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論文症候群
板上真的很愛討論「社會學家」和「經濟學家」,好像大家都學貫社會學經
濟學、兩邊都念得很好似的。當然,我絕對擁護非專家的發言權,我自己也
不是專家,經濟學和社會學都念很爛。然而,就因為我念很爛,所以我常常
在使用「XX學家」這類字眼時自我檢查一下我說的到底是誰。我想,在發言
的時候,多想一想自己使用的全稱式字眼到底指的是誰、那些人有怎樣的
diversity,畢竟不是壞事。
我還沒想好這篇文章要寫些什麼,不過先來講這個diversity。隨便舉幾個
常聽到的東西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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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主義方法論?
阿陶有時候會講的個人主義方法論,或者是方法論的個人主義,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聽起來好像是經濟學家與社會學家的
主要分野。的確,我大學時代也覺得事情好像是這樣。我聽黃春興高唱方法
論個人主義的那個學期,李爺則老是在講「社會是一個整體」。然而,事情
有這麼簡單嗎?
學經濟學的人可能都聽過一個東西,叫做「總體經濟學的個體基礎」。這東
西是幹嘛的?簡單講,就是要去把總經跟個經接起來,幫它找到像個經一樣
的方法論個人主義理論基礎。換句話說,幫它找到對個人選擇的解釋。我們
可以猜猜看,總經的理論系統是方法論個人主義嗎?猜不到的話去問黃春興
吧。我不知道他改變看法了沒,但是以我大學時代知道的他而言,他是這麼
說的:總經是屁話。
反過來說,社會學都覺得社會是一個基本分析單位、是一個整體嗎?三大家
裡面,我想最接近這個說法的是涂爾幹,馬克思的分析單位則經常是階級。
早期馬克思的話,對不起,當他討論「異化」時,分析的是個人的處境。
你可以說馬克思對個人的分析,還是和經濟學的方法論個人主義離很遠。那
我們再來看看這個人:有位仁兄,認為分析社會現象的基本切入方式,應該
是探究個人是如何決定其行動的。他提出了「經濟理性」這個概念,認為個
人大體上會遵循這個原則行動——而透過個人「偏離此原則」的決定,社會
科學就能夠掌握到「經濟理性」之外的東西。這些東西可能是制度、可能是
價值觀。這個人是經濟學家還是社會學家?
我讀這個人的東西時,有種回到經濟系的感覺。某種程度上,我覺得他對經
濟理性的處理方式,比四人幫經原無限上綱的「自利動機」科學多了。理由
請參考之前文章裡我始終不好意思說出來的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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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經濟學家重實用、社會學家沒那麼實用?
這個問題其實是從elie的一段話想到的。elie說:
我可以想像得到經濟系教授會怎麼回應:
"如果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用 那為什麼不等知道了再來做呢?
當下沒有更迫切的 已經知道有用的議題值得你費心思研究
你研究的貢獻不是更有效益 而且馬上能激起更多回響嗎?"
唔,我想我得講出一個人,但是因為這個人實在是太干犯「經濟學家」的大
忌(如果elie說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用』應該是經濟學界普遍無法接
受的說法吧」屬實的話),我決定也不提這個人的名字,以免他被逐出經濟
學界。這個人啊,有一次被學生問到「我們念這些東西有什麼用?」的時候
,回答的是:「如果你希望大學學的東西一出社會就有用,那你最好去念軍
校。在軍校裡,你學的一切都是會在以後工作中派上用場的」。不過其實這
個人做的東西算是很實用了,他的老師做的那些東西,像什麼共享心理模型
啊,我始終不知道要怎麼用。是拿來幫企業賺錢?幫國家設計政策?還是用
來改變世界?
不過,我要講的也只是,經濟學界有人做我想不出有什麼政策意涵或營利能
力的東西,社會學界也有人搞一些很有政策目的性的玩意(想想跟凱因斯一
樣功過難論的紀登斯,真是斯斯有兩種),全稱式的說法,就像我一開始說
的,怎麼看怎麼彆扭。平心而論,我還是可以接受「經濟學界大體上相對較
偏向實務」的說法。「相對」的意思是類似「比較利益」的概念,不單指在
政策、營利或社會行動上經濟學比較多影響,也指相對於社會學,經濟學的
理論探索本來就受到了某些限制。
這個「某些限制」說起來就很嚴重了,它嚴重地涉及了之前討論自利時我不
敢說的兩句話。我看等下再另起一篇吧,話終歸是要講的。
其實我覺得,經濟學家也未必總是能提出實用建議。有個工人失業了,心情
很鬱卒,覺得是不是老闆對不起他。以我來講,站在經濟學家的立場上,我
只能跟他講說:「啊沒有啦,老闆沒有對不起你啦,這都是市場造成的」;
不然我就跟他說:「啊我會去好好想產業要怎樣轉型,讓你這種一輩子只會
在鞋底上塗膠的人也有事業第二春」;再不然就是:「沒關係啦,你現在失
業也沒辦法,但是製鞋產業移出台灣,台灣就可以發展高科技產業或金融業
,你兒子以後會變成基金經理人喔!」
最後一個說法是抄來的,來自某本談自由貿易與保護主義的經濟學入門小說
,主角是李嘉圖,重返人間宣揚比較利益法則。我相信這是在面對產業外移
問題時,某些經濟學家能提出的最實用的答案。舉這例子倒不是說這種答案
很爛,我們應該支持保護主義。我只是要說,「一切交給市場」、「市場具
有至高正當性」的心態,本質上跟社會行動其實有點衝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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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社會學家喜歡給人洗腦?
