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論板規 by a9wh61ks
※ 引述《zoeforce (潮宅大叔)》之銘言:
: 關於這點我有想說的,
: 當我想要制定數量化或判定標準時,
你為何在板規下不提供些例子,讓板友更能摸清楚板主的判罰標準
"包含但不僅限於"這麼好用,可以盡量用阿
例如
板主判別鬧板:
包含(但不僅限於)以下標準
1.攻擊男板全體或其子集合,視為鬧板
2.影響板友們正常使用看板視為鬧板
(例如:"大量"灌水洗文章數、在板面上多篇文章底下"大量推文"離題互相爭吵、...等)
3.板主會視討論情況判斷鎖文(若板主判斷將引起不同看板間爭吵引戰之虞,即刻鎖文)
: 會有板友跳出來說:
: 寫得越清楚,就會讓有心人更去鑽研、去找漏洞、去玩文字遊戲,
: 不是有三位板主嗎?有爭議的話三位板主表決啊,這樣就沒爭議了。
: 但是當板主表決後做出判決,
: 又會有板有跳出來說:
: 你板規沒寫判定標準,blabla。
: 目前我是對這種事情沒輒啦!
: 有人能提供更好的建議嗎?怎樣可以沒有爭議?怎樣可以讓全部的人滿意?
我覺得你要分清楚哪邊是多數、怎麼做才是利大於弊
是所謂更去鑽研、去找漏洞、去玩文字遊戲的有心人屬於多數
還是想要板規明確點可以知道怎麼遵守的板友們屬於多數
當然不可能全部的人都滿意 但是能讓多數人感到"公正"且"看板功能健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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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20.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9271932.A.DEE.html
推
08/11 13:5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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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就要以理服人啊,
所以我才會說「能讓多數人感到"公正"」
而不說「能讓多數人感到"滿意"」
※ 編輯: yahoo5566 (111.249.20.219), 08/11/2015 13: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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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hoo5566 (111.249.20.219), 08/11/2015 13: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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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3:58,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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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