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論板規 by a9wh61ks
文長,請耐心看完,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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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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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6 7/26 martinmask □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3 2 7/27 gun5566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4 10 7/27 martinmask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5 5 7/27 Asanoizumi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6 12 7/27 martinmask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7 7/27 shukevin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8 7/27 GoodElephant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49 7 7/27 txaxtatxa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50 8 7/27 Asanoizumi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 51 3 7/27 martinmask R: [正經] 板規請教 關於警告的後續
gun5566解釋警告機制的運作方式
然而
martinmask在7月27日回復並表達對於警告制度的疑慮,時至今日板主並做未最後解答
足以顯示警告機制不完善,不應存在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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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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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禁止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
經當事人檢舉後,違者禁言30日。
該項板規並未區分能否辯識,受理檢舉後,卻分成可辨識與不可辨識
(1)
推
06/24 16:29,
06/24 16:29
推
06/2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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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25,
06/25 00:25
(zoeforce 刪除 martinmask 的推文: 照片未經當事人同意)
(zoeforce 刪除 martinmask 的推文: 照片未經當事人同意)
cobras板主未參與照片事件判決,無法說三人的標準哪裡不同
由上面得知zoeforce與gun5566處理方式明顯不同
最後,在這裡附上「A9認為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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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板Men's Talk
板旨
男人作風─不拘小節、直截了當、有話直說
任何議題皆可在此討論
板規
一、前言
男人板規以「PTT使用者條款」、「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為
制定原則並增刪,判定方式從寬認定,必要時以PTT法院精華區為主。
簡言之,本板板規以最低要求、PTT站規為原則制定板規
任何人在本板發文、推噓、回文前,均有義務務必詳讀本板板規
有任何意見請提出,提出時請自行使用「板務」,若無提出意見,視為同意本板板規
新增板規部份起7日,第8日開始執行,不朔及既往
二、主文
發文規範
非板主使用[公告]者,水桶一日
內文必須至少50字,嚴禁注音文、火星文或任何妨礙閱讀的符號
同一句話重複不算在50字內
必須同意板規,必要時,提出疑問
鬧板者水桶7日,第二犯14日、第三犯21日,第四犯水桶一年
發文鬧板,除水桶處分,原文退文
鬧板定義─未詳閱板規亦無提出對板規疑問、質疑
判決結果─除觸犯板規之處份,外加鬧板處分
增修「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的部分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違者水桶30日
僅限文章作者檢舉。檢舉時,提出直接證據證明文章是自己所撰寫,證據不足不予受理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照片等,任何足以與
受害人產生直接連結的個人資料
受害人得以私信方式同時通知文章作者、板主告知,若文章作者置之不理
置之不理─私信接收日期起72小時內未刪除
違者水桶180日
判決時會貼出私信收到日期、受害者ID、私信標題
(三)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含)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違者,保留前五篇,其餘刪文並水桶60日
(四)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致推噓文產生嚴重爭吵
違者,水桶90日
(五)嚴禁廣告文,產品心得文不再此限
違者水桶7日
未經同意之問卷文,同廣告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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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我好幾小時在寫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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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199.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9264271.A.1B9.html
※ 編輯: a9wh61ks (114.25.199.53), 08/11/2015 1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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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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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你覺得我擬定的板規夠不夠寬鬆?
太常自D所以我登入322次/68篇,不符合參選板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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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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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大家經常質疑板主的判決
我覺得大家已經沒那麼信任板主了
※ 編輯: a9wh61ks (114.25.199.53), 08/11/2015 11:49:00
推
08/11 11:47,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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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寫的板規不夠好,甚至可能互相矛盾
寫出來是為了強調制定板要附上判定標準
板規執行時,完全按照板規上的判定標準做,不是板規一套標準,板主判決又是一套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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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文章被刪除沒看到外,
其餘檢舉區的照片事件有看完,板規制定時不應該區分能否辨識
還有,為甚麼大家會質疑板主判決?
因為板規是一套標準,板主判決時又一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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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我不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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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滿意的?
※ 編輯: a9wh61ks (114.25.199.53), 08/11/2015 1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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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