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此板應開放噓文

看板MobileComm作者 (kayin)時間10年前 (2014/07/02 02:27), 10年前編輯推噓15(15025)
留言40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現在這個時候還有七百多人在看板 我覺得此版發展至今 應多增添幾位版主減輕現任版主負擔 舉例來說 板規六 轉錄網路新聞情報等文章,須在文後加上自己心得評論(至少100字,不計標點) 小弟搜尋版上最近半個月的新聞轉文 以下幾篇內心得都未滿100字(未補的快補啊!! [m40533 75 6/16 sd945 □ [新聞] 紅米Note 6/27上市 首批1萬支網購開賣 40545 8 6/16 juabe □ [新聞] 鴻海併亞太 電信業搶合作 40701 15 6/17 edward522 轉 [新聞] 完爆紅米!郭董牌手機M310 天貓促銷 41402 41 6/24 hs417 轉 [新聞] 華碩ZENFONE手機不能上臉書!用戶罵翻 41557 59 6/25 ianqoo2000 □ [新聞] 中華電不開放 郭董:我要競爭性的正義 41675 11 6/26 johnnyjaiu □ [新聞] 4G全頻段LG G3 16G 空機 20900 7月上市 42006 26 6/29 chyboxer □ [新聞] 中華電信4G訊號大躍進 北區覆蓋率增7倍 處置方法有刪文、水桶、劣退 那在最近半個月的公告底下 這些文章有被刪文、水桶或劣退嗎? 各位版友可以搜尋公告 為何我在意這個? 因為我曾經這樣被水桶過 小弟二月底曾發了一篇 hTC Advantage 的新聞就去睡了 醒來之後就被刪文且水桶一個月 我想問版主 刪文、水桶、劣退的標準在哪? 是依你喜好來判斷嗎? 那請問這些半個月來心得未滿100字的新聞文章怎還在板上 版主您是否累了呢? 我記得當時我被水桶時 還檢舉了幾篇心得未滿100字的新聞文章 (對不起只有我被水桶 我不甘心 也是版主您過了好幾天有餘力之後 才處罰這些版友 結果現在七月了 版主心有餘力不足的情形依舊 是否要多增添幾位版主幫你減輕負擔呢? 這樣才不會被像我這種人覺得版主處罰有偏頗 我不知道我是否會不會發這篇文章而被再次水桶 不過無所謂 當時我就決定 以後不再這版上發表任何手機的感想或評論 以免又被認為是酸酸 ========有人回我文 我避免浪費資源 在這一併回答======== 我只說明版主稍有餘力不足需有人幫忙此點 另外,妳指出的那三點 都說現任版主很棒(蝦毀? 但無法說明我論述的 目前是否應該增設版主為錯 ※ 引述《benck (小倫)》之銘言: : 早上去檢舉板po文,竟然被板主直接刪文,叫我去看這篇。 : ● 30 ! 11/16 TheoEpstein 轉 [公告] 關於檢舉板KOBER81之建議。 : ┌─────────────────────────────────────┐ : │ 文章代碼(AID): #1IXjGCfi (MobilePicket) [ptt.cc] Fw: [公告] 關於檢舉板KO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384567820.A.A6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好啊我看完了,可是你裡面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 噓文功能乃PTT指標性功能之一,大部份熱門板都沒有特別關閉, : 許多有被噓文的文章,文章本身並非違規,鄉民們只是想達自己的想法而已。 : 為什麼不讓PTT預設開啟的功能繼續開著?板主一個人不想看到噓文,決定關就關? : 像是八卦板一些莫名問卦,純粹是想讓自己的ID紅,明知會被噓還po。 : 像是神魔板的許多神抽卡文,噓文只是表達一種羨慕或忌妒的感覺。 : 另外本板許多很喜歡酸遠傳/台灣大哥大的板友,應當也會很想使用噓文噓相關新聞。 : TheoEpstein一個人管理此板,一個人制定板規, : 又直接把我在檢舉板MobilePicket的文章刪除, : 完全不留給鄉民討論的空間,我認為十分不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30.2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4239221.A.E17.html ※ 編輯: vm3kayin (114.42.130.244), 07/02/2014 02:27:15 ※ 編輯: vm3kayin (114.42.130.244), 07/02/2014 0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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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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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他是皇上了 你還忤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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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多個版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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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樓主 覺得版主的標準不一 甚至拿還沒當時尚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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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版規來水桶人 去檢舉板也沒用 官官相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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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40, , 6F
既然版規有疏漏就應該先修版規再來談水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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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隔壁版徵Xperia V 6000,實際是買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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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賣6200,被當黃牛 = =,寫信跟板主說也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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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差一天一個月,我以為30天就可以P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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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被桶42個水,XDDDDDDDDDDDDDDD,超久水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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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訴板還沒看過有人申訴成功的 這樣申訴版乾脆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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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文字上來說,是我的錯,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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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算有在做事的板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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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做事值得肯定阿 但應該先修法再來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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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當時版規無規定的事項被捅了 事後一個月才補修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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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SALE版也一堆跟我當初一樣的卻沒事..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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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55, , 17F
支持多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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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2:56, , 18F
支持多個版主
07/02 02:56, 18F

07/02 03:04, , 19F
原來大家不滿已經很久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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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文從馬克韓還是版主 就提過了! 現任版主只是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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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版版主也是他 場內場外都是我 想跟我鬥!?((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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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3:24, , 22F
早就該多個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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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m3kayin (114.42.130.244), 07/02/2014 04:45:28

07/02 04:47, , 23F
我的意思是檢舉0.0 你的回覆好像不是我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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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文內容就有寫檢舉文 請仔細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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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m3kayin (114.42.130.244), 07/02/2014 04:50:36

07/02 04:52, , 25F
人家寫得很清楚 有去檢舉 但效率太慢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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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4:55, , 26F
你沒看到他前面寫的... 他原本的回覆可能是小小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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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4:56, , 27F
現在修掉了0.0...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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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4:56, , 28F
版主有它的優點 但缺點就是在那邊 大家或多或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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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00, , 29F
我內文已說明我有檢舉過.那為何er您最後要問我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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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08, , 30F
原先怎樣我不知道 但樓主貼的舉證 缺點就擺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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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09, , 31F
我支持分工 好比增加版主 專門抓違規 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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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09, , 32F
其實也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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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11, , 33F
檢舉後就等啊0.0 我的經驗是 版主處理大概都三天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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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11, , 34F
另外那個問題其實是問看文的所有人 不是針對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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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12, , 35F
er舉例已預設立場 我想再討論下去就會變哲學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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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13, , 36F
幸好我不是沃草小編 此時也不是記者會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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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14, , 37F
兩位就到此為止吧 一起洗洗睡吧 等天明人多後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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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5:21, , 38F
該閃了 足球該散場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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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10, , 39F
2不得要求不法之平等,看不過,你可以向板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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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8:12, , 40F
多版主只是多個和尚挑水喝罷了
07/02 08:12,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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