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北文學獎抽掉作品的做法讓人難茍同..

看板Literprize作者 (駱夏)時間16年前 (2007/12/05 19:5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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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pg (不再愛你一點點)》之銘言: : 朋友打電話來哭訴,說她辛苦寫的台北文學獎作品 : 因為投稿一時疏忽,只印了一份,之後向主辦單位說希望能補救 八份只有一份,這是沒看好規定。 : 但會不會我確實印了八份,但他們整理時自己漏失一份,或算錯 : 於是我的作品就被抽掉了? 八份少一份,這是疏忽。 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或許我是過於嚴苛跟殘忍。 但規定是一種契約跟限制,參加比賽的人都應是要盡數了解的。 而事實很明白,他沒能先看好遊戲規則。 以你舉得少印一份的例子,這才算是"一點點"的疏忽。 若是這樣刷掉,要我也就認了。 因這是比賽,本就大意不得,它的本質本來就是"殘酷"的。 而規則解釋權是在台北文學獎的手上,而非參賽者。 -- 其實我覺得他打電話來通知,還算禮數到了。 總比連個理由都沒給,直接刷掉的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96.30

12/05 20:35, , 1F
對方沒有打電話來通知 是打電話去問 被告知只能抽掉
12/05 20:3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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