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文學獎抽掉作品的做法讓人難茍同..

看板Literprize作者 (燦爛時光)時間16年前 (2007/12/05 23:26),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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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 ※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 主辦單位並沒有錯 但是辦一個活動遇到問題或質疑很正常 : 我硬凹規則漏洞 也是為主辦單位著想 希望主辦單位能舉手之勞 : 辦好一個活動 不是說活動辦法寫好 死硬照著遵守就能辦好 : 先前有推文提到 不符合資格的有一兩百件作品 : 希望只是誇大 想看看一個文學獎 在評審過目前 五百多件就被刷掉一兩百件 : 這頗讓人害怕 我覺得這一段的邏輯有些奇怪,若是能夠以「舉手之勞」通融的部份, 主辦單位實在不需要多加規定,然而許多文學獎的「一式○份」由來已久, 這應該是投稿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項之一,否則難免有浪費主辦單位物力、人力之疑。 其次,「硬凹」的確可以讓主辦單位改進不夠好的參賽規則, 但,凹也該凹在「確實有問題」的規則上。 檢查一下台北文學獎的徵稿辦法好了。 參考網頁是http://literature.culture.gov.tw/literature01.html, 北市府文化局自己的網頁應該還算有點公信力。 六、參選者資格 (一)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    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 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八、注意事項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 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 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 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以上這些規則都有註明:違反者即不列入評選。 但,以下沒有。 (二)可同時參加2項文類徵選,但每項以1篇為限。 (三)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 8 份送件, 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青春組請加附學生證影本。 而這是不是代表我可以同時丟五份稿到同一個類別, 反正沒說這樣會撤消資格,你選其中一篇來評嘛; 是不是可以用全開紙60級字印20份以表誠意,讓我的巨大稿件攤滿評審桌? 是不是可以不附證件影本,啊,反正規則沒有載明,我可不可以不附報名表啊? ……再這樣下去就連只寄空信封都行了。 當參加競賽時,即等同同意遵守比賽規則,這應該是相當基本的常識喔。:) 當我們聽見一次比賽裡,會因為不符標準而被刷掉的作品居然五百件有快二百件, 要思考的是,規則是否不合理而難以遵守, 或是,現在的參賽者是否都已經失去對規則的尊重和在意。 用心,是為了尊重自己和別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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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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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00:39, , 2F
我也這樣想,規則也是一種把關,是比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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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在下想說的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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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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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01/03 00:19,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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