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看完這篇別再說你不懂服貿!(2)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CkzW92 ]
: 作者: Fant1408 ( ) 看板: FuMouDiscuss
: 標題: [爆料] 看完這篇別再說你不懂服貿!(2)
: 時間: Wed Mar 26 23:16:44 2014
來,再提醒一次一個懶人辨識法
凡是論點中出現要是「服貿通過後大陸人就會淹來云云」
一律都是詐騙小說
那麼,讓我們開始破解囉
: part2
: 我:
: 這份文件說有三個關卡
: 首先,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那條已經在去年廢了,現
: 在只剩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 二十二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
: 灣地區,主管機關得限制人數。
廢了又如何,一堆都廢了然後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啦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Q0060002
為什麼你只貼22條? 為什麼不貼39跟40條呢?
第 39 條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應由經核准設立有案且領有工商憑證
之臺灣地區邀請單位代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商務活動交流:
一、事業負責人或經理人。
二、事業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
第 40 條
本章所稱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其跨國企業指在二個以上國家建立子
公司或分公司,由母公司或本公司進行有效之控制及統籌決策,以從事跨
越國界生產經營行為,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外國、香港或澳門且在臺灣
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臺灣地區,並符合下
列各款要件之一之經濟實體:
一、申請前一年於全世界資產達二十億美元以上。
二、經經濟部核發營運總部認定函。
三、國內員工人數達一百人以上,且其中五十人以上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
四、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
五、區域年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十五億元以上。
不好意思,跨國企業還是有其詳細定義的也依然存在
並不像你的小說中刪了就消失了,更別提需設於國外、香港、澳門的限制是什麼意義....
: 再來,連結裡的三個關卡。第一是五年經驗和證照。我的質疑點就是其實拿野雞證照不難
: ,如果我們只審有證照文件這件事,第一關就過了。第二個關卡可用的條文跨國企業內部
: 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恰好在去年廢掉,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
: 地區許可辦法的附表三,限制是寫在「申請須知」裡面,也就是說對大陸人數的規範,從
: 原本寫在條文裡,變成行政單位的申請須知。
明明是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的39, 40條
為什麼你要說是在附表3呢? 用意何在?
讓我們來看看附件三寫的是什麼
http://law.moj.gov.tw/Law/law_getfile.ashx?FileId=0000139105
哎呀,原來附表三裡面談到五年經驗云云,原來是投資經營管理來台呀
為什麼要刻意把投資來頭台跟跨國調動來台兩件事情混在一起呢?
兩種來台方式的資格、條件、審核都不一樣,卻截東補西拼湊一個新辦法.....
: 也就是說支持方之所以支持服貿,是被政府的相信我之術說服了
: 支:服貿不進一步放寬自然人移動條件。換言之,不可涉及大陸服務業之一般藍領勞工或
: 白領專業人士來台工作或執業。
: 我:你那句話出自於政府文宣中的"二、我國同意中國大陸早收清單之原則:"
: 問題是條文看不出來阿!
真看不出來還假裝看不出來呀
是啦,大陸勞工來台看起來是很恐怖又很聳動的議題
畢竟要是大陸人跑來用低薪搶我們的工作怎麼辦,架恐怖!
而跨國企業調動跟投資經營管理居然能「開放大陸勞工來台」
管他限制幾個,只要有大陸人來就是開放大陸勞工!
是吧?
但現實是
不管是投資經營管理來台跨國企業調動,除了人數或各項條件限制外
即便來台也只能待在原公司呢,是要怎麼搶你的工作呢?
從根本上他們公司不來台灣,就不會有這工作存在
: 支:專家有限制在7人裡面(自然人提供服務者)
: 至於有沒有混勞工進去就......
: 不過碩士學位、學士學位 又在其他wto會員國公司上班的人
: 還要花300萬-1500萬過來的人...會想當勞工嗎....?
: 我:第一 所謂的7人限制是寫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的附表三,如同前
: 述。
: 至於在其他wto會員國公司上班這個第三國公司的關卡,這也是假限制,仔細看這個詞 「
: 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 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全都是由這麼不明確的字
: 眼來定義。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可以是母公司在第三國的企業,可以是有分公司
: 在第三國的企業,可以是在第三國公司有高持股比例的陸資。
你先把投資經營管理來台跟跨國企業調動來台兩個辦法分開來如何
隨你的意思混在一起做大雜匯,我看你比政府還厲害
: 基本上,大陸企業來台投資意願不高,台灣企業去對岸賺錢這是事實,所以除非是三線城
: 市或是來台練技術的,會來的就是有特定目的,規模大又想統戰的,就是國企啊!所以我
: 才說這是一個後門,不見得說假勞工或是誰會來,但是這一條是開給人方便的後門。
所以你覺得,如果"服貿通過後",大陸會淹來多少人進行統戰呢?"
