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授說同志不自然 學生抗議

看板NTU作者 (國父)時間12年前 (2013/11/24 14:05), 編輯推噓3(5212)
留言19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3 (看更多)
: 3.定義什麼是歧視 : 我的定義: 因為某種與事實相異的見解而給予不同之對待 : 同性戀支持者的定義: 意見不同就是歧視 http://ppt.cc/X7lq 教育部字典定義 歧視:輕視 不平等對待之 異性戀同性戀本來就是平等的 只有身體差異 就跟男女平等一樣 只是身體差異 你覺得同志不該有婚姻權 收養權是次等公民 就是歧視 這跟當初他們說我尊重女人 但女性不該有投票權完全一樣 不是歧視是甚麼 你有言論自由反對同志爭取人權 不違法 但不要說自己不是歧視 真偽善又噁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3.42

11/24 14:11, , 1F
...那麼多篇文 你回一篇最廢的
11/24 14:11, 1F
我只是回應"歧視" 引用一段而已 很多篇都在護航教授不是歧視阿

11/24 14:13, , 2F
樓上回篇不廢的看看啊
11/24 14:13, 2F

11/24 14:13, , 3F
靠是版主 我要被水桶了
11/24 14:13, 3F

11/24 14:52, , 4F
我意思是說 挑他的文回很無趣而已哈哈
11/24 14:52, 4F

11/24 15:03, , 5F
almondchoco:你誰啊 亂么吉
11/24 15:03, 5F

11/24 17:20, , 6F
花蓮人,要爭取蓋蘇花高,他是不是可說:埔里人花蓮人本來
11/24 17:20, 6F

11/24 17:21, , 7F
就是平等的,只有地理差異,覺得花蓮人不該有高速公路,就
11/24 17:21, 7F

11/24 17:21, , 8F
是認定花蓮人是次等公民,就是歧視花蓮人,反對的人如說自
11/24 17:21, 8F

11/24 17:21, , 9F
己不是歧視,他們就真是偽善噁心?
11/24 17:21, 9F
反對的有一堆是花蓮人...而且這件事跟"人權"完全無關... 台大要不要蓋文學院大樓 汐止要不要蓋捷運 跟人權有關嗎?會扯到歧視嗎?

11/24 17:21, , 10F
要說對方「歧視」的前提必須確認事實上同性婚姻是正確無誤
11/24 17:21, 10F

11/24 17:21, , 11F
的,或是對方是無理攻擊。但這個議題現在還在討論,現在就
11/24 17:21, 11F

11/24 17:21, , 12F
說對方偽善噁心,只顯出這種說法根本不是在理性討論。
11/24 17:21, 12F
同志是天生的 同志婚姻自然就是正確的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同志 性傾向是後天的 目前全世界的研究幾十年 都是"未有可改變性傾向的證據"

11/24 18:15, , 13F
好奇問..性傾向無法改變的證據在哪?以前好像聽過後天因素
11/24 18:15, 13F

11/24 18:15, , 14F
也會對性傾向造成影響
11/24 18:15, 14F
http://ppt.cc/hoq9 http://ppt.cc/a590 這是唯一找到中文的 其他大部分都是英文

11/24 18:22, , 15F
想要無法改變的證據 為何不想想有可以成功改變的證據嗎?ww
11/24 18:22, 15F

11/24 18:23, , 16F
而且 號稱有改變的案例 已經自殺了 美國走出埃及也解散了
11/24 18:23, 16F

11/24 18:52, , 17F
11/24 18:52, 17F
你有噓的自由 但還是希望你拿出反對我的見解一起討論

11/24 19:02, , 18F
拿蘇花高不當類比吧
11/24 19:02, 18F

11/24 19:52, , 19F
同性戀和異性戀有身體差異?? 你想嚇死誰啊
11/24 19:52, 19F
我是指和男女的身體差異一樣 異性戀是男+女 同性戀是男+男 女+女 ※ 編輯: roccqqck 來自: 114.25.193.42 (11/24 19:59)
文章代碼(AID): #1IaPSDXO (NTU)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IaPSDXO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