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邦聯制的可行性
※ 引述《goodmaxwell (心似無月的夜~闇)》之銘言:
: ※ 引述《starfield (無)》之銘言:
: : 是啊,鳥答應進鳥籠後,有關鳥籠的一切都可以談....
: : 好像聽到過鳥和鳥主邦聯也是可以談的。
: 看看香港的一國兩治(本來是做樣版給人看的)
: 再看看香港23條立法(結果露出馬腳)
: 結論,真的是什麼都可以談阿=.="
邦聯制只是個障眼法
根據定義
其實邦聯制=一國兩制+國防+外交
反證===> 邦聯制=\=一國兩制
試想 國防 和 外交 我們能做主嗎?對外名義呢?
所以 一切都是對岸的文字遊戲與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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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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