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論房子本來就該登記於女生名下

看板MenTalk作者 (免洗的暱稱~~)時間10年前 (2014/02/21 11:59), 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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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第1030-1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 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法院見解:(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495號判決) 最高法院認為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 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 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 修正前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甚明。所謂「其他無償取得之 財產」自應包含夫或妻受妻或夫贈與之財產在內。 學說(請自己翻書): 一、視為勞力有償取得財產說(戴東雄)。 二、視為剩餘財產分配之前付。 三、無償取得說。(林秀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53.195

02/21 12:04, , 1F
所以送了就傻了
02/21 12:04, 1F

02/21 12:05, , 2F
不過"好面子的男人"都是婚前甜蜜蜜 婚後苦哈哈
02/21 12:05, 2F
※ 編輯: ptt0219 來自: 36.230.53.195 (02/21 12:24)

02/21 12:39, , 3F
其實簡單說就是千萬別認為房子登記誰的名字沒差
02/21 12:39, 3F
司法院釋字第 620號解釋文部分內容:「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 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乃立法者就夫或妻對家務、教養子女及婚姻共 同生活貢獻所為之法律上評價。」 按此精神,其實不動產由夫妻每人登記持分一半會比較公平。但現實生 活中另一半未必肯妥協,反正對方身旁出餿主意的人通常會很多。 不然就事先諮詢專業人士,看要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 編輯: ptt0219 來自: 36.230.53.195 (02/21 12:51)

02/21 13:22, , 4F
夫妻間買房登記通常不會用到贈與啦 就直接登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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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3:22, , 5F
方名下了 這邊產生的問題是借名登記 你想嘛有哪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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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3:23, , 6F
買房的時候先買自己的名字然後再贈與給老婆的
02/21 13:23, 6F

02/21 13:24, , 7F
登記一人一半是很公平 不過有時候會牽涉到首貸優惠
02/21 13:24, 7F

02/21 13:25, , 8F
一間房把兩個人的首貸用掉有點浪費...
02/21 13:25, 8F

02/21 14:58, , 9F
借名登記也要看資金流向呀,所有人必須要把資金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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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59, , 10F
書面證據,例如房屋貸款誰申請,誰付,稅負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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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00, , 11F
證明該登記為借名,其法院才較為採信
02/21 15:0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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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還是會有贈與行為 登記在配偶名下, 到底會不會被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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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17, , 13F
無償取得, 最主要還是看登記時是否有贈與的意思
02/21 15:17, 13F

02/21 15:27, , 14F
登記時如果是勒索的意思呢? (EX:不給房就不生)
02/21 15:27, 14F

02/21 16:31, , 15F
要舉證
02/21 16:31, 15F

02/21 16:38, , 16F
以後連結婚記錄器都要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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