的提醒,
我發覺我有些事實搞錯了,特地來更正一下:
應該受信賴保護的除了碩三(93)與碩四(92)之外,還包含碩二(94),
因為我記得去年的公聽會,育明就坐在我旁邊:)
所以,升碩二這一屆已經在學 ,不應受新辦法的拘束,
換句話說,新辦法應該從這一屆新生(95)開始實行。
因為去年的錯誤決定,才會衍生一連幾年的爭議,
我想今年再不解決,明年同樣爭議也許會再發生一次。
到時候更多屆,搞得頭更昏了,哈哈。
: 以下整理一下,我們現在總共有四個方案,分別是:
: 第一 碩三以上優先使用,碩一碩二抽籤。
: 第二 碩一碩二優先使用,碩三以上抽籤,但基於信賴利益的損失,應對他們補償。
: 第三 要求所上增加研究室數量。
: 第四 取消櫃子。
: 首先方案一,我們會說碩三與碩四應該優先使用有三個原因:
: (一)基於信賴利益的保護。
: 當初剛進來所上認為可以使用到碩四畢業,
: 且觀諸前幾屆學長姐,也都一直有研究室使用,
: 基於這等信賴,碩三以上應該有優先使用權。
: (二)不利益的新規範不溯及既往。
: 現在情事變更,所上人數增加不得不做些更動與取捨,
: 依照去年作法是修改辦法:要求碩三以上要抽籤,碩一碩二優先使用,
: 當時這個辦法即刻開始實行,不過這明顯違反不溯及既往的原理。
: 也就是,當情事變更而修改規範時,有利益可以溯及既往,
: 反之,不利益不可以溯及。
: 今天這明顯是個不利益的情況,故不能溯及,
: 也就是這個新辦法要從當年度的新生開始實行。
: 原則上要從去年94級剛入學這一屆開始實行,不過去年的處理結果具重大明顯瑕疵,
: 從93級92級與91級,也就是當年度即將成為碩二碩三與碩四的人開始實行,
: 今年斷不可以再重蹈覆轍。
: (三)碩三以上開始忙論文。
: 碩三以上開始忙論文,所以照理說更需要研究室唸書,
: 我們看法研所或其他社科院研究所,都是碩三以上優先使用,
: 碩一與碩二抽籤。
: 基於上面三個理由,應比照方案一處理,
: 碩三與碩四應該優先使用,而要請碩一新生與碩二辛苦點抽籤了。
: 不過,假設有其他理由覺得還是要讓碩一與碩二優先使用,碩三以上抽籤
: (也就是方案二),那麼基於侵害了碩三與碩四的信賴利益,
: 應該給予他們補償,至於補償內容大家可以再討論。
: 當然,除了以上兩個方案外,也可以考慮另外兩個方案:
: 第一 要求所上增加研究室數量。
: 所上這一年大手筆把幾間空教室與所使室租借給外所使用,
: 沒道理不保留空間給自己學生,
: 要請所學會辛苦點向所上強烈爭取使用剩下的空教室當作研究室,
: 否則真會笑掉大牙,搞不清楚我們到底是營利單位還是學術單位。
: 第二 取消櫃子。
: 如果拿桌子與櫃子來比較,
: 桌子可以唸書也可以擺東西, 櫃子只可以擺東西,
: 假設要擇其一的話,可以取消分配櫃子,
: 把空間留下來擺更多的桌子。
: 以上是我們想出來的四個方案,
: 我們是建議先從第三個方案著手,先增加空間,
: 接次才是第一以保護信賴利益,再來是第四取消櫃子,
: 最後才是第二方案,必須由所學會額外補償,
: 絕不能像現在這樣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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