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迷失] 改名叫做NCCUSC好了
※ 引述《THEJOY (最後的演武)》之銘言:
: 因為我用了一些引導性的話語讓你說出內心最真誠的話,使得場面尷尬,
: 所以我必須道歉
: 以下我簡短列出當時的對話,
: THEJOY:「因為在歷屆當中曾發生過會長與權利部長意見不同調的狀況,
: 那請問一下,在未來處理學生權益的事情時候,你會採取什麼態度?
: 與會長一致?與秘書部長一致?與學校一致?與你自己的內心一致?
: 還是與你的上帝一致?」
: 黃郁展:「當然是與上帝一致。請問一下為什麼你說話要這麼尖銳?這和上帝何關?」
: THEJOY:「OK,那我們把上帝這個選項拿掉,你的態度是...?」
: 黃郁展:「當然是站在學生這邊。」
: (以下略)
: 還懇請這位今天沒當成部長的黃郁展同學接受我的道歉。
以下略了什麼,我並不清楚。若可以,還請這位同學詳細說明,否則我擔心以下
批判全部是建立在我的空想上,若真如此就請當作沒看到,冒犯了。
我不知道你道歉的理由是什麼,是讓場面尷尬所以需要道歉呢?還是逼另一個人
表明他的立場而需要道歉呢?
他的第一選擇是上帝,這已經很清楚了。我不認為任何人需要為自己的信仰而感到
愧疚。若將上帝代換成公理、正義,請問你能說他不是嗎?光丟出一個「你的上帝」
,而不去深入提問基督信仰對學生會務的關聯或衝突,在我看來,你只是想藉幾個
關鍵字挑起其他人的敏感神經而已。
這樣的質詢,一點意義都沒有。
很抱歉我說這麼重的話。如果權益部長候選人是因為這上述答覆,而讓學生議員們
投下不信任票,若此為真,這是件非常荒謬的事情。我會認為學生議會表現不合格
就像有人說「我篤信三民主義」而被認為不能擔任公職一樣的可笑。
信仰是一個人所持的深層價值體系。上帝的話語對基督徒而言,確實是如公理正義
般的存在。當然可以討論這套價值體系,在會務實踐層面上可能產生的衝突,各位
大可拿出一個又一個案例去質問,辨明種種情況下學生會權益部應盡的責任。
不知道各位有就實踐面深入討論嗎?還是聽到「上帝優先」,OK,爽了,這樣就夠了
我誠心希望政大的學生不致落入如此膚淺的境地。討論公共事務,並不是拿幾頂大
帽子丟來丟去,就能成事的。
另外,若他無法表明自己聽從上帝的話語行事,那他也不是個基督徒了
「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不是嚴嚴的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
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使徒行傳 5:29)
請問各位有何等權力,強迫另一個人違背賴以存世的價值準則,去說些大家喜歡聽
的話呢?當然坐上每一個位置,都有相對應的責任義務,但這並不包括放棄自己的
信仰。若有一天,學生會必須要做的事情會與自己的信仰衝突,他可以選擇辭職,
學生也可以罷免或不服從學生會幹部。但要以此「未雨綢繆」,抵制某些人的就任
權利,請先說服大家「那些事」確實存在。
就算我多言,但我可不希望讓這群人朝著「殉道者」的路走。即使最後把他們趕下
台了,這群教會的朋友也會認為自己是為主犧牲,打了美好一仗。
然而,這樣的結果一點意義都沒有。除了製造新的歧視跟對立,什麼都沒留下。
嗯,要搜尋我跟教會的關係的同學們,現在可以開始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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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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