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法律的功用只有規制跟管理嗎?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helen0624)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6:48), 編輯推噓5(5021)
留言2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我貼一些對方表示的意見好了,這樣應該會比較清楚 不能虐待动物,当然也是和资源分配有关,因为动物也是世界上的一种资源,无论是作为自然资源(环保),还是作为生活资源(宠物、食品),都需要保障这种资源不被加以恶意的破坏,以保障这种资源的长久拥有。因此,法律要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免因人类的虐待,捕杀而导致这种资源的毁灭。这不是出于资源分配的考虑又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吵架的意思,但这不代表某些人可以自己定义法律的意义,否定其本质啊。这些严格来说根本不是我的看法,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常识,任何法律(包括婚姻法)的制定,都是为了抑制(过欲)和管理(资源),难道 你学的法律没有这个内容吗?那我倒真要怀疑,要么是台湾的法律系学科出了问题,要么可能是你没有好好听讲。还是说你现在没有学到这一点。 道德不为任何东西服务?嗬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会如此执著,如果按照你的看法,大概道德是神创造的,是自己落在我们身边的。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尊重私有财产,世界上的东西还分谁的私有物,你做的,我拿来直接用又有什么不可?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吗?你知道原始社会进化为奴隶社会的一条重要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出现了私有财产?出现了私有制这个概念?私有制用什么来维护,为什么不能把别人私有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这与道德无关么?经济效益并不代表全部资源,资源分为很多,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生活资源。不作为生活资源,但不一定它的 自然资源位置就不存在啊,出于保护自然,或者维护社会资源的考虑,又怎么了?你看问题只能一个个单摆幅割的看么?那这样的话,要想给你解释清楚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人权保障又是什么?不是对行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么?嗯?资源又不是仅仅是经济物质,生活形态再不同,对于这种资源分配的目的和根本会有差异么?我不会和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共识”,因为那根本是对法制的误读。连目的和手段都分不清楚地表现。我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与你共识呢?就好像我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你非要证明吃这个饭和吃那个饭饱腹度不一样,最后要证明,吃饭不是为了活着,我可能和你一致么? 他也覺得人權是資源分配,說實話我已經搞不懂他的資源到底定義是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35.90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16:52)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16:52)

03/12 17:13, , 1F
很典型共產主義教育底下的產物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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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7:15, , 2F
難怪我怎麼跟他討論都沒共識,我是典型民主下的產物
03/12 17:15, 2F
貼個比較有趣的,但是不要太激動,我看到之後超想笑的(還有他的資源真的很宏觀) 你在干什么呢?谁告诉你资源只能是什么?你自己不会宏观的理解资源,也不至于用这种悲情模式来进行您的演出吧?说实话,台湾有多少实物资源还真不是我们要放入考虑范围的问题,您那点地方的实物资源,大陆稍微用用也就没了,真不是值得多付出什么的。现在台湾和大陆哪一边更富,我想大概拿着信用卡到台湾丢下一句“刷爆为止”的大陆观光客肯定有更为深刻的体验。我们看重的是政治资源,是国家资源,统一台湾,突破第一岛链,我们就有了远洋争霸的政治资源。这不仅仅是我们争取的,也同样是你们要争取的,对吗?你的目光难道仅仅就在手边那点钱么?您 这让我想起了庄子的一个小故事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17:19)

