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Wii 當機/換貨 全記錄

看板NSwitch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07/22 14:25), 編輯推噓8(8023)
留言3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 引述《taikobo (勉強になるなあ...)》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Wii 當機/換貨 全記錄 : 時間: Tue Jul 22 10:01:59 2008 : : 我是原po。感謝 Runna 版友提供另一個思考的角度,也同時謝謝各位版友回應 : : 發生這種事我想店家也不樂見,提供事情始末的完整紀錄 : 只是希望以後如果有板友發生類似問題 : 提供我的經歷讓大家知道可以朝怎樣的方向去解決... : : 整個事件發生,歷經數字小舖、任天堂服務中心、博優... : 我突然覺得我很像皮球,大家踢來踢去~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 : 我只是個單純的消費者 : 不懂店家處理瑕疵品的作業流程,也不知道相關法令規範 : 我只是就事實經過描述,以及我個人感覺抒發 : 我在文末也有提到,數字小舖的處理方式並沒有錯 : 只是他們的處理方式與態度讓我很不愉快 : 姑且不論價錢怎樣,開店做生意就是賣服務 : 沒有道理因為比較貴或比較便宜就犧牲消費者權益,沒有服務品質吧? : 難道沒有加一成服務費就不提供消費者服務? : : 這件事已經圓滿解決,我只是提供當機/換貨經驗給 Wii 版友們 : 其他扯到店家、消費者什麼的其實都太遠了~ : 希望大家都能買到好的機器,開心玩 Wii 唷!^^ : : : -- : ▄▄▄ ▄▄▄ ▄▄▄▄▄▄ ▄▄▄ ▃ : ▄ ▄ ▄▄ ▄▄▄ ▄▄▄ ▄ ▋ 阿˙宅˙ : ▄▄ ▄ ▄ ▄ ▄▄ ▃ ▃ ▌ 台扣啵的碎碎念 : ▄ ▄ ▄▄▄▄ ▄▄▄ ▄▄ ▍ 台扣啵ばらばらだ思う : ▄▄ ▄ ▄▄ ▄▄ ▄▄▄▄ ▄▄ ▄ : ▄▄ ▄▄▄▄ ▄▄▄▄▄▄▄ ▄▄▄ ▄http://taikobo0.blog63.fc2.com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33.101.128 : → RXCPU:無知就是罪惡 不喜歡你寫得都不是自己的問題那般 07/22 12:10 : → RXCPU:開店並非賣服務 開店的宗旨是賺錢 有沒有服務是店家良心問題 07/22 12:12 麻煩你去消費者保護板看看好嗎?怕你不懂英文,附上英文版名給你:consumer 不要自己無知說別人無知好嗎?無知又自以為是才是罪惡 雖然七天鑑賞期是用於:消保法的特種買賣(即「訪問買賣」與「郵購買賣」) 但產品有瑕疵還是可以換貨的,以原PO來說,那根本是機器有問題 還不能換貨喔,我覺得只是商家偷懶 : 推 stationtw:要是沒有服務怎麼賺錢?怎麼達到口碑? 07/22 12:51 : 推 windton:最好是一樓都不要遇到這種事,出一張嘴嘛。 07/22 12:56 : → windton:照你這麼說,消費是為了爽快,覺得不爽來寫文章關你x事。 07/22 12:57 : 推 jayliu1230:噓一樓 黑心店家的嘴臉!!!滾!! 07/22 13:04 : → jayliu1230:還開店並非賣服務咧 這種話你說的出口! 07/22 13:05 : → jayliu1230:是非顛倒 你以為打嘴砲 就可以扭曲真理? 07/22 13:06 : → jayliu1230:黑心店家都很喜歡扯歪理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07/22 13:07 : → jayliu1230:此風不可長 會毀滅人類多年維持的道德 07/22 13:08 : → jayliu1230:就像幾十年前大陸的文化大革命 害人無數 07/22 13:08 : 推 GeniusKiKi:做生意本來就是要賺錢,又不是慈善事業,莫名其妙 07/22 13:42 : 推 gotohikaru:也沒規定要做生意就要失德吧=3= 這樣有良心的很可憐捏 07/22 13:45 : 推 jayliu1230:GEN所以你覺得作生意為了賺錢 就可以泯滅人心囉? 07/22 13:53 : → jayliu1230:難怪現在黑心商品那麼多 就是因為你這種人一直被生出來 07/22 13:54 : → GeniusKiKi:莫名其妙,店家沒有盡到它的責任嗎? 07/22 13:55 : → GeniusKiKi:他應該盡的責任就是幫消費者送回原廠送修 07/22 13:56 : → GeniusKiKi:這樣就要被你稱做泯滅人心 07/22 13:56 : → GeniusKiKi:閣下道德標準還真是高到一個莫名其妙的境界啊 07/22 13:56 七天內有瑕疵還要維修喔?那你去維修就好,我可不要 以下是從消費者保護板擷取下來的 檢驗: 1. 是否屬於消保法的特種買賣? 是: → 2 否: → 3 2. 企業經營者規定可以退貨的時限: 大於等於七天: → 依照企業經營者的規定 小 於 七 天: → 規定無效,消費者仍可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 3. 企業經營者是否有規定退換貨的時限? 有: → 依照企業經營者的規定 無: → 4 4. 產品是否有瑕疵? 有: → 原則上只能換貨,但在某些情況,可以退貨 無: → 消費者不能退換貨 雖然我沒有一條條法律去翻,但依照我看消費者保護板的案例 七天內有瑕疵是可以換貨的,但可能無法退貨或退款 因為是在實體店面購買的,最後說一下 上班時間電話拿起來撥打1950,可直通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大家若是還有疑問,可以自行到消費者保護板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1.11

