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生報] 對多元成家收養權的一些想法!?
本文承襲hg7318480 (夢漫廷)的文章,「假設」異性組成的家庭對小孩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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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主張是,若這是「消極性權利」,那麼要以此來反對同性戀婚姻,必須證明同性戀婚
姻會對異性家庭產生傷害。你認為不會,在這裡你做了兩層回應,首先是就算同性戀不可
以結婚他們也不一定會組成異性家庭,其次是就算真是如此,你也認為這不是開放同性戀
婚姻的問題(如紅蘿蔔的例子)
因此如果這只是個「消極性權利」,同志婚姻也不應該被限制,而如果這是個「較強的積
極性權利」,那麼國家應該給予任何沒有完整父母的人一對父母,而這是荒謬的。
如果退一步來說,是「較弱的積極性權利」,只認為要給予異性組成的家庭多餘的好處,
這反而會對那些已經失去父母的孩子造成更多傷害,等於是變相處罰弱勢因此也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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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分類還算邏輯清晰,可惜你的論述完全搞錯了重點。
『異性組成的家庭對小孩較有利』這個假設,反對的從來就不是「同性戀婚姻」而是「同
性家庭收養小孩」,因此這時候要討論的並非廣泛的「一父一母權」,而只是「被異性家
庭收養的權利」,搞清楚重點後讓我們回來看你的論述。
如果這是「消極性權利」,那麼要以此反對同性家庭收養小孩,必須證明的結論應該是「
同性家庭收養小孩,會導致原本可能被異性家庭收養的小孩被同性家庭收養」,換句話說
他「被異性家庭收養」的權利被侵害了,這是顯而易見會產生的結果。
此外,國家也確實有在積極地讓小孩被良好的家庭收養,換句話說它也可能是個「較強的
積極性權利」同樣地,在給予異性組成的家庭在收養小孩享有好處這部分,也是現階段國
家就有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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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在弄清楚討論對象後,根據你的分析,只會得出同性戀不得收養小孩的結論。
建議你還是直接否定這個前提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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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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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東西就是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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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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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只是想說在「異性戀扶養較有利」的假設中,他們真正想要論述反對的是同性
戀收養,就這點你的回應並不成功。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6.113 (12/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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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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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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