03/12 17:21, , 3F
請把上下文一起貼出來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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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7:22, , 4F
原來法律的資源分配是合法化 有能力來台灣玩的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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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7:23, , 5F
隨便丟張卡說刷爆為止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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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7:27, , 6F
可是我們一來一往超多的耶,貼上來會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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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28, , 7F
唯物本身是一個很強大的思想 它固然包山包海 要想駁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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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29, , 8F
需要先透徹地去瞭解這個理論 然後從根本上推翻它架構的世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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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31, , 9F
現在就小議題去與他爭辯 他很難從心底信服 要設法駁斥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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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32, , 10F
但是我對唯物也不是很瞭解,而且在那個地方跟他吵,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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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33, , 11F
能會被論壇踢出來,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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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35, , 12F
要推翻中國的信仰確實極難 要是容易早就大把人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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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39, , 13F
就善待動物來說 民主者都心知肚明是同理心 這心證難說予他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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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40, , 14F
對於他的觀點 我只能當作另一種缺人性生物 笑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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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41, , 15F
我也覺得有點缺乏人性,他說父母養小孩是為了想還以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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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42, , 16F
養父母,讓我覺得很冷血,因為我爸媽一定不是因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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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9:42, , 17F
原因才養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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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08, , 18F
我是閒閒來湊熱鬧的,倒是你那麼執著於想要說服他,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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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08, , 19F
資源分配不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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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11, , 20F
我看到這種的常常就會控制不住自己,反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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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0:26, , 21F
本文正文 動物道德人權 三段可否整段轉文觀模?
03/12 20:26, 21F
真的么?很抱歉对此我持怀疑态度。因为我很难相信一个法律系的学生(我不知道“出生”是不是你打错了)会不知道法律是做什么的,还能自己“推测”法律的用途。如果是一个学过法律的普通人,我相信他(她)可能会有一些不明了之处,流于形式之处,但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真的,我不敢想象你出师了以后将会怎么面对你的工作。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我要比你清楚,所以你不用在这里白费唇舌,我从来没有说不认同道德之类云云,可现在的问题不就在于道德是不是就是法律,这个问题你到现在都避而不谈,你所谓的道德又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而形成的,你到现在也依然不明白,只不过是听别人说,自己感觉,那是没用的。你既然要跟我谈这个问题,你首先要明了道德出自于什么。而后是我们为什么要遵循这种道德,其实际理由又是什么。对么? 我又要提醒你,你的观察是属于你自己的主观,并不代表理性思维,“观察”是感官信息,是感性的,我现在要的不是感性观察,而是理性认识。所谓受到人民强烈反弹,我倒要举个例子请你评判,譬如有一天台湾几个村子发生淡水危机,村民向当地立委提出立法在临近一条河流修筑水坝,解决用水困难。而这一提案遭到临近其他几个村落的反对,认为修筑水坝将会导致其他村子用水出现问题,请问,该以哪一方为准呢?这个提案是不是受到其他村子的强烈反弹呢?其他村子的村民是不是也属于台湾人民呢?但如果你不执行,那么已经发生淡水危机的几个村子怎么办?他们 不同样是台湾的人民么?他们的诉求该不该得到有效的解决呢?你选择什么?不办?你是集权;办?你也是集权。因为无论你办还是不办,都会引起人民的强烈反弹。从此你该导出怎样的结论呢? 什么道德情感?道德本身是为了什么而存在?说道德,我们应该拾金不昧,为什么不昧是一种道德,因为那是别人的钱,别人的资源,别人丢失的属于他的资源,你没有在捡到之后归于己用,而是交给失主或者公共机关由他们去寻找失主,你就拥有道德,归根结底,道德是为什么而服务?我说过了,我对于你所谓的情感论不感兴趣,我只要问你法律是为什么而存在,你不要把这些问题又感性化。婚姻法如果不是为了保障性资源的合理分流,又是为了什么?别跟我扯什么绝对,学法律的人都该知道只有正式立为法案生效的法律条文才是唯一绝对的东西,没有说谁的“支持”是 绝对的。你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你也不可能有跟我扯法律问题的能力。如果你的认识只限于没有反抗就说明支持,那我只能说希特勒政权也是为人民支持的。 我说过了,我现在不谈感性理解,只谈理性认识,我不管当父母的或者当儿女的在执行其义务时有多少温情脉脉的交流,我只谈“客观实际上”是不是这样的一种状态,你只要回答“yes or no”就可以。你说的温情程度再高,是否改变了客观实际上存在的这种状态? 我从来没说法律无关道德,我只说法律不能等同于道德,道德也不能等同法律,不能以通行道德的高度去制定法律,对不对?而且道德随着时间和空间的不同也存在差异,不可能统一,根据与此最低标准的立法自然也不可能统一,对不对?所以你拿父母之类的话题跟我辩论没什么实际意义。(顺便说一下,我不知道有你有“我国”,我只知道有台湾这个地区。谢谢)。不能虐待动物,当然也是和资源分配有关,因为动物也是世界上的一种资源,无论是作为自然资源(环保),还是作为生活资源(宠物、食品),都需要保障这种资源不被加以恶意的破坏,以保障这种资源的长 久拥有。因此,法律要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以免因人类的虐待,捕杀而导致这种资源的毁灭。这不是出于资源分配的考虑又是什么?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人吵架的意思,但这不代表某些人可以自己定义法律的意义,否定其本质啊。这些严格来说根本不是我的看法,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常识,任何法律(包括婚姻法)的制定,都是为了抑制(过欲)和管理(资源),难道你学的法律没有这个内容吗?那我倒真要怀疑,要么是台湾的法律系学科出了问题,要么可能是你没有好好听讲。还是说你现在没有学到这一点。我不大清楚,你有机会的话解释一下吧。好么? 抱歉,我真的不清楚你所谓的善良风俗是指什么,我只知道法律就是法律,是规则。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然我们在执行法律时可以考虑在法理允许的范围内更为人性的执法,但这种人性不能以突破法律的底线为代价。 呵呵,我不知道你是从什么角度理解出我说的法律是资源分配的规则便是代表“资源的分配是固定的”这么一条结论?我有这么说过么?还是你自己理解的?法律的制定不是永恒不变的,它必然要根据新情况的产生,资源流向出现的新问题而改变。譬如以前纺羊毛是手工,产量低,需要原材料少,生产资料,分配资料也就少,而后因为发明了机器纺织技术,产量大幅度提高,需要的原料也就多了,那么再用以前的分配规则肯定不适用,需要改革法律,根据资源分配的实际来制定法律,这怎么会让您理解出“资源的分配是固定的”这样一条法则的?我真的很疑惑。所以我真的 怀疑,您真是法律系的?不会不清楚这个问题吧?至于婚姻法为什么要一夫一妻,其本质是什么,我有点担心我给您讲解是否有用。您要不然就直接说说您不明白的地方,以便于我心里有底,行吗?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20:38)

