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事] 校方找來大安分局,在「校內」舉牌
※ 引述《icy (生命中的缺口)》之銘言:
: 撇開大學法、集遊法的抵觸,以及到底是誰請了大安分局警察維持秩序不論
: 我在看今日的抗議事件及新聞報導時
: 單單就抗議事件,我認為應該分為會場外及會場內分別而論
: 會場外:
: 私以為警察維持秩序的對象是"會場外的居民",而非會場外的台大學生
: 事前校方就知道居民當天要"獻上大禮"、抬棺抗議
: 為避免會場外的居民發生衝動的行為,所以預先請警察來維持秩序也無可厚非
: 事實證明居民的確也一度想抬棺進入會場,被警察制止
: 但除了制止居民衝撞入內,警察也沒做更過當的舉措
: 公視新聞即可得知: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26129
: 會場內:
: 至於會場內的台大學生拉布條無聲抗議
: 學校既沒動用警察/校警,也沒請學生出場
: 算是給學生相當的言論自由和尊重了吧
: 我認為至少要把會場外、會場內,校方的處置分開批判
: 而校方對紹興南居民的"迫害"是否有失校譽及校訓
: 我覺得和今天的抗議事件校方處置是否過當,也應該分別陳述
: 不應混為一談,一股腦地將校方批得面目全非
: 另外,我們在年輕的時候,看到令人同情的人們,不公平的待遇總是滿腔熱血
: 想幫助所有不幸的人們、挑戰不正義的權勢
: 但就像之前鄉民提到的,我們在衝撞的當下沒注意到的是蝴蝶效應
: 可能少了一棟大樓,就少了一些研究硬體設施和空間
: 沒了足夠的空間、足夠的資源,可以讓大家更多方的學習、好好做研究
: 最後倒楣的是自己、或是後面入學的學弟學妹
: 然後又埋怨抗議校方提供不了第一學府應具備的優良學習環境
: 只要衝撞又不一定要提供解答及瞻前顧後,一向是台大學生/年輕的特權
: 我覺得在享受的當下,也要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
: 做法可能會不同
: 我記得某位老師說過,談判的最高手段是,你必需讓對方有退路走
: 因為如果你如果踩到底讓對方沒有退路,他必定和你拚命堅持
請大家搞清楚李四曾幹的事情的意義 再來切割東切割西的好嗎?
第一個 李四曾要動用警察就要承擔叫警察的責任
叫警察的責任是什麼?
就是把屬於大學範圍「不輕易」受國家公權力介入的地方
拱手叫警察權力進來
你抓盜版軟體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違法智慧財產權
你在草地上抽菸 李四曾可以叫環保局進來說你違反菸害防治法
你在椰林大道開車沒繫安全帶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違反交通安全
你用手機在普通教室裡偷看a片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妨害風化
你在宿舍一次跟兩個人做愛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開性愛趴違反社會秩序
你社團午聚打嘴砲討論怎麼刺殺馬英九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意圖顛覆國家
你實驗殺白老鼠肢解後隨手一丟垃圾桶 李四曾可以叫警察進來說你違反動物保護法
這些事情違法嗎?好像某種角度都有違到法耶~
所以大學跟外面有什麼不一樣?
這些東西在外面的社會很容易就被一刀定奪、被輿論攻擊、被警察決定、被政府監控
但在大學裡 你有機會可以去嘗試 因為校長會幫你擋著
你可以相當程度自己去定義什麼可以做 什麼不能做
大學就是讓你可以「用自己的腦袋」去思考、去實驗、去體會、去了解
讓你「有空間」「有自由」去嘗試各種東西
這不是說你可以喪盡天良
但大學給你最大的空間 給你外面不會有的自由 讓你自己去定義
這就是大學自治
結果一堆人在那邊自我閹割
那你乾脆叫中正一分局來學校駐紮啊~
反正都真的違法嘛!
