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論房子本來就該登記於女生名下

看板MenTalk作者 (Spiral labyrinth)時間11年前 (2014/02/21 11:09), 編輯推噓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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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我國民法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好像非常不熟 依照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是分別所有 原原PO說什麼房子你繳的登記在誰名下沒差 差超多的好嗎? 我國民法不動產採登記制 移轉登記後她有使用 收益 處分權 也就是胡講的被拿去賣掉是合法的 賣掉你絕對拿不回房子 再來離婚官司方面 雖然結婚後的財產是分別所有 但婚後財產在離婚時是各拿一半走 不管這房子誰繳的 登記在誰名下 誰賣的 薪水誰賺的 離婚時夫妻二人婚後的財產全部要拿出來除以二 當然手中握有財產者打官司比較有利 對方不一定能舉證 還可能脫產 但就純法律面而言 老公把房子移轉登記給老婆 老婆拿去賣 賣得的價金離婚時還是一人一半 沒移轉登記也沒拿去賣 離婚時房子一樣一人一半 以上是我國現行民法法定財產制大致上規定 還有一些特有財產或例外就不講了 以及另外兩種約定財產制又是兩個很長的故事 ※ 引述《generally (天上的星辰)》之銘言: : 我想到胡孝誠講過的事 : 他朋友結婚三年,房子本來是買在他名下 : 薪水則一直都直接匯到老婆帳戶,由老婆管 : 但某天老婆突然跟他撒奶說叫他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 : 他就說好啊,於是就過戶了 : 沒想到一過戶沒多久,他老婆就賣掉那間房子並提出要離婚 : 現在在打離婚官司, : 最悲哀的是他錢都在老婆那邊拿不回來, : 所以還要跟胡借錢請律師來打官司,看能不能要回來 : 還有你老婆應該來看看你的這篇文章 : 如果充滿這麼多算計,我想你老婆應該會很傷心 :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 我都登記我老婆名下,當然頭期貸款都是我繳的 : : 很多男人很不能接受,事實上你們傻 : : 我告訴你為什麼 : : 1 登記在女生名下這件事 根本是假的 : : 以後如果婚姻真出了事 把轉帳紀錄都拿出來 : : 法院是100%判這房子是你的 : : 因為我國民法這方面是實際認定 : : 所以這房子根本還是你的 : : 就算登記她也是假的 超爽的x1 : : 2 名字是她的 信用出了事(沒繳、斷頭)是她負責 : : 她的信用降憑 跟我無關 超爽的x2 : : 3 女人不會懂這些複雜的事 : : 登記在她名下 她和她們家還會很安心 : : 這種穩轉生意不作是瘋了嗎 : : 投資客多喜歡人頭 每天找人頭找不到 : : 一個現成人頭在前面 還不用 傻傻的 : : 關鍵只有兩個 : : 1 掌握權狀在手 2 保持所有匯款紀錄在手 : : 大家開心根本沒損失 腦袋要會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37.20

02/21 11:22, , 1F
法律是法律,現實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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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1:23, , 2F
這篇我覺得怪怪的,老公如果贈與給老婆,老婆也算是無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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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歡以和為貴,覺得上法院會被人說三道四又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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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應列入民法第1030條之1老婆的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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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般人只知道離婚時可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要怎麼做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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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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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說的對,無償取得之財產不計入婚後財產,如果登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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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夫妻贈與或贈與,不能計入原PO說的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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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n1219 來自: 111.253.37.20 (02/2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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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證明為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者, 推定為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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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兩位說的情況, 是婚後財產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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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能不能請求分配, 要看登記的原因...如果是贈與, 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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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請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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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1:40, , 13F
@Ben1219 你加的這段編輯文是約定財產制中的共同財產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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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原文裡頭講的法定財產制完全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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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財產制的規定, 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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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財產制也沒有特有財產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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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n1219 來自: 111.253.37.20 (02/21 11:48)

02/21 11:48, , 17F
感謝I大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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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1:54, , 18F
所以結論到底是怎樣 ? 小弟外行看不懂法律 有人可以教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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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01, , 19F
實務有最高法院判決認為婚姻關係存續間,夫贈與妻或妻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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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02, , 20F
夫之財產,亦為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其他無償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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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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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03, , 22F
白話一點就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不能再用配偶剩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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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分配請求權來請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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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04, , 24F
但實務界那個是判決,仍不是判例,對其他法官並沒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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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04, , 25F
02/21 12:04, 25F

02/21 12:05, , 26F
學說則是分歧,我後面那篇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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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21, , 27F
簡單說就是看法官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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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24, , 28F
看法官不就各說各話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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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2:28, , 29F
看你怎麼說服法官採學說一還三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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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19, , 30F
上法院最主要不是看學說 是看你怎麼讓法官相信你是借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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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19, , 31F
而不是贈與...最有力的當然是一開始立個借名登記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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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22, , 32F
不過通常不會這樣做 貸款帳戶轉帳紀錄、出租時的簽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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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22, , 33F
權狀的保管人等 也是一些常拿來舉證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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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7:02, , 34F
最好太座會在借名登記契約上頭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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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8:06, , 35F
現在結婚用法定財產制的人應該不會有特有財產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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