03/12 20:39, , 22F
以上是他對道德跟法律的見解,很長
03/12 20:39, 22F
我觉得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法律,也不可能说改变法律本身的性质,地区和地区,法律会有不同条目,但目的却都是一致的。抑制与管理,我想研究法律的您不会否认这一点吧?至于说是不是国,对不起,我只是根据我的角度说明一下,我不想把这个话题变成两岸矛盾的发泄场。到此为止。 我觉得这个问题并非是谁影响谁。影响的可能是法律的条文,方式,但不可能说影响到目的,哪一个地方的法律不是为了资源合理分配的目的?哪儿?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哪儿?即便是出于风俗习惯,只要制定成法律那归根结底不也是一个资源分配的问题么?道德又是为了什么而存在?你回答吧? 资源如何有效合理的分配和如何利用分配给自己的资源,又成一个概念啦?你是怎么推论出来的?流浪猫流浪狗不是资源?如果有人认领,它作为宠物是不是一种社会资源,如果要进行食用,它作为食材是不是一种生活资源?就算无人认领无人食用,它作为一种生物是不是自然界的生态资源?恩?你到底想说什么?我真的搞不懂。 人民的意志去推动和人民的意志是什么概念一样么?人民的意志是多占资源,在资源固定,如果有人多占会造成其他人少占甚至不能拥有的时候,人民会退居其次追求“少而公平合理的分配”,这并不是100%根据人们的意志使然,恰恰是相互意志妥协的结果啊?你到现在都证明出什么了?证明我说的一切么? 什么叫人文科学,这个跟人文科学有什么关系?现在是你要证明一夫一妻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我问你根据什么,你搬出法律来给自己辩护,我因此才说,法律,并不是什么人民意志的体现,它只是一种利益分割,资源分配的妥协规则,是保障每个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限制每个人去多占用其他人合法分配资源权利之行为的准则。因此你所提出的依据是不能证明大多数人的意志到底是什么的。对不对?就向你所说的,你是不主张统一的,你希望维持现状,为什么呢,肯定是因为你觉得统一会影响到自身对于资源的合法获取和利用的权利(可能是政治资源,民用资源和自然资源 ),这不正是我所说的问题吗?而现在的问题是,大陆方面认为不统一会影响到大陆方面的资源摄取(也包括政治资源,民用资源和自然资源),于是双方有矛盾,进行协商,通过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方式取得相应共识,你不提不统一,我也不提急统一,大家各退一步,只谈经济,不问政治,虽然这并非你的意愿也不是我的意愿,但我们可以在相互妥协中求得和平发展的大局。对不对?很简单啊。你说要统一是为了资源。没错,就是资源,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争夺资源才会有这么多纷争,大陆要突破第一岛链,要获取远洋势力的大国政治资源,统一是必须的。这就是我们的 意愿,但我们能理解台湾民众的顾虑,可以暂时不就这个问题进行摊牌,我们彼此先进行经济融合,和平统一。让我们的利益也成为你们的利益,我们的获取资源也成为你们的获取资源,这不就是考虑到台湾人民的感情么?至于我们统一之后要跟哪个大国去争夺资源,那是我们和其他国家的事情,争夺来的资源也是你们的资源。统一之后不分你我,大家都是中国人,都代表中国去跟外国人抢资源,对吗? 道德不为任何东西服务?嗬嗬,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会如此执著,如果按照你的看法,大概道德是神创造的,是自己落在我们身边的。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尊重私有财产,世界上的东西还分谁的私有物,你做的,我拿来直接用又有什么不可?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对吗?你知道原始社会进化为奴隶社会的一条重要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出现了私有财产?出现了私有制这个概念?私有制用什么来维护,为什么不能把别人私有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这与道德无关么?经济效益并不代表全部资源,资源分为很多,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生活资源。不作为生活资源,但不一定它的 自然资源位置就不存在啊,出于保护自然,或者维护社会资源的考虑,又怎么了?你看问题只能一个个单摆幅割的看么?那这样的话,要想给你解释清楚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在干什么呢?谁告诉你资源只能是什么?你自己不会宏观的理解资源,也不至于用这种悲情模式来进行您的演出吧?说实话,台湾有多少实物资源还真不是我们要放入考虑范围的问题,您那点地方的实物资源,大陆稍微用用也就没了,真不是值得多付出什么的。现在台湾和大陆哪一边更富,我想大概拿着信用卡到台湾丢下一句“刷爆为止”的大陆观光客肯定有更为深刻的体验。我们看重的是政治资源,是国家资源,统一台湾,突破第一岛链,我们就有了远洋争霸的政治资源。这不仅仅是我们争取的,也同样是你们要争取的,对吗?你的目光难道仅仅就在手边那点钱么?您 这让我想起了庄子的一个小故事 子相梁,庄子往见之。 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 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 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为?鶵,子知之乎?夫?雏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鶵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邪?” 你以为我真的在乎你台湾那点“资源”?你大错特错了。 p.s. 道德是为什么而生,你到现在也不明白啊。你的心中,道德是自己无缘无故地落在你头上的,你让我怎么给你解释? 不食血是出于对某种物的敬仰或者对某种物的厌恶,而这种敬仰或厌恶不同样都是出于对资源分配的需求么?宗教本身是什么,是人类在未认识自然之前对自然现象的畏惧,也是统治阶级麻痹人民的工具,人们为什么要认识自然,不是为了生存么?统治阶级为什么要用宗教麻痹人民,不正是为了让人民安于资源的低分配标准,将更多的资源以为己用么?你说了半天说什么了?证明我的说法么? 希特勒是人民支持的,为什么他要统治世界人民要反对他? 人权保障又是什么?不是对行政资源的合理分配么?嗯?资源又不是仅仅是经济物质,生活形态再不同,对于这种资源分配的目的和根本会有差异么?我不会和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共识”,因为那根本是对法制的误读。连目的和手段都分不清楚地表现。我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与你共识呢?就好像我说吃饭是为了活着,你非要证明吃这个饭和吃那个饭饱腹度不一样,最后要证明,吃饭不是为了活着,我可能和你一致么?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20:40)