對這些警察來說就都是違法啊~這是由誰定義?由警察定義,不是由你定義。
第二,
你要在那邊說 今天警察進來是為了對付「居民」 不是為了對付「學生」
你哪隻眼看到那個行為違法的牌子只做成讓居民看到不讓學生看到?
退一萬步 就算警察他可以在現場呼籲 學生不在他們管轄範圍內(警察有嗎??)
但就是把校園這個自治的「自由空間」賠進去了
他犧牲掉學生抗議的空間了
憑什麼為了抓那些居民就要把這個「空間」賠進去
李四曾今天破壞的就是這個空間 這空間需要非常強烈的捍衛
就像很這次一直被提的傅斯年那樣捍衛
不管怎樣理由都不能讓警察進來 這樣才有「自由」
因為即便一點心理上的壓力都會讓這個自由不見
今天警察也可以說我要來查逃漏稅 然後就跑進來了
明天警察也可以說 要查這邊有沒有性交易 然後就又跑進來了
後天警察繼續說 我來看看學生有沒有什麼犯法的狀況 連犯什麼法都不用說了
這種實體上 警察走在校園裡 就是在展示一種「恐怖」
展示一種「管制離你很近很近很近」
這樣你有自由嗎?
不要跟我說不違法就好 警察跑進來後違不違法就不是你在定義的
是那堆也不知道整天在跟誰喝酒 或者跑去黑幫喪禮 或者跟國民黨大官很熟的
檢察官、警察、政客在定義的 不是你在定義的
但李四曾就是把這個東西賠進去了
我才不管今天那些居民幹什麼事情
但李四曾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因為這種事情破壞校園裡頭的自由
第三,如果你還是看不明白,很簡單的告訴你,
李四曾今天幹這種事情就是說
「是校長我」決定今天校園自由到什麼程度
不是你們「學生」來決定
因為我有「權力」放進警察進來決定什麼違法什麼不違法
因為他真的放了
所以他也真的就有了自由的定義權
天殺的世界上哪個大學校長會做這種白痴蠢事?
隨便一個中國大學校長都比李四曾頭腦靈光
人家都還還在專制我們就都準備好了要一起了,
當然,你也可以在這邊呼籲要大家準備好接受退回三十年前,未雨稠繆,反正也快了。
: ※ 引述《godpolsteven (Steven)》之銘言:
: : 我個人覺得這件事可以至少可以分成三個層面
: : 第一個是紹興社區爭議本身,
: : 不過這件事情好像現在不是版上爭論的焦點
: : 第二個是集遊法的問題
: : 個人覺得今天活動主辦單位的目的應該不是衝撞集遊法
: : (用「應該」是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 : 不知道主辦單位不報備的原因是?
: : 不管你拿118揪團吃飯或是凱道慶生來比擬,不管從法律或是常識的觀點來看
: : 你都很難說那些活動是所謂「集會」
: : 但是從今天的活動照片看 http://ppt.cc/FB1j
: : 你就很難說不是集會了吧?
: : 已經知道會有這樣的規模而沒有報備,
: : 活動主辦單位是不是刻意想營造警民衝突場景博版面的用意?
: : 或者是真的想順便衝撞集遊法,還是真的有申請而被駁回,這是我好奇的地方
: : 第三個是警方進入校園的事情
: : 這個層面其實相當相當嚴重的事件,傅校長的例子就不說了
: : 舉帝大母國日本的例子好了,1968年的東京大學事件(全共鬥)
: : 當時東大學生因為反對醫學部實習改制佔據了安田講堂
: : 東大校長河內要求1200警察機動部隊驅趕學生
: : (相較於今日抗議只是在典禮外面,校長卻弄來了大批警察..)
: : 最後造成學生強烈反彈,半數的學生參與罷課,
: : 從6月焱夏罷課到1月寒冬
: : 不知道今天親眼目睹警察進入學校的台大學生會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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