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文學獎抽掉作品的做法讓人難茍同..

看板Literprize作者 (不再愛你一點點)時間16年前 (2007/12/05 20:48), 編輯推噓9(907)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2 (看更多)
※ 引述《belast (駱夏)》之銘言: : ※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可是 比賽辦法也沒有說漏印就喪失資格 另外 漏印一份有抽掉嗎 如果主辦單位漏印一份沒抽掉 只印一份的卻馬上喪失資格 也不能服人吧 既然有別的文學獎能為作者考量 為何台北文學獎的主辦單位 就這麼堅持 且 不輕易抽掉作品 也是對評審的尊重 不是嗎? : : 朋友打電話來哭訴,說她辛苦寫的台北文學獎作品 : : 因為投稿一時疏忽,只印了一份,之後向主辦單位說希望能補救 : 八份只有一份,這是沒看好規定。 : : 但會不會我確實印了八份,但他們整理時自己漏失一份,或算錯 : : 於是我的作品就被抽掉了? : 八份少一份,這是疏忽。 都是忙中有錯 不認為有心態上的差別 : 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 或許我是過於嚴苛跟殘忍。 : 但規定是一種契約跟限制,參加比賽的人都應是要盡數了解的。 : 而事實很明白,他沒能先看好遊戲規則。 : 以你舉得少印一份的例子,這才算是"一點點"的疏忽。 : 若是這樣刷掉,要我也就認了。 : 因這是比賽,本就大意不得,它的本質本來就是"殘酷"的。 : 而規則解釋權是在台北文學獎的手上,而非參賽者。 但他就是沒解釋清楚 沒有說少印就喪失資格 先不要說公不公平  他確實就是辦法上沒這麼說 沒有寫以上辦法如不遵守即喪失參賽資格 就這點而言  參賽者是有權利爭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53.92

12/05 20:48, , 1F
你能爭取,他不一定能允許。
12/05 20:48, 1F

12/05 20:49, , 2F
很忙不是能出錯的理由~ 你可以試著去跟主辦單位溝通。
12/05 20:49, 2F

12/05 20:50, , 3F
但以我個人觀點而言,歸咎原因,錯不在主辦單位就是。
12/05 20:50, 3F

12/05 21:16, , 4F
請寬恕我講的過於明白,我覺得妳執著"簡章沒有說清楚,不尊
12/05 21:16, 4F

12/05 21:18, , 5F
守以上方式"的這個想法,其實是在找規則漏洞。
12/05 21:18, 5F

12/05 21:32, , 6F
有什麼好難過的 作品完成的那一刻 就該心滿意足
12/05 21:32, 6F

12/05 21:41, , 7F
沒有說少印就喪失資格,於是我們就能夠疏忽?囧>
12/05 21:41, 7F

12/05 21:41, , 8F
之後同一樓的第一句
12/05 21:41, 8F

12/05 22:10, , 9F
突然想到 以前大學聯考沒有規定考試中不能站起來唸答案
12/05 22:10, 9F

12/05 22:11, , 10F
結果真的有人考到一半站起來唸答案....
12/05 22:11, 10F

12/05 22:41, , 11F
忙中有錯= =? 那其它看清楚規則的人是很閒嗎~
12/05 22:41, 11F

12/06 01:39, , 12F
比賽辦法也沒有說漏印不喪失資格只需補正,主辦單位保留了
12/06 01:39, 12F

12/06 01:39, , 13F
裁決的空間,既然自己犯規在先,那也給主辦單位一點尊重吧
12/06 01:39, 13F

12/06 17:24, , 14F
為了公平起見 主辦單位應該拿7張白紙代替缺的7份去評分
12/06 17:24, 14F

01/02 22:14, , 15F
我覺得,少給一塊錢,和少給七塊錢是兩回事
01/02 22:14, 15F

01/02 22:14, , 16F
所以只印一份和印了七份,真的是兩回事吧
01/02 22:14,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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