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禁止某ID推文的好處與壞處.

看板MenTalk作者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時間9年前 (2015/06/03 11:34), 9年前編輯推噓3(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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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標題: Re: R: 禁止某ID推文的好處與壞處. : 時間: Wed Jun 3 11:06:28 2015 : : ※ 引述《Asanoizumi (伊入米.龐德)》之銘言: : : : : : 先回shamanlin : : 現實中我真的不曉得如果遇到騷擾的人除了報警外有任何手段可以禁止 : : 討厭的人跟我說話,連想叫他保持一定距離都辦不到 : : 現行的保護令只看到家庭暴令防治等相關條例 : : : : 如果你有知道相關法條可以這樣限制的,拜託請分享給我。 : : : : : : 再來GHowPan : : 你在社區公有的庭院辦私人午茶聚會,雖然路過的人很多,但是你也不能掛塊"某某禁入" : : 的牌子,更不能因為他執意要參加就叫警察來抓他。 : : : : 如果你們社區有這條規定,拜託也告訴我,我去觀摩一下哪些人會被禁入。 : : : → shamanlin: 現實中遇到騷擾,要看是否符合強制罪的要件,如果符合 06/03 09:50 : → shamanlin: 即可以此制裁。法律上並沒有騷擾這種罪名,因為從根本 06/03 09:51 : → shamanlin: 上騷擾是純人為感受,或許有的人看到阿宅接近就覺得被 06/03 09:51 : → shamanlin: 騷擾了 06/03 09:52 : : 因為有其他想說的所以特地回一篇 : : 應該會有人開始覺得,為什麼法律沒有明文禁止騷擾這行為? : : 那我感覺被騷擾了怎麼辦? : : : 我先說明制定法律時有個很重要,但感覺最容易被人遺忘的一點 : : 現代人,又特別我觀察到很大比例的鄉民,在思考法條的時候 : : 眼光往往都很狹隘,狹隘到看事情時只用一兩個案例來看 : : 在該案例中可能有個很可惡的對象,太可惡了,要給他制裁 : : 所以這法條訂的多嚴、多寬、處罰多重都可以 : : : 但然後呢? : : 一條規定制定下來了,那就會適用於所有人,而不限於某幾個人 : : 如果單用一兩個例子就制定一條不夠明確,或用個人感受來評斷的法條 : : 那事情就會變得非常糟糕 : : : 拿之前支付命令的事情來說吧,當時的風向很明確 : : 大多數人只想到支付命令就是惡法,都是詐騙拿來用的 : : 最好把法規改成無論債務人怎樣不鳥不甩都沒關係 : : 如果設置一個前提 => 都是詐騙人士在用 : : 那看起來一切都沒問題.............. : : 但如果立場反過來,變成債務人蓄意欠錢不還呢? : : 如果欠的是很大一筆,大家都會說那就走法院啊 : : 那如果不是那麼大一筆,走法院反而浪費更多時間金錢呢? : : 等於變相袒護蓄意欠債的人,賺到了呢? : : : 所以在考慮修改支付命令的時候,不能只想到被詐騙人士利用會怎樣 : : 同時也要考慮到真正的債權人要利用的時候會怎樣 : : 全盤情況都考慮進去後才來修改 : : : 了解這點後,回頭來看為什麼現存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讓人 : : GHowPan: 現實我可以叫任何人閉嘴,然後請他離開我的視線。 : : 先假設一個前提,今天來騷擾的小明被眾人唾棄、看了就噁心 : : 還會做出許多讓人不舒服的動作 : : 所以要立條法規,讓人可以在公共空間貼個「小明禁入」的牌子 : : 如果小明走過來開始碎念,就可以叫警察來把它抓走...... : : : 那如果今天有人討厭Gay、討厭肥宅、討厭白痴、討厭吱吱、討厭689...etc : : 他們都可以貼著「XXXX禁入」的牌子,哪個不喜歡的走過來碎念 : : 就可以叫警察來把它抓走 : : 連公共空間都可以這樣了,那想必在餐館貼個「中國人與狗禁止進入」也是沒問題吧! : : 懂了嗎? 如果真有這種法規,從根本上這他媽叫做「歧視」 : : : 在台灣,沒有騷擾法這種東西,如果你感受被騷擾了,只能用強制罪來處理 : : 在部分國家,有類似騷擾法的東西,但內容也跟這些人想的不同 :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的連結,我盡量找說明簡單的 : http://npl.ly.gov.tw/do/www/billIntroductionContent?id=34 : : 不難發現即使放諸他國,沒有一個國家會把法律設定成可以根據某人觀感 : : 就去禁止某個對象出現在某公共空間,一說話就抓起來 : : 而是根據法條的定義與要件,由公正第三方來判別是否違法 : : 必須完全去除人的因素,而單以行為來論定 : : : 當然,未避免有些行為是在合意允許的情況產生,部分屬告訴乃論 : : 但請務必分清楚,「說了才能做」跟「說了才不能做」的差別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3300801.A.79A.html : → kitune: 泰國清邁的白廟不就公開禁止中國人了 當地居民還普遍叫好 06/03 11:24 : → kitune: 高雄也有餐廳不做中國人生意 照樣沒被開罰 06/03 11:24 : 被眾人認可的歧視,依然是歧視 : : 不會因為風向對了,歧視就不是歧視了 :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6/03/2015 11:28:50 是的 你這樣講 我想到以後有可能有人會禁止 XXXXGAY PTTONline 推文.... .... 果然 法真的是一種嚴苛的設定 a22511497 對不起喔 讓你被水桶了 以後我還是回覆那個被罵的檢舉王好了 不禁止了 -- ▁| ▋ _◢ / - _ ╱﹊╲ ▏ |用力抱著》心裡的忐忑 \ 時間跟我說會好的 決心放好了 這一次非你不可 - ︱ 若這不是愛 那有過的是什麼 ﹨_ / | ▆▄▂ ▄▂▁ccfg 梁靜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27.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3302470.A.CDF.html

