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不把事情弄的很複雜理由站不住腳的連署

看板NTU作者 (喔~)時間7年前 (2018/05/09 15:30), 7年前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6/13 (看更多)
原文恕刪 既然有人說等法院判決,那我們來討論判決書如何 資訊來源是聯合網某篇新聞下的留言,它提供了法院判決書的查詢管道 此外他也找出了相關的判決來做成完整的法律論述 這些都是可查證的,用來了解法官邏輯 我先給判決書網站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M_1.aspx 然後留言提供的參考判決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5年度訴字第74號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106年度判字第183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6年度訴字第228號 其實成大學生早就為了校長遴選一事把成大與教育部告上法院 也就是這些判決書的背景 我好像在其他版有看到關於判決書的討論,但忘記是哪個版了 我就先講我記得的重點 74號那件法官有引述長得要死的立法理由 我先給立法院法律系統 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主要就是說明為何改成一階遴選的原因 也就是說教育部沒有資格阻擋聘任,或是開跨部會小組會議 (另外先不論之前的討論是否正確解釋,訴訟中除了法理問題外, 立法理由也是法官考量的點) 228號有提到遴選細節的問題 留言所節錄的內容: 『教育部乃依上開法律授權制訂「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該辦法 第3條第1項規定:『遴委會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執行下列任務:一、決定候選人產生方式 。二、決定遴選程序。三、審核候選人資格。四、選定校長人選由學校報教育部聘任。五 、其他有關校長遴選之相關事項。」其立法理由乃基於大學自主,其立法理由乃基於大學 自主,本辦法僅就遴委會之決定候選人產生方式、決定遴選程序、審核候選人資格及選定 校長等作原則規範,至遴選細節部分,由遴委會自行合議討論決定。其中遴選程序部分, 考量校長人選如經學校民意支持,較利於未來校務之推動,惟是否進行民意意向調查,應 由各校遴委會考量,爰尊重各校遴委會之遴選過程設計,得設計由學校教職員表示意見之 機制,惟此機制不得於遴委會決定校長人選後為之』。(608-623行) 也就是法官沒給教育部干涉的權力,然後選後不得有什麼新機制 (修正:教育部只能對辦法所規定的事做監督,但是細節的部份由遴委會自行討論) 這就是目前依過往判決書概略整理出的法律意見 當然也歡迎各位組織自己的法律意見,只是每本判決書都落落長 附上留言的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4/3128606 -- (ˊ‧ω‧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25851039.A.EAF.html

05/09 15:48, 7年前 , 1F
跟共產黨講道理…還是省點力氣
05/09 15:48, 1F

05/09 15:53, 7年前 , 2F
偶像最近很活躍
05/09 15:53, 2F

05/09 16:50, 7年前 , 3F
05/09 16:50, 3F

05/09 16:51, 7年前 , 4F
05/09 16:51, 4F
※ 編輯: nickwu1101 (140.112.25.39), 05/09/2018 17:06:14

05/09 18:04, 7年前 , 5F
這個判決節錄哪裡排除教育部的適法性監督呀
05/09 18:04, 5F
228號第709~714行 再按「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 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校長遴選委員會應本獨立自主之 精神執行遴選校長之任務,故遴選校長係由校長遴選委員 會獨立自主行使職權,被告無從置喙,被告更無從將已彌 封之選票,由被告自行拆封代替校長遴選委員會重新計票 作成紀錄交給原告。 以這案子的話,教育部連查票都不可以的 (更正,原告是成大學生,被告是成大)

05/09 18:06, 7年前 , 6F
教育部可以適法性監督重點在依什麼法...
05/09 18:06, 6F

05/09 18:07, 7年前 , 7F
不是適法性監督就隨便行政機關搞....
05/09 18:07, 7F

05/09 18:15, 7年前 , 8F
所以要先定性台大跟教育部的關係吧
05/09 18:15, 8F

05/09 18:18, 7年前 , 9F
也滿想知道如果教育部不能,那如果真是程序有瑕疵,
05/09 18:18, 9F

05/09 18:18, 7年前 , 10F
誰能做適法性監督
05/09 18:18, 10F

05/09 18:18, 7年前 , 11F
總不可能ㄧ個組織沒有人可以監督他吧
05/09 18:18, 11F
※ 編輯: nickwu1101 (114.32.49.56), 05/09/2018 18:21:45

05/09 18:27, 7年前 , 12F
教育部的人可以投票 算監督了吧
05/09 18:27, 12F

05/09 18:38, 7年前 , 13F
原po回應的判決節錄被告是成大欸
05/09 18:38, 13F

05/09 18:53, 7年前 , 14F
我偶像
05/09 18:53, 14F

05/09 19:01, 7年前 , 15F
228號的被告是成大欸,你要不要再找找呀
05/09 19:01, 15F
我搞錯了,我節錄的部分排除了校方的干涉。而教育部是否能干涉取決於事後提出的異議 是否符合立法理由與是否按照遴選規定走,而未規定的細節仍由遴選會定奪。

05/09 19:11, 7年前 , 16F
另外,這個人跟你們的偶像,大概不是同一人啦
05/09 19:11, 16F
我辦這個帳號才幾個月欸,我還在想偶像是什麼 ※ 編輯: nickwu1101 (114.32.49.56), 05/09/2018 19:30:19

05/09 22:53, 7年前 , 17F
教育部就有派代表在遴委會裡面了 有人不知道?
05/09 22:53,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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