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對於台灣只有藍綠我感到很失望

看板NEW_ROC作者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時間16年前 (2008/08/17 12:1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16 (看更多)
※ 引述《XSZX (沉默‧封印......)》之銘言: : ※ 引述《jhin (diver)》之銘言: : :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 : 是權力"使人"腐化, : : 難道依舊只能等下次選舉? : 這就是制度的問題了 : 基本上民主制度給與人民對執政者的制裁就是選舉權與罷免權 這一切就是缺乏罷免權的結果,如果制裁至少等到四年後,首先要不要擔心證據被湮滅? 其次要擔心的就是:如果要依賴司法處理,會不會有司法不公的問題? : 而很不幸地以台灣現在這種在國、民兩黨為了自己利益而扯皮出的罷免法 : 我想拿罷免權來制裁執政者已是不太可能的事 確實沒有用的罷免法,只是擺著好看的花瓶,如同中國大陸的法律,好看而已。 : 所以選舉權成為我們人民唯一可以制裁執政者的權力 如果選舉權的價值如此高,則其他國家何必要有罷免權?就是要補足選舉權的不足,所以 才會加上罷免權。而如果政治人物犯錯,因為知道即使不下台亦會被罷免,所以選擇漂亮 下台,所以真正遭罷免者不多。同樣缺乏罷免權,是否應該擔心於其任內有銷毀證據之嫌 ?所以不用再說以選舉權來制裁,因為選舉權只有一半功能,不補足就無用。 : 清廉的執政是絕對可以實現地 : 第一、 : 以理想狀況而言 : 公正的司法才是最重要的一環 司法的公正需要的是獨立行使職權的空間,以及監督的力量。如果一個法官不會因為誤判 而失去工作,那麼怎麼希望有正確的判決?而監督法官的力量要由何而來?靠政治決定就 又會使得法官的中立立場受到考驗,所以外國的法官是有一定社會地位以及名聲的人士擔 任,且部分以陪審團來確保法官的立場無法輕易影響判決。 : 反正那些無恥政客總有理由來污衊 : 第二、 : 敢問閣下那麼急著制裁「看似」腐化的執政者 : 難道就不怕造成冤獄? 確實會有冤獄的問題,不過停職待法律程序結束以免因為權力的影響導致證據被破壞等, 就是冤枉也會得到澄清的機會,而不至於因為意識型態就失去對司法的信心。 : 你可敢負起這「冤枉」的責任? : 真的有必要如此急著制裁「看似」腐化的執政者嗎? 看似腐化卻不能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說謊是下策。如果希望別人相信他,自然應該先將真 相拿出來。如同機密與註銷一般,如果已被註銷,自然應該全部說清,至於因為洩密而受 到損害者,自然找註銷者算帳。如果想以機密保護自己的不法,自然會因此而揭穿。 : : 如果馬英九當選卻貪腐 國民黨立委是否能捨棄那些利益而出面罷免他? 不用說當然是不可能,所以罷免權要交還給人民,不是握在立委手上。 : : 現在也只能期盼馬英九真的能不腐化、不要成為第二個陳水扁。 : 我想並不需要期盼馬英九真的能不腐化 : 只要你記住你手中的選票就是一把最快的屠刀 不用以為選票有多少的力量,沒有罷免權,就等於在空白支票上簽名一般,誰也沒有把握 ,候選人會照你的意思行事,所以公投以及罷免權都有其價值。 : 照樣讓他難看地下臺順便加個免錢的飯...... : 也只有這樣子做才能讓只看到自己利益的藍綠兩黨不再在政策上扯台灣後腿 : 強迫他們做到在政策上合作、在政治上制衡 在政治上合作,形成分贓政治時,又有何法可以處理?所以罷免權才是控制政治人物的一 把刀,強迫他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行動,而非為財團喉舌。 -- 某些版主,只浸水桶不敢解,寧可讓它變成一言堂。還要在申訴最後期限解。 不申訴還不理你!真的是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啊。低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0.18
文章代碼(AID): #18fwPhZt (NEW_ROC)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6 篇):
文章代碼(AID): #18fwPhZt (NEW_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