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中老師兼深藍子女參戰策略與心得
※ 引述《Tiunn (guesswho)》之銘言:
: 作者: catongue ( 快來見我吧~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國中老師兼深藍子女參戰策略與心得
: 時間: Sun Mar 23 22:23:49 2014
可能之前懶人包被踢爆的太多了
所以現在新寫的都開始強調研究許久,貼很多連結
最後給的結論,卻像是在賭一般人看到根本不會點進去
: 還明確指出資金達多少(至少600萬台幣)、可以來多少人(6~45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是這份文件卻還有訂定要求來台正式工作的負責人+主管+技術人員,
: 除了工作經驗還要有相關學歷或專業證照的規定
: 規定的來台停留的時間有的和服貿協議的一樣、有的比較少
: 怎樣算專業還有可以待多久這兩件事 大陸人到底要遵守哪一種版本?
服貿談的是貿易協議,來台辦法是來台辦法
服貿做的僅有標註自然人部分,其他都是現成有的東西
總是有人喜歡硬跟服貿綁標綁在一起,講久了就變成信仰
現有法規是怎樣就是怎樣,服貿裡面寫的跟現有法規是有歧異?
以下開始破解手法囉
: 所以我決定再次卯起來查
: 入出國及移民法 http://ppt.cc/-51P
: 第三條 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 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 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 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http://ppt.cc/iVA-
: 裡面現行大陸人可定居台灣的條件主要是透過依親也就是結婚關係來取得的
: 這樣看來 前面提到服務貿易裡面的小漏洞 似乎最多就是永久居留無法拿到戶籍
: 可我突然發現這個移民業務小精靈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mp.htm
神奇的事情來了,都知道卯起來查法規了,怎麼法規查一查
突然變成查"小精靈"了呢?
宣稱查了許多資料才來評論的人,卻不知道法條遠比小精靈要完整?
是真的不知道還是選擇性的呢.....那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姑且先按照上面的描述去操作好了
先選定居到這裡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Q05-09.htm
選專案許可長期居留或定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Q05-09-03.htm
選基於經濟考量的看這裡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8.htm
選其他的看這裡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9.htm
內文部分擷取,就得到以下兩道描述
: 大陸人民的分類下面 就有定居這個選項 怎麼樣的人可以申請
: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之考量,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滿2年者,得申請定居。
: ﹋﹋﹋﹋﹋﹋﹋﹋﹋﹋﹋ ̄ ̄ ̄ ̄ ̄ ̄ ̄ ̄ ̄ ̄ ̄ ̄ ̄
: *大陸地區人民,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
: ﹋﹋﹋﹋﹋ ̄ ̄ ̄ ̄ ̄ ̄ ̄ ̄ ̄ ̄ ̄ ̄ ̄ ̄
: 且每年在臺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時符合一定條件者。
好恐怖,大陸人來住兩年就可以定居了耶!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別看別人擷取的了,直接去看完整內容
選基於經濟考量的看這裡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8.htm
選其他的看這裡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0609.htm
有沒有發現有點怪怪的,好像不太協調呢?
那我們來看看該文作者突然忘記看的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http://0rz.tw/UJF3T
第一條基於經濟之考量云云是哪邊來的? 請參照第19條
============================================================================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
申請長期居留者,主管機關基於經濟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
一、在產業技術上有傑出成就,且其研究開發之產業技術,能實際促進臺灣地區產業升級。
二、在金融專業技術或實務操作上有傑出成就,並能促進臺灣地區金融發展。
三、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且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
期內不易培育。
四、在數位內容、影像顯示、光電、半導體、電子、資訊、通訊、工業自動化、材料應用
、高級感測、生物技術、奈米科技、製藥、醫療器材、特用化學品、健康食品、資源
開發與利用、能源節約等著有成績,且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
其實還不只經濟考量,政治、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
每一項都有清楚的定義,譬如拿過諾貝爾獎之類
然而這也只是長期居留而已,如果要定居的話就是要居住滿兩年
請參照第31條
===============================================================================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經許可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且每年合法
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申請定居者,應備齊下列文件:
===============================================================================
這就是被引用當做陸資來台兩年就能合法移民的條例
然而請看一下本條例第十七條的內容是什麼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經
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
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臺灣地區停留;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商務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得
申請延期:
一、符合第十一條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
二、符合第十條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來臺從事商務相關活動之大陸地區人民
。
經依第一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
居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
內政部得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專案許可大
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申請居留之類別及數額,得予限制;其
類別及數額,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經依前二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無限制;長期居留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 也就是說除了依親之外還有這兩種也行嗎?