06/03 11:35, , 1F
你不是檢舉姬嗎
06/03 11:35, 1F

06/03 11:37, , 2F
故意酸人家,反正他回不了嘴,真厚道
06/03 11:37, 2F
= = 我是真的誠心誠意道歉的

06/03 11:38, , 3F
這禁某ID回復的規則根本為你而設置的
06/03 11:38, 3F
不是我開始用的.... 我一開始不知道會這樣用

06/03 11:39, , 4F
這樣很爽對不對?
06/03 11:39, 4F
沒有 我是誠心道歉的

06/03 11:39, , 5F
幫忙噓
06/03 11:39, 5F
※ 編輯: hateOnas (114.45.27.87), 06/03/2015 11:41:38

06/03 11:45, , 6F
說說看,這規則啥時開始,而你用了幾篇?
06/03 11:45, 6F
我讓一個人被水桶 是本規則第二例 跟第一個人一樣 都是檢舉三篇

06/03 11:46, , 7F
知道這樣用跟發揚光大是不同的事 智慧手機也不是蘋果首創
06/03 11:46, 7F

06/03 11:46, , 8F
但是現在說到智慧手機一定會想到蘋果
06/03 11:46, 8F
所以騷擾條款改名為 炮灰王條款了嗎? 沒關係 我以後決定不用了 對劉備也不用 希望沒有曹操會出現 ※ 編輯: hateOnas (114.45.27.87), 06/03/2015 11:48:41

06/03 11:49, , 9F
我在 置底第三篇問說能不能收回檢舉了
06/03 11:49, 9F

06/03 11:50, , 10F
劉備曹操是誰阿?
06/03 11:50, 10F

06/03 11:50, , 11F
都你講就好了,被桶的人做何感想?
06/03 11:50, 11F
那換你講好了

06/03 11:51, , 12F
LyoBei 我都發音成理由伯
06/03 11:51, 12F
※ 編輯: hateOnas (114.45.27.87), 06/03/2015 11:54:50