一萬人? 十萬人? 一百萬人?
現實是,跨國企業調動來台是好幾年前就開放的辦法了
同上,投資經營來台也是好幾年前就開放的辦法了
這些都是現成辦法,服貿這種協議並不能修改上述規定
你說是來做生意的也就算了,但你是說利用這道門進行統戰吧?
如果目的是統戰的話,開放五年來應該來很多人了吧?
然而只來了216人,平均一年43人左右
十萬人可能要兩千多年才能達成
但因為人活不了那麼久,兩千多年後還是湊不滿
: 結論:
: 支持方支持服貿原因:相信政府!
: 請問各位,你們相信嗎?
結論
20號一篇,22號一篇,24號一篇,這篇勉強趕上26號
我猜下一篇小說會在28號產生,讓我們拭目以待
關於投資經營來台更詳細的描述可參見#1JBzoNfa
另外別扯什麼信不信任制度政府云云
如果你的前提是「政府一定會黑箱偷偷開門所有規定都當放屁」
那還要討論什麼,就算列出五十萬字嚴格規定連身上有幾根毛都限制了
無限跳針「政府一定會黑箱偷偷開門所有規定都當放屁」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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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3.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395888460.A.0AC.html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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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跟業界愛用的是廉價低薪派遣員工隨時可炒
但在跨國調動的基本資格限制下,這就像是你應徵上google
然後他把你派到國外去當低薪派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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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本來就不可能全部擋光的
你開放哪個國家的外資,大陸人就去那國家開公司或直接買下來
除非你所國鎖到全世界的外資都不准近來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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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爆出來也不見得能處理,因為是合法的
舉例來說LOL就是一例,Riot跟Garena(新)看起來原本都是國外的公司
但大股東也都是陸資.......知道又能如何,有任何法規可以因為股東是陸資
就開始掃地出門嗎?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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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不食人間煙火呢,因為路邊常看到大陸人所以政府說的一定是錯?
路上看到的大陸人可以有很多種來法,旅遊、依親、各項專案的短期居留等
但利用投資經營管理長期來台的就只有這區區兩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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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反應我太常看到,當某個神主牌被踢爆的時候
立刻改說重點在別的地方,難道別的就是對的嗎云云
我這三篇文章就是要用來踢爆服貿開放後大陸人會淹來的小說
一堆小說春風吹又生,野火燒不盡,我要如何不"重複討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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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神主牌了對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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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過來當老闆就代表創造本土就業機會,對勞工有利
如果你要完美保護本土產業,就鎖國別讓任何外資進來
而不是Costco進來就好棒好潮,陸資進來就是會搶市場
這代表本質上不是怕外資,而是恐中
如果是恐中,就直接說恐中好了,不用套一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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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看錯條了,可回顧我前兩篇文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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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認為中國人不會大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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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中國官方是有計劃的提供資源給中國人來台
就代表他們是以來台為目的,而不是以投資做生意賺錢為目的
那請解釋為什麼五年才來了兩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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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性問題除了討論到爽外有什麼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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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面討論很好啊,我沒反對多方面討論
但你推文直指我都只討論大陸人淹台沒講別的東西.....
我就沒打算講啊,這種大雜匯討論法我沒有興趣
到最後的結果就是跳來跳去沒有一個終點
光一個服貿是好是壞,賺到就說好,虧的就說壞,要怎麼討論出個結果?
協議是看總體利益偏向好或壞,但縮小到個人尺度一樣是以私利為優先
台灣人的本性就是這樣,都更就是一例,除非談到全面有利不然都會有人抗議
節省時間跟口水的作法就是可以明確有結論的講一講澄清一下
然後在基於"正確事實"的情況做延伸討論
然後你可以觀察看看有多少人根本不在乎自己立論的根基是否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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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純憑感覺的臆測真的是看都看膩了
根據2008年的臆測現在台灣應該跟中共統一了
難怪一堆人愛問我跟你媽掉到水裡你會救誰
※ 編輯: shamanlin (203.69.23.202), 04/02/2014 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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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面目馬上就跑出來了
※ 編輯: shamanlin (218.161.17.166), 04/04/2014 1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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