03/12 20:42, , 23F
還是道德的問題
03/12 20:42, 23F
你说有其他价值,到底其他价值在哪儿啊。我说的是基础,你搬过来一大堆上层建筑,答非所问么这不是?动物权的根本在什么地方?不就是自然界的生态资源么?我们不能乱砍乱伐,不能肆意虐待,捕杀动物,不就是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资源么?以便于让这种资源能够长期延续下去,并长久地进行分配,不对么?你理解“分配”二字是不是只限于吃掉啊?资源分配是一种广义的概念,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植物和动物,所获得的是自然界的生态资源分配,有植物在可以防止水土流失,减少灾难,有动物在可以维持生态平衡,减少灾难,这不都是自然界生态资源分配 么?你理解就理解本身,从来不考虑其他的要素是么?所以说你根本没有这个能力跟我谈论此话题,因为你连这方面想都不带想的,每次都要我扶着你,带着你,让你看,你才能做出一点反应。从来没有总体看过这个问题。我根本没有说过什么必须要效率之类的问题,合理分配不等于效率分配,这个都需要我来给你解释啊???说实话,我都觉得跟你讲话很绝望,你完全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就像魏忠贤给皇帝讲水浒,皇帝一句话“水浒是什么?”你说我该怎么来给你解释? 弄到最后好像你还挺冤的似的,你根本张冠李戴搞不清别人的意思你打算让别人怎么说?我就奇了怪了。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20:44)

03/12 20:44, , 24F
這邊是在講動物保護的法律也是資源分配
03/12 20:44, 24F
我自己的意見就沒有PO了,因為也很多,所以直接用網址連上去囉 不過我自己學問真的不高啦,所以才會被他打的超淒慘吧 另外就是這本來是在討論動漫的論壇,所以會有其他東西,對方同時跟我還有另一位 在討論,所以有點亂,請多包涵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213001&extra=pageD1&page=4 ※ 編輯: helen0624 來自: 114.42.135.90 (03/12 20:52)

03/13 00:26, , 25F
其實你把他一些關鍵詞挖掉套上自己的,調整一下,換你「打
03/13 00:26, 25F

03/13 00:27, , 26F
趴」他......當然,這種振振有詞的功夫也是要練的......
03/13 00:27,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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