06/03 11:54, , 13F
長知識了
06/03 11:54, 13F

06/03 11:56, , 14F
我沒贊成這規定阿,這規定本來就很可笑
06/03 11:56, 14F

06/03 12:20, , 15F
騷擾不是以文字內容判定 而是以推文的次數判定 怪哉
06/03 12:20, 15F

06/03 12:20, , 16F
滿三篇算騷擾 也沒有寫在板規
06/03 12:20, 16F

06/03 12:24, , 17F
板規 2.文章內容含推文禁止爭吵、謾罵、人身攻擊、騷擾
06/03 12:24, 17F

06/03 12:26, , 18F
明明寫著騷擾是看文章內容 可以擴大解讀為禁止某某人推文?
06/03 12:26, 18F

06/03 12:27, , 19F
何必向前板主看齊呢?
06/03 12:27, 19F

06/03 12:32, , 20F
如果要訂立"公主條款" 可以另立, 不應用板規2擴大解讀
06/03 12:32, 20F

06/03 12:33, , 21F
板規2的規範明顯是針對內容,而禁止某某人推文是針對行為
06/03 12:33, 21F

06/03 12:34, , 22F
要玩 也應另立板規為佳
06/03 12:34, 22F

06/03 12:37, , 23F
我記得以前有個版,連續推文五行就算違規
06/03 12:37, 23F

06/03 12:40, , 24F
是哪個板呢?
06/03 12:40, 24F

06/03 12:45, , 25F
推文5行在男板滿常見的 您認為需要限制嗎?
06/03 12:45, 25F

06/03 12:47, , 26F
沒,只是想說,每個版都不同版規,看版主,版友,
06/03 12:47, 26F

06/03 12:47, , 27F
版風,也不用太在意
06/03 12:47, 27F

06/03 12:49, , 28F
我比較在意的是 前板主的毛病為什麼又來了呢? 曲解板規好玩?
06/03 12:49, 28F

06/03 12:50, , 29F
似乎是幾年前的男
06/03 12:50, 29F

06/03 12:50, , 30F
版版規
06/03 12:50, 30F

06/03 12:52, , 31F
n大,我敢說現任版主沒有人能超越ace的毛病,平心靜
06/03 12:52, 31F

06/03 12:52, , 32F
氣談就好。
06/03 12:52, 32F

06/03 12:52, , 33F
我說了 如果要訂立"公主條款" 可以另立,不應用板規2擴大解讀
06/03 12:52, 33F

06/03 12:54, , 34F
目前很多建議,版主也都從善如流的舉行投票,怕他沒
06/03 12:54, 34F

06/03 12:54, , 35F
看到也可以寫信。
06/03 12:54, 35F

06/03 12:58, , 36F
板主都判下去了 向前板主致敬了
06/03 12:58, 36F

06/03 13:00, , 37F
你有那麼真心去跟板主說他沒有騷擾你啊
06/03 13:00, 37F

06/03 13:00, , 38F
很久以前的男版版規不能推文連續超過三行
06/03 13:00, 38F

06/03 13:01, , 39F
申訴案也有了 看板主如何陳述板規上沒有的東西
06/03 13:01, 39F

06/03 13:04, , 40F
立意是希望有超過三行意見發文比較好閱讀和討論
06/03 13:04, 40F

06/03 13:04, , 41F
結果變成推了三行就在等別人插一句 繼續推三行
06/03 13:04, 41F

06/03 13:05, , 42F
沒達到想要的版規目的後來就刪除了 應該是這樣
06/03 13:05, 42F

06/03 13:10, , 43F
要防止被討厭的人騷擾 應該用一個禁止私人恩怨的版規
06/03 13:10, 43F

06/03 13:11, , 44F
而不是在文章寫個禁止某ID推文 這樣超怪的
06/03 13:11, 44F
私人恩願.... 你光看文章下面都是噓文 這不能說是私人恩怨 因為他評論公眾事務 ※ 編輯: hateOnas (114.45.27.87), 06/03/2015 13:13:17

06/03 13:13, , 45F
那種人的行為 與其說是騷擾 不如說是跟蹤狂 在其他板也在跟
06/03 13:13, 45F

06/03 13:14, , 46F
蠻想看到整個版面文章都寫禁止魯叔推文
06/03 13:14, 46F

06/03 13:14, , 47F
感覺和被水桶也差不多了 XDD
06/03 13:14, 47F

06/03 13:15, , 48F
我決定不稱"公主條款"了 改稱 "跟蹤狂條款"
06/03 13:15, 48F

06/03 13:18, , 49F
我比較想知道你真心覺得抱歉會請求板主不要桶他了嗎?
06/03 13:18, 49F

06/03 13:19, , 50F
我去檢舉文下面推文好了 晚上沒有的話 再寄信
06/03 13:19, 50F

06/03 13:21, , 51F
那邊是文章檢舉區,覺得你還是寄信去比較適合也不會漏掉
06/03 13:21, 5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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