所謂的洗腦,指的是「修改他人的效用函數」、告訴他人「這是(或不是)
你的權利、你很(或並不)可憐」。這個問題常常被談得很混淆,實然應然
傻傻分不清楚。應然的層面,往往藉由以下的形式表現:
「你去告訴他們,他們的權利受侵犯,結果他們上街遊行,最後被槍打死。
你要怎麼負責?或者他們不行動,但是很不開心,那又是何苦?」
這種說法是建立在「已知某行為是對他人洗腦」的前提下,討論洗腦是否有
好處。這種討論可以討論很久,而且通常要個案討論。之前板上出現過的類
似說法,恐怕都不太嚴謹。在沒有個案的情況下,我不談這個,只大致說一
句:依照前揭邏輯,阿陶論文(大家不久後應該會看到)裡面那個鼓動大家
去上訪的村民,恐怕也會被批評。
我真正要談的是「社會學家愛給人洗腦」這件事。有些時候,經濟學家真的
可以說自己沒洗人家腦——例如我前面談倫理原則的時候說的,我念經濟系
念到大四時,已經閉口不談對錯,只談公共選擇制度的效率。擁核不對不錯
、反核也不對不錯,問題是Coase定理怎樣才run得起來。當我這樣講的時候
,我想我可能真的沒給人洗腦,就是洗也洗得少些。
問題是,念經濟學的人不總是這樣。在某個消費糾紛之中,一個念社會系的
大學生在8A大罵說「消費者有權利xxxx」,而念經濟系的大學生則說「店家
有權利xxxx」——是誰在洗腦?告訴本來對自己生活很滿意的工人說你們被
剝削很可憐,和告訴一肚子火的消費者說店家有權怎樣怎樣,天公地道——
是誰在洗腦?如果「洗腦」意味著「修改他人對權利的認知及個人偏好」,
那麼兩者都在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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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餘論(寫給阿陶,沒興趣請←)
多說幾句話,算是跟火車上的阿陶討論一下。我個人其實不太明白「社會學
家如何如何」的說法意義何在,畢竟你口中的社會學家其實也就是你想像的
、或者認定的某一群人而已。如果你可以把陳志柔算成經濟學家(這算是對
他說你是社會學家的報復嗎?),那再高的diversity都可以被你自己給人
取名字的方式explain away,最後你對社會學家的看法就變成像「自利」一
樣永遠不可能被證偽的東西了。陳志柔就算了,我估計你可能會把我剛剛講
的那個談經濟理性的人也算成經濟學家——拜託,那個人在社會學界可能有
三分之一的徒子徒孫耶!
跟你講話我常常覺得兩難,甚至其實根本很少在板上跟你對話。一方面出於
對經濟學的感情,我不喜歡多批評你的觀點;另一方面,我又常常覺得自己
太熟悉你的觀點,不分享一點意見對不起你。
不過,既然說了,就說到底。我不知道你對社會學家的觀感是怎麼來的,但
是那似乎不能涵蓋全部的社會學家,你會把陳志柔算成經濟學家可能就是一
個證據。社會學家並不是一個人人都想拿道德訴求干預市場的群體,何況那
些想要干預市場之人的論據,還有相當一部份可以輕易翻譯成你樂於接受的
制度經濟學語言。
反過來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制度經濟學的概念有多容易翻譯成社會學
概念。談意識型態很社會學嗎?North也談,而且後來還搞出SMM。非正式限
制真的是North憑空想出來的東西嗎?它們真的不是已經被社會學家談到爛
的那些東西?我一直認為,North的成就很大一部份是把社會學談的某些東
西翻譯成可以被新古典架構接受的名字,而甚至他在措辭時也毫不避諱這些
概念的社會學名字。我沒記錯的話,他甚至在《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的理
論部分,提出了對知識社會學的需求。如果你是他的徒孫,或許可以參考一
下他對社會學的態度。我想他對社會學並沒有那麼排斥,而他的不排斥可能
也並沒有那麼罪不可赦。
陳志柔說你做的是社會學,雖然你聽了不太開心,但是,我卻覺得我可以理
解。說真的,我並不認為在North和韋伯之間,你有更像前者多少。除了你
個人對術語的偏好之外,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反對將你的整本論文改寫成韋
伯版本——我相信這不難,甚至可能只要用word的「全部取代」功能就可以
做到。「基於個人利益、理解世界的方式及價值觀,在重重制度與機構條件
之內行動,以盡量達成個人的目的」——這跟你想做的東西有差很遠嗎?而
這難道不是韋伯理解世界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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