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現在連水源腳踏車都能轉賣?
: 水源腳踏車我自己猜想是給那些負擔不起新車
: 或是真的純粹想省錢的同學的校內的資源
: 我想規定一學期一人只能買一台也是在防止有人買一堆造成資源的浪費或是圖利
: 我是不知道這樣合不合理啦
: 有低價車源買低賣高就算了
: 用這種校內資源這樣搞
: 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
一開始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 想想看
今天如果有人提供
用40萬買到價值70萬元新車的機會
是我的話 怎麼可能不去買
然後用市價或介於兩者間的價格來套利勒
但是 因為是台大學生才有這樣的機會
雖然腳踏車狀況感覺OK
如果今天換成
1
某同學沒有在圖書館K書的需求
所以把學生證出租給外校的同學
2
某同學沒有暑住的需求
為了不想把東西都搬回家
所以暑假保留宿舍位置
出租給有需要的同學
(此狀況對象也可以是台大學生)
這樣子 贊成者還是覺得可以嗎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非台大學生
用台大學生的特權對上台大學生
狀況似乎又有微妙的不同了
如果今天賣腳踏車是賣給校外人士
與這次的狀況相比 風向又會怎麼改變呢
我現在是贊成跟反對在腦內混戰
搞得我好亂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80820942.A.CFD.html
推
12/04 11:25, , 1F
12/04 11:25, 1F
→
12/04 11:25, , 2F
12/04 11:25, 2F
噢 可以喔
如果不行的話 這個例子就OK
噓
12/04 11:38, , 3F
12/04 11:38, 3F
先不論這點 他們核心的概念不都是利用台大學生身份來享有福利嗎
如果高價賣腳踏車沒有問題 那不論規定如何 租學生證有沒有問題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1:54:43
推
12/04 11:52, , 4F
12/04 11:52, 4F
核心概念是一樣的
不然改成 計中代印服務
反正每個學期有配額 幫外人印然後收費
這樣符合道德嗎
推
12/04 11:57, , 5F
12/04 11:57, 5F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1:59:31
→
12/04 12:03, , 6F
12/04 12:03, 6F
命題是不同了 但是想討論的是同一件事啊
所以腳踏車 OK
計中代印 床位出租 不OK 標準的線在哪裡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06:37
→
12/04 12:12, , 7F
12/04 12:12, 7F
→
12/04 12:12, , 8F
12/04 12:12, 8F
1 所以現在規定變成標準了
我們不是在討論這些事情有沒有道德瑕疵嗎
有規定不能出租學生證 所以總圖給人進道德上不OK
沒有規定腳踏車轉賣 所以高價轉手 道德上OK
沒有規定不能代印 所以道德上代印OK
是這個意思嗎
2 其實從你提出這個點 看不出你是支持腳踏車可買賣還是不可以耶… 他跟本題有很大的
關聯性嗎
不然這樣 我們畢業後也可以用校友證進總圖
所以以後出租校友證 可以嗎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21:51
→
12/04 12:17, , 9F
12/04 12:17, 9F
→
12/04 12:17, , 10F
12/04 12:17, 10F
→
12/04 12:25, , 11F
12/04 12:25, 11F
→
12/04 12:25, , 12F
12/04 12:25, 12F
→
12/04 12:25, , 13F
12/04 12:25, 13F
原PO作者要討論的不就是那個人是不是濫用水源腳踏車嗎
→
12/04 12:25, , 14F
12/04 12:25, 14F
計中就可以算了吧
或者是去台大711 用九折買一堆東西
然後用九五折售出賺價差(像週刊雜誌類 說不定有搞頭)
我覺得 去細究是不是跟原命題的狀況完全相同 不是重點
而是「濫用台大學生權利」的範圍在哪裡
所以只要是買賣 永久使用的 就可以
那外校人士想要台大資料庫的論文
是不是花錢請學生幫忙登入下載即可
這樣也是永久使用啊
我的文章一開始說 如果是朋友賣車狀況 我一定馬上就找人看要不要用65萬買
現賺25萬
只是有了台大title之後 道德問題就變得有興味起來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38:34
→
12/04 12:37, , 15F
12/04 12:37, 15F
可是「太多」很難界定啊
意圖上 其實他一開始是自用 也不是有人特別需要腳踏車時趁火打劫
只要購買者覺得不是太多 就沒有問題
所以我的文章並沒有著眼在此
而是 如果去水源買腳踏車 加價出售
是不是濫用台大學生權利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42:18
噓
12/04 12:46, , 16F
12/04 12:46, 16F
→
12/04 12:46, , 17F
12/04 12:46, 17F
阿伯怎麼跳進來了
出售者以公定價400買入 多少錢售出跟阿伯無關啊
還是說阿伯應該一開始就賣這個學生
1000多
→
12/04 12:48, , 18F
12/04 12:48, 18F
他就是有套利意圖 所以呢
我的例子每個人都想利用台大學生身份套利啊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2:51:48
→
12/04 12:53, , 19F
12/04 12:53, 19F
→
12/04 12:58, , 20F
12/04 12:58, 20F
→
12/04 12:58, , 21F
12/04 12:58, 21F
喔 就是是「就算是」的意思
我習慣這樣用 抱歉
※ 編輯: furzou (223.140.82.40), 12/04/2016 13:05:38
推
12/04 13:31, , 22F
12/04 13:31, 22F
→
12/04 13:31, , 23F
12/04 13:31, 23F
→
12/04 13:31, , 24F
12/04 13:31, 24F
→
12/04 13:31, , 25F
12/04 13:31, 25F
→
12/04 13:31, , 26F
12/04 13:31, 26F
→
12/04 13:31, , 27F
12/04 13:31, 27F
→
12/04 13:31, , 28F
12/04 13:31, 28F
噓
12/04 13:56, , 29F
12/04 13:56, 29F
→
12/04 13:56, , 30F
12/04 13:56, 30F
→
12/04 13:56, , 31F
12/04 13:56, 31F
推
12/04 17:43, , 32F
12/04 17:43, 32F
→
12/04 17:43, , 33F
12/04 17:43, 33F
→
12/04 17:47, , 34F
12/04 17:47, 34F
→
12/04 17:47, , 35F
12/04 17:47, 35F
→
12/04 17:47, , 36F
12/04 17:47, 36F
推
12/04 17:49, , 37F
12/04 17:49,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