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關財務的問題
※ 引述《fatjung (fatjung)》之銘言:
: 你好。我有你的MSN,所以我有看到你的橫批,昨天晚上我本
: 來想寄信給你,說明我為什麼提出這個吃力不討好又討戰的想法,
: 既然你現在已經公開討論,那我就得公開的回應。對於一些改革的
: 方式,可能有很多曾經擔任系學會幹部的同學們感到被我冒犯,但
: 是我必須重申我並沒有任何的惡意,我並沒有要針對任何一個人,
: 希望你們能夠感受到我對於這件事情的誠意。
: 請原諒我必須先講講自己的生命經驗,不是要訴諸感性,而是
: 講講我對這個課題深入思考的原因。
: 過去三年我是一個警察大學的學生,我在學校參加了許多的活
: 動,包括籃球校隊、年級的籃球隊、田徑隊、游泳隊與柔道隊。但
: 是,我幾乎沒有花上任何的錢,從身上的球衣、球鞋、泳帽泳鏡,
: 吃的補給品,幾乎都是由公積金(我們對於年級費的稱呼)支付,
: 我只要負擔大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價錢,在每次比賽就有一雙
: 全新的球鞋。這是一個幾十年的傳統,而原因只有一個「爭取團體
: 榮譽」。
: 目前,我參加了系上的籃球隊。之所以講這件事情,是因為
: 我真的很希望大家可以試著想想看一個既得利益者,為什麼要提出
: 反對的聲音?他到底是腦子有問題、想出風頭還是錢太多?之所以
: 如此,是因為我真的覺得這件事情不對。三年多下來,我認為所謂
: 「團體榮譽」根本就是一個幌子,到底什麼是「團體榮譽」?團體
: 榮譽是團體的每個人都感到很光榮嗎?今天如果系隊拿到了冠軍,
: 那只要全歷史系有一個同學不覺得有光榮的感覺,那就不叫做團體
: 榮譽。甚至更進一步說,到底「團體榮譽」與「成就感」有何不同?
: 如果那是成就感,那成就感是屬於「個人成就感」,並沒有所謂的團
: 體成就感。
上頭你說這是依個人的經驗來談,因此以上的推論不能視為所有人的想
法,團體榮譽到底是不是個幌子,我想這還是值得考量的。況且你的經
驗應該是指校隊吧,身上的行頭幾乎都是公費所支出,這不能拿來跟系
隊相比吧?系隊除了一年兩個史學相關盃賽(北歷、史學)各補助一千
元外,其他林林總總的花費都是個人支出吧。
: 因此,先假設系隊的成就代表「全歷史系的榮譽」,我必須說,
: 照此說法,那系費應該向全歷史系同學強制徵收,因為大家都「與
: 有榮焉」。如果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就不應該用非所有歷史系學生繳
: 交的系費補助系隊,但是系學會可以申請學校補助(這是我向妍希
: 請教的,如有錯誤請指出)。
: 最後,請恕我在對方候選人提出政見之前,可能沒有辦法對每
: 個意見都一一回應,但是如果各位有任何意見,請不吝指教。
至於系學會補助系隊合理性的問題,前面已經有幾個同學說到了,系隊
在系上並非是小小的群體,至少也有六七十個人上下,占系上人數四分
之一到三分之一,既然今天系學會可以撥出經費舉辦史週、史夜、宿營
、史營等人數很難超過百人的活動,為何動員同樣人數參與的史學盃、
北歷盃不能獲得補助呢?這應該也是你要面對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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