07/22 14:28, , 1F
話說我還是覺得退換貨應該是原廠的責任
07/22 14:28, 1F

07/22 14:32, , 2F
補充,還有代理商。
07/22 14:32, 2F

07/22 14:34, , 3F
我是覺得不必到原廠或代理商,不是每個人都有空這樣跑
07/22 14:34, 3F

07/22 14:35, , 4F
我覺得店家也是跟代理商換貨而已,店家自己並無損失
07/22 14:35, 4F

07/22 14:36, , 5F
話是這麼說沒錯,所以店家幫忙消費者跑一趟也算很公道
07/22 14:36, 5F

07/22 14:36, , 6F
到底是不是瑕疵品還是要交由代理商或原廠判斷比較公平
07/22 14:36, 6F

07/22 14:37, , 7F
不能一跑到店家就要求人家二話不說換一台新的給你
07/22 14:37, 7F

07/22 14:38, , 8F
有問題瑕疵本來就該馬上換新的!!
07/22 14:38, 8F

07/22 14:39, , 9F
消費者又不是白癡 買個東西還要賭是不是瑕疵品
07/22 14:39, 9F

07/22 14:39, , 10F
又陷入無窮迴圈了,算了
07/22 14:39, 10F

07/22 14:40, , 11F
消費者都希望能夠無條件換新,但是有可能嗎?
07/22 14:40, 11F

07/22 14:40, , 12F
我覺得你有點太偏頗於店家了,原PO的情況應該是很明顯的
07/22 14:40, 12F

07/22 14:41, , 13F
運氣不好還得回原廠??神經病!誰會有那閒空工夫跑原廠
07/22 14:41, 13F

07/22 14:42, , 14F
回PO那篇文章的推文也有人提到更新韌體就可以解決
07/22 14:42, 14F

07/22 14:42, , 15F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還算瑕疵品嗎?
07/22 14:42, 15F

07/22 14:42, , 16F
如果店家把他吃下來結果送回原廠
07/22 14:42, 16F

07/22 14:43, , 17F
原廠幫他更新韌體就搞定了,那店家不是很慘?
07/22 14:43, 17F

07/22 14:43, , 18F
那台二手“瑕疵品”該怎麼處理?
07/22 14:43, 18F

07/22 14:43, , 19F
回 heatredeye,今天店家幫你跑,這樣難道不合理嗎?
07/22 14:43, 19F

07/22 14:43, , 20F
你回覆文章好了,不要回推文,推文不是這樣用的,也比較
07/22 14:43, 20F

07/22 14:44, , 21F
好討論
07/22 14:44, 21F

07/22 14:44, , 22F
還是一定要店家無條件把他吃下來,換一台新的給你?
07/22 14:44, 22F

07/22 14:44, , 23F
不好意思.. :)
07/22 14:44, 23F

07/22 14:46, , 24F
那是店家的問題 我只是消費者 沒必要花錢受罪!!
07/22 14:46, 24F

07/22 14:47, , 25F
沒本事拿正常機子出來賣 那就不要賣人 一點責任也沒有
07/22 14:47, 25F

07/22 14:48, , 26F
都說了責任在原廠跟代理商了... 囧rz
07/22 14:48, 26F

07/22 14:49, , 27F
最後回你一次,你說的情況應該代理商把二手瑕疵品吃下來
07/22 14:49, 27F

07/22 14:49, , 28F
而非店家要負責
07/22 14:49, 28F

07/22 14:50, , 29F
推薦這篇文章 有意見自己PO一篇好嗎??
07/22 14:50, 29F

07/22 14:52, , 30F
我賭GeniusKiKi不敢PO 因為他會怕被噓到爆
07/22 14:52, 30F

07/22 14:56, , 31F
我收回上面的回文 真的PO了 希望你別被噓到爆
07/22 14:56, 31F
文章代碼(AID): #18XNq-tD (NSwitch)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XNq-tD (NSwi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