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朱學勤

看板NTHU_ChStudy作者 (陶某)時間19年前 (2006/10/21 20: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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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2D2 (島國亦國)》之銘言: : 如此一來,如果要用經濟學的方式,我想我會這樣改寫你前面的那段話: : 一群人耗費私有財(時間精力)在網上增進「公共財」的品質,然而那個公 : 共財對某個私有財有正的的外部效果。 彭昉的文章太過癮精彩了。 我大略看過一遍後,瞥見上面這段話,覺得是關鍵。就先說說看。 思考問題的差異,似乎正是在於處理「外部效果」這個概念的差異, 這個差異遠比想像中來得深遠廣闊。 就我的理解,它正是Coase與後來解讀Coase的經濟學者的差異; 是Coase theorem在新制度經濟學與新古典典範中的差異; 也是閱讀張五常的經濟解釋與Varian的個體理論後的差異。 外部效果,是後來的個體理論用Pigou的概念去處理Coase的論點發展出來的, 但Coase說他自己不知道什麼叫做外部效果。Alchian與張五常也如是想。 這是差異。Coase他們不界定外部內部,產權只就是產權, 個體理論中視為外部的影響,他們卻視之為私產價值本身的一部分 (我莽撞地用了「本質」) 在他們眼中,只有對於交易結果產生影響了才具有意義-- 是的,這是張五常與Coase自己的Coase理論: 「無論產權如何界定,『只要交易成本趨於零』,最後的分配結果都是一樣的。」 也是Alchian的經濟演化理論:(大概意思是這樣) 「我才不管人是不是理性的。反正一群人隨便自爽行事,  最後的競合結果與形成的規則,跟假設每個人都理性是一致的。」 更是張五常「白痴在山上開加油站」的例子: 我們不問他是不是傻子,不問他個人是否有什麼理由, 只問什麼局限條件影響「既存」的分配結果與規則了。 而交易成本--是局限條件(制度)邊際變動的起源。 是用這種方式看。 於是,在這個問題裡,外部效果不見了。被隱藏在交易的代價(結果決定)裡面了。 什麼交易呢?是知識提供者與資源平台提供者之間的交易。 我相信大多數人認為:維基人衡量代價時,並未意識到資源平台提供者的獲益, (可以叫他外部利益。但我以上面觀點就直接叫它資產權利增值。) 那是什麼局限條件就很奇怪了,只得回到認知結構中尋找, 解釋他們行為的方式,自然落在對知識的熱情上。 問題是,如果公共財與私有財有所區別,他們應該不致於這麼搞得這麼「有效」呀? 或者問:熱情真的只是熱情嗎? 我換了個方式解釋。仍然用外在局限條件來看。 所嘗試的解釋假說,是直接跳到交易的結果: 他們不是沒有意識到公共與私人的區別, 只是他們不需要考慮這樣的可能,也不在意。因為他們不只是熱情,他們有獲益。 至於這種假說對不對,自然需要照任何科學假說的規範接受實證檢驗。 : 我們總算回到經濟學了。經濟學對這樣的事情,通常會下一個簡單的評估: : 這個公共財是否達到最適產量,只要考慮了公共財的「乘數效果」(借用一 : 下這個詞吧)以及其對私部門的正外部性,就可以得到解答。我在猜測,可 : 能可以推導出一個數學模型,描繪私有權利持有者為了獲取更多的正外部性 : ,因而降低了公共財的價值(例如在維基放廣告造成使用者的不便),最後 : 應該會均衡在一個公共權利的超額效用被私有權利持有者吃光的點。而這個 : 點可能是符合Pareto equilibrium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這個模型會很帥: : 因為它證明了在某些產權組合的方式之下,公共財由私部門提供可能是有效 : 率的。自由主義者會愛死這個模型,不過這個模型只是我在寫文章的當下憑 : 直覺猜的。 : 當然,另一種可能就是私有權利的持有者直接把公共權利的公共財性質給關 : 掉,讓網絡平台變成會員制成為不完全(非競爭卻排他)的公共財。這當然 : 會引起昔日使用者的不滿,因為這個舉措改變了既有的(某種程度上約定俗 : 成的)產權組織形式。 : 註(1):double,中文有時譯為化身,我比較喜歡的譯法是「疊加物」。 : 用法可參見DP及《古典時期瘋狂史》中文版,林志明的譯序。這 : 個詞大約也就是在傅柯的這個時期出現(大約是早期及中期)。 這系列文章太有趣了。讓人想得很過癮。我太喜歡了。 自己的波波也出現了一點新方向。 果然是要從雜七雜八的事情中找靈感。太棒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86.202 ※ 編輯: DarrenTao 來自: 61.230.186.202 (10/2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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