確實除了依親以外還有別的方式可以長期居留
但你想定居台灣,就必須靠依親或上述六項專案滿兩年後才能申請
團聚 > 依親 > 長期居留 > 定居
特殊需求專案 > 長期居留 > 定居
也就是說花20萬美金投資來台根本不符上述資格,更別提定居了
: 我怎麼有種這好像是為服務貿易協議量身訂做的配套措施的感覺
: 還是我所學非專 誤會這些資料了 有專業的鄉民可以來幫我解讀的嗎?
很單純,就是為了引導到花20萬美金移民的結論,去操作不完整的資訊而已
每一個法條環環相扣,適用資格都有明確定義在法條之內
不然我無法理解一個號稱找了很多資料法條在研究的人,為什麼到了緊要關頭
就會自動放棄法條跑去找一個簡易問答的小精靈,只擷取部分內容來用
同時不斷無視一個現在進行式的事實.....................
那就是開放大陸投資來台已經實行五年五年五年五年五年五年了(98年開放)
在這五年大陸人一共淹了216人過來,實在是太恐怖了...
這事實真的是有太多人選擇性遺忘了
畢竟未來的事情可以臆測,但五年來的記錄卻是鐵打的放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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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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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一個節省時間的方法
看到任何大陸人會海淹來台的說法,只要注意一個重點
就是在他的論點中,開放大陸勞工投資來台是不是從服貿通過才開始
所有說法必然有上述前提,不然他們就會遭遇開放五年只淹兩百人的矛盾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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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範圍太大很難回答,況且牽扯到個人價值觀的討論很容易陷入泥沼
我只能說面對恐懼唯一的方式就是知己知彼,很多恐懼都是建立在無知之上
譬如很多人碰到中國議題就直接把腦海中所有既定印象拿拿出來然後拒絕思考
但只要是用理性去綜觀全貌,以事實為基礎上引導出的任何想法都會有其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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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哪邊的一二? 依親跟特殊專案,許可辦法中有提到六大項目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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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板請自便,大板如八卦政黑服貿專區或FB等就不要了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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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條例跟以前是一樣的,服貿並沒有也無權放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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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此表,20萬美金來台投資這件事在民國98年已經開放
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Data/210261159871.pdf
之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於去年底廢止
其內容併入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參照附件3)
不管服貿有沒有過,這個門檻都已經開放了五年,服貿開放也沒有變動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4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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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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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急著跳出來證明自己沒有思考能力做什麼?
上面都給一個懶人條件給你這種人用了
「在他的論點中,開放大陸勞工投資來台是不是從服貿通過才開始」
只要符合這點的就全部是小說懶人包,專騙你這種懶得查證驗證的人
各種相關規定跟法條都已經列在上面了,還來跳針某某律師說,唉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5 10:0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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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跟本篇寫這麼清楚,你連看都懶得看
閉上眼睛耳朵的人要怎麼教我也不知道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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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但是有限
在目前辦法規定下,能來的幾乎篤定是真的在做生意才有辦法來
因為除了投資金額還有營業額限制,來的人也只能在該公司工作
所以來的人變多也不會有平常電視上說大陸勞工來台搶工作的問題
根據前五年的數據,五年來一共來了216人,請了六千多名員工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18.161.17.166 (03/25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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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參照附件3)
你可以去問會計,如果一家公司營業額是零卻上報一千萬會發生什麼事情
※ 編輯: shamanlin 來自: 203.69.23.202 (03/2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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