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校園] 紹興居民主客易位,反了,反了
: 至於多少人其實是有子女 或是子女已經另外有房產
: 只是想貪圖一個市區的房子....
: 人都是自私的 表面上可憐的人不代表可憐
: 就如同夜市乞討的人 很多是職業的乞討者一樣
紹興的事我法律層面還在研究,但我不懂你為何會得到這樣的結論
下面這些案例,希望不會讓你認為是"表面上可憐","職業乞討者"
順便也回答一些板友有關於"不繳稅"的問題
也許有些是特例有些不是,但問題是現在一告是全告
http://0rz.tw/HoPs0
維維(圖右)今年22歲,心智年齡7歲
陳阿姨(圖左)今年65歲,住在紹興社區33年,台大求償200多萬。
陳阿姨早年從事煤氣販售業,經營幾年後遭人惡意倒店後便開始身兼多職以還債務,每日
早上四點半出門送報、幫傭煮飯、賣麵、餐廳幫忙,自凌晨忙到晚上。
但隨著維維自學校畢業後,為了照顧自學校畢業的維維,便辭去了大部份的工作,經朋友
介紹開始從事公寓大樓打掃及資源回收的工作,這工作一作就是20年。20年間,主委跟陳
阿姨互相照應照顧維維的工作,以及老鄰居們互相的幫忙,才能一路撐過來。
如今面對台大要求拆屋還地及提告,他們失去的不僅是住所以及200多萬的不當得利的求
償,更失去了平日可以互照應維維的老鄰居以及對於維維較安全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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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BCfE5
大家晚安。今天介紹在社區長大的朱大哥!今年51歲,被求償不當得利約100萬元。朱大
哥的父親是早期住在社區的老兵之一,年輕時被拉伕從軍,但因戰亂,沒登記為軍人,因
此沒有相關的榮民福利。
如果你來過社區,你會發現路旁有很多清道夫使用的推車、背心,以及街角有個清潔隊辦
公處。每天早午,清潔隊員都會在這裡集合點名,然後分散各地工作。
朱大哥是透過社會局以工代賑方案,經過等待與審核,約聘的清潔隊員。社區裡約有四分
之一的人,也透過這種方式,取得基礎服務業的工作;而且每年需要重新認定家戶收入、
居住地點,才能續聘。
未來居民若被迫搬遷,即刻就面臨失業危機,喪失以工代賑的資格。搬遷,居民喪失的不
只是彼此互助的社會網絡,還有賴以為生的工作。在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以前,我們反對
訴訟提告、反對強制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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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AMalR
大家好!今天介紹80歲的高伯伯,住在紹興32年,被求償120餘萬元。年輕時擔任卡車司
機的高伯伯,在60年代向老兵買下人生中唯一的房子。
當時,高伯伯知道只買到房子,沒有土地。所以過去30年也想過搬出社區,但是沒有能力
。高伯伯曾申請過國宅,那是政府針對弱勢研擬的住宅政策。但是,國宅處告訴他「你在
紹興南街有房子,不符申請資格。」同樣的,現在政府推出合宜住宅、社會住宅,住在即
將被拆遷房屋裡的高伯伯一家,在政府眼中也不符合入住資格。
這裡,可以看到國家政策的矛盾與衝突,一面向居民課徵房屋稅、駁回國宅申請資格,承
認居民的房子具有相當於正式住宅的地位;但另方面,又指稱這是違建,要求搬遷,卻沒
有配套措施,逼得居民無處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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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覺得這些人是表面上可憐,職業行乞者,霸佔台大土地想賺大錢...
我想為這些居民不太公平
當然你會說,還有一些有小孩在外面已經成家立業的,這也是事實
但當初台大一告就是全告,要求全搬,他根本不在意這些人背景為何
這些背景全都是同學們一個個跑出來的,所以才說還需要更多時間啊
而且,從內容也可看到,不是光搬家就沒事了
希望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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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65.2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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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在是學校要他們搬走啊,所以希望先緩緩大家再想辦法啊
就算要台大幫這些人去跟政府爭,也要先坐下來討論怎麼一起努力啊
假如你也覺得這些人不是"職業行乞者",歡迎一起改變態度與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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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也不認為這些人是職業行乞者,想霸佔土地賺大錢,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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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裡約有四分之一的人,也透過這種方式,取得基礎服務業的工作;
而且每年需要重新認定家戶收入、居住地點,才能續聘。
希望你有看文章啊,而且就算算人頭也是四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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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都有愛心社團一堆了
而且台大裡許多人的專業,無論社會社工法律政治,不就是要協助解決這些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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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發這篇文是在回原文啊,因為原文很多人跟推文都覺得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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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人覺得是,所以我才要發文啊
大家都知道是政府的責任,但台大應該要聯合居民,幫忙居民一起對抗政府吧
也許台大他是想要這樣做,但訴求認為台大不必透過控告,所以大家還坐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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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抗議兩年了,要不是時間不夠用了也不會搞大啊
你怎麼不在意他們兩年前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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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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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前面有提到,雖然口號是全面撤告,但事實上賣給建商那些人
大多已經跟台大先和解賠錢了
然後另外,一開始文章的這幾戶也是事實,希望大家不要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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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啊,我也罵那些說別人是職業行乞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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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npb.gov.tw/Edict.php?page=RuleInfo&TRE_ID=506&act=ArtAll
各機關經管被非政府機關占用之國有不動產,管理機關有公用需要或 為其主管目的事業
需用者,應依下列方式收回後,依預定計畫、規定用途或事業目的使用:
(一)協調占用者騰空遷讓。
(二)協調地方政府以違建拆除。
(三)訴訟排除。
(四)其他適當處理。
台大地理系副教授簡旭伸表示,英國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在17世紀提出天賦
人權、所有權概念時,是為了對抗「皇權」、保護弱勢,但在今日的資本主義邏輯
下,所有權卻成了保護資本家、欺壓弱勢的唯一手段,原初精神已受到扭曲,台大
不應繼續以所有權概念區分「合法」、「非法」,排除在其土地上的弱勢住戶。他
強調,雖然校長李嗣涔一再強調「依法行政」,但卻不告訴學生20年前的「野百合
學運」也不合法,就和現在聲援紹興的學生一樣,所以學生更應積極從社會人權出
發,為社會做出進步示範。
此外,簡旭伸亦指出,雖然校方不斷以「空間不足」為由,強調必須收回紹興校地
,但台大擁有台灣1/100土地,在竹北也有22公頃校地,卻不斷複製空間不正義現象
,一味開發首都圈內的校地,把所有總區綠地開發成大樓,根本就是當今台灣社會盲
目開發首都現象的縮影。他強調:「正因為台大是社會縮影,所以我們更應該找出其
他辦法,解決所有權、空間正義問題給社會看。台灣社會病了,台大要示範出好的方
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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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在校務會議多次關心校內清潔工議題,我也有跑過幾次訪談
你有興趣歡迎跟我一起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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