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遵守法律
共 30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otung (想飛)時間16年前 (2009/05/03 01: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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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弄清我的問題. 問題是你怎麼把a...b...c...d..都叫做「裁判權」. 問題是你怎麼把不同的東西都稱作「法律」. 原po所說的「大法官」何以見得就是你理論中的「法官」?. 大法官exercise什麼force了?. 當大法官與行政院或立法院槓上的時候,誰有authority to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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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la (Kar98k v.s MosinNagant)時間16年前 (2009/05/02 21: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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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回覆最後一次了,因為我也並不想否定你的意思。. 你講這一段我都認同,法律本來和武力是不同的事情,但是實際上就是被放在. 一起。至於你說的應然部分,難到也不認為武力是達成法律所必要的方式嗎?. 如果不是的話為何要有程序法?為何要有強執法這種破壞一個人家庭幸福和生. 活根基的法律?. 我沒唸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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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flames (Utopian Realist)時間16年前 (2009/05/02 13: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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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以法律之名施加之暴力」,即在指稱你所謂的「武力」,舉個具體. 的例子,司法警察將被告拘提到庭,就是「以法律之名施加之暴力」;而我. 的主張不變,武力(或我所謂的暴力)與法律是兩回事,在這樣的前提下,. 「以法律之名施加之暴力」的說法才能成立。. 只因為膽小屈服而守法的人,是否在某個程度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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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flames (Utopian Realist)時間16年前 (2009/05/02 09: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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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要強調一件事情:the authority to exercise force跟. the force itself是兩回事,至於這個authority是不是叫做裁. 判權,它又掌握在誰手上,不會影響這個區分。. 我從來沒有主張過,法律與物理力量可以脫勾,相反地,正因為認知到. 法律幾乎必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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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otung (想飛)時間16年前 (2009/05/02 09: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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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小慶說「我遵守法律,不偷盜」. 你是怎麼理解這句話?. 你相信當人「自動自發」的守法時,這個人真的都有面臨到應然問題嗎?. 地上掉了一塊錢,我冷眼走過、沒有侵佔遺失物. 我自動自發守法,是因為某種超越武力威脅的法律應然效力影響了我?.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