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女友懷孕了(非本人)
※ 引述《ab002211 (Alex168)》之銘言:
: 男生:30歲 女生:33歲
: 兩人交往4年,男方跟女方父母常常見面,女方父母也希望兩人趕快結婚,只是男方一直打
: 算晚點再結,今年初女友在無預警下懷孕一個月,男生不是很想要小孩(因為怕無法給小孩
: 妥善的照顧),但希望以女生意願為主,男生一個人在台北(家人在外地),平常兩人都要工作,
: 男生算是自營業,但帶個小孩上班總是不方便,萬一忙起來可能對小孩有危險,所以希望如
: 果生下來由女方家人幫忙照顧,目前是沒有請褓母的預算,如果女方家人不願意幫忙,男生
: 希望可以不要生,兩個人一起生活也會很開心
: 女方開出的條件:
: 1.結婚生小孩
: 2.拿掉小孩分手
: 男生開出的條件:
: 1.先結婚,要不要小孩都沒關係,如果女方想要小孩,希望住女方家裡,上班後小孩由女方
: 家人幫忙照顧,如果女方家人無法幫忙,不生也沒關係,男生自己也有租屋處,所以可能會
: 兩邊住
: 2.男生希望結婚簡單榮重就好,比如公證結婚,並且希望自己拿出20萬解決整個婚禮流程,
: 女方出多少錢沒意見,其它細節會盡量配合 (女方母親曾在3年前提出要小聘18萬等等...)
: ============================================================================
: 女方父母聽到這兩點,表明無法接受,並且表明無法照顧小孩,叫女生分手小孩拿掉,主要
: 是說男生沒誠意,想知道男生的想法真的很沒誠意嗎?提出的點是否很不合理,如果真的就
: 這麼分手的話,男生可能要背很重的罵名
: (這事情男方目前還沒告訴家人,所以是自己的想法)
現在這個社會已經不是那個女方有了就一定要結婚的時代了(道德感重者勿戰)
不管怎麼 孩子是有了 確定一下吧(你要認定是確認什麼都ok)
但男方不太想要小孩 又想以女方意見為主?這等於是自打嘴巴沒有交集
夠Guts的就雙方家長約一約大家坐下來談
1.小孩要不要
2.要不要結婚
3.決定結婚那麼條件為何
4.如何扶養小孩
以我看如果簡單一點 就請男方選2吧 記得善盡人流之後的責任
很重的罵名 也比只為了小孩結婚最後卻是雙方連同家人不合造成的問題來的小
現在這個社會 女方一句誠意 也不講底線 都要男方拿一樣評一樣
這種誠意真不知道是不是在賣女兒還是在害女兒
男女朋友交往發生性關係也是你情我願
怎麼現在拿著有小孩來逼對方拿出誠意
就算是要負責 也不是一句無法接受 男方沒誠意就此交待
單就男方1.2點條件來說 他心中應該都是NO吧
既然如此又何必怕擔罵名而去配合 這樣不